- 索 引 号:QZ00104-1003-2020-00328
- 备注/文号:泉教科〔2020〕4号
- 发布机构:泉州市教育局
- 公文生成日期:2020-11-20
各县(市、区)教育局、泉州开发区社会事业局、泉州台商投资区教育文体旅游局、市直学校:
泉州市教育科学“十三五”规划(第二批)研究课题立项以来,得到我市各级教育行政领导的重视,各县(市、区)教育科学规划领导小组认真做好常规管理,课题所在单位积极支持课题组成员开展工作,中期检查的相关材料表明,很多课题已取得初步成果。根据泉教科[2018]17号文件要求,泉州市教育科学“十三五”规划(第二批)立项课题将于今年12月结题。为了促使各课题承担单位按时完成“十三五”规划(第二批)课题的研究任务,出好成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结题范围
(一)泉州市教育科学“十三五”规划(第二批)立项课题 [泉教科〔2018〕17号];
(二)泉州市教育科学“十三五”规划(第一批)申请延期的课题[泉教科〔2018〕10号];
二、送交材料
(一)《泉州市教育科学“十三五”规划(第二批)结题鉴定表》一式三份(见附件1)。应重点填好“研究成果简述及自我评价”一栏;
(二)课题研究结题报告纸质稿一份。题目统一为《〈**********〉课题结题报告》,《结题报告》主要内容包括:课题研究的基本概况(包括核心概念界定、国内外研究现状综述、研究价值、研究目标、研究内容等),研究思路、过程与方法,主要成果,尚存的主要问题和后续研究思路等,字数控制在6000字左右。
(三)《泉州市教育科学规划课题研究成果一览表》(附件2)以及反映研究成果的相关资料(复印件),如论文、专著、编著、教材、获奖证书等。
(四)《泉州市教育科学“十三五”规划(第二批)课题研究大事记》(附件3)纸质稿一份。主要记录课题研究两年来开展的活动情况,附上活动图片、信息报道等。
三、工作安排
(一)完成课题研究任务的课题负责人应于2020年12月15日前将结题相关材料送交各县(市、区)教育科学规划领导小组办公室,各县(市、区)中等职业学校送交市职教中心,各高校送交学校科研处,省、市名师工作室及市直学校承担的立项课题于2020年12月15日前直接将结题相关材料送交市教育科学规划领导小组办公室;
(二)2020年12月15日至2020年12月20日由各相关课题管理部门组织有关人员进行结题验收初评,逐一签署初评意见;同时对申请结题的课题评出优秀、良好、合格、不合格四种等级。各县(市、区)、市职教中心、各高校科研处推荐的优秀课题、良好名额分别不超过本区域立项课题总数的15%、25%;
(三)各相关课题管理部门完成结题验收初评后,于2020年12月25日前将结题鉴定表(纸质稿,一式三份)报送市教育科学规划领导小组办公室;
(四)未能按时完成研究任务的立项课题,可由课题负责人填写《泉州市教育科学规划研究课题延期结题申请表》一式1份(见附件4),由所在单位签署意见,上报所在课题管理部门备案。未申请延期结题又未申请结题验收的,不再作为本批立项课题;
(五)在完成验收初评的基础上,市教育科学规划领导小组将组织专业人员对市级立项课题进行复评确定验收等级。
四、其他
结题材料报送地址:泉州市东海市行政中心C栋交通科研楼三层361室,联系人:何玉凤,联系电话:22782223。
附件:1.泉州市教育科学“十三五”规划(第二批)课题结题鉴定表
2.泉州市教育科学规划课题研究成果一览表
3.泉州市教育科学“十三五”规划(第二批)课题研究大事记
4.泉州市教育科学规划研究课题延期结题申请表
泉州市教育局
2020年11月20日
抄送:省教育厅基教处,省教科所。
泉州市教育局办公室 2020年11月20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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