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QZ00104-1006-2017-00145
    • 备注/文号:泉教职成〔2017〕9号
    • 发布机构:泉州市教育局
    • 公文生成日期:2017-07-05
    关于开展2017~2019学年度中等职业学校市级优质课评选活动的通知
    时间:2017-07-26 15:33

    各县(市、区)教育局、各中等职业学校:
      为提高我市中职学校教学水平,推进专业建设和课程改革,实践具有职业教育特色的课堂教学模式,推广成功的教学经验,促进优秀教学人才的成长。经研究决定,在"公开教学周"活动中继续开展市级优质课评选活动。现将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优质课系列和参评条件
      为体现我市中职学校优质课的层次,我市中职学校优质课按参评对象的职称和年龄段建立优质课系列,其名称为:新秀课、优质课和示范课,参评对应条件如下:

    系列名称 新秀课 优质课 示范课
    参评条件 初级职称以上,年龄不超过35周岁 中级职称以上或曾被评为市级新秀课的初级职称教师 高级职称或曾被评为市级优质课的中级职称教师

      1、未评职称人员,参评必须具有教师资格。
      2、参评市级优质课的老师,以学校报送申报表为准。
      3、国家、省示范性现代职业院校项目创建学校至少要开设一节示范课。
      二、优质课基本标准和要求
      新秀课、优质课、示范课分别体现不同年龄(职称)段教师的较高教学水平,是教师规范教学和优秀教学基本功的展示,是教师在现代教育教学思想指导下开展的创新型课堂教学模式探索的结晶,也是授课者匠心独到、独具特色的教学技能和教学风格的结合和表现。参评的公开课,必须采用信息化教学手段,以体现现代教育技术的应用。
      (一)、新秀课基本标准和要求(见附件1)
      新秀课讲究教学组织,重点体现以能力为本位的教学指导思想,突出教学成效,把握教学的规范行为和表现扎实的教学基本功。
      (二)、优质课基本标准和要求(见附件2)
      优质课讲究教学理念,重点体现"做中学、做中教"的教学模式,表现出教学风格,突出三个方面的创新性:即教学内容处理的创新性;教学方法运用的创新性;教学表现(活动)形式的创新性。
      (三)、示范课基本标准和要求(见附件3)
      示范课讲究教学实效,重点体现先进的教学理念、新颖的教学模式,娴熟的教学技巧,表现教学风范,着重体现三个方面的有机结合:一是教师教和学生学的有机结合;二是知识传授和能力培养的有机结合;三是课程目标与教材的有机结合。在体现新教学思想和教学理念的同时,应做到"五统一":即教育性与知识性相统一;主导作用与主体作用相统一;全面发展与个性培养相统一;科学性与艺术性相统一;方法与效果相统一。
      三、申报事项
      各校在开展公开教学周活动过程中,可根据开课教师的教学效果,依照"自下而上,随堂听课,预评推荐,学校申报"的程序,向泉州市职教中心分别申报参评市级新秀课、优质课、示范课。
      (一)、申报条件及申报办法:参评市级新秀课的教师应为初级职称以上,年龄不超过35周岁;参评市级优质课的教师应为中级职称以上或曾被评为市级新秀课的初级职称教师;参评市级示范课的教师应为高级职称或曾被评为市级优质课的中级职称教师。申报市级新秀课、优质课、示范课的教师应在本校公开教学周活动中举行过具有创新性、指导性的教学公开课,并被学校评为校级优质课的教师。学校根据"参评2017~2019学年度新秀课、优质课、示范课报送材料说明"(见附件4),填写《2017~2019学年度市级新秀课、优质课、示范课初评申报表》(见附件5),报送信息材料一律采用电子邮件寄送至chaoyunwu@163.com。
      (二)、申报时间和名额:学校上报时间为本校开展公开教学周活动开展一个月前,以填报《"公开教学周"活动计划简明表》和上网公示为准(见附件6),逾期不再接受申报。学校报送总名额为省级示范性现代职业院校项目建设校每所3名(其中,国家级示范校每所可报4名),市级特色校项目建设校每所2名,达标校每所1名。每位教师参评课题所需课时原则上为1节课(45分钟),特殊课型需要实际操作的不得超过2节课。
      四、推选工作
      新秀课、优质课、示范课的推选工作由学校推荐和在"公开教学周"活动中由其它学校的专业教师现场评选两项工作组成。
      (一)、新秀课的推选认定:由学校推荐,市职教中心教研员主持评课,10位以上其它学校相关专业教师现场听课、评课,评课记录评价良好,平均85分以上。
      (二)、优质课的推选认定:由学校推荐,市职教中心教研员主持评课,其它学校12位以上相关专业教师现场听课、评课,评课记录评价优秀,平均85分以上。
      (三)、示范课的推选认定:由学校推荐,市职教中心教研员主持评课,其它学校15位以上相关专业教师(含市职教中心选派的部分专家)现场听课、评课,综合评价优秀,平均85分以上。
      特殊专业的评课老师人数不够的,可邀请其它学校中层领导参与评课,计入评课人数;泉州市职教中心教研员和参评学校的专业老师不计入评课人数。
      五、评选工作
      在推选的基础上开展评选工作。市职教中心在学期结束前组织专家、教研员,根据学校报送的现场录像和相关材料,参照现场听课、评课,综合评议的结果,对推选的人选进行综合性评选,确认符合要求的市级新秀课、优质课、示范课人选,活动结束后在泉州职成教网进行公示并颁发荣誉证书。所有参评老师报送的现场录像和相关材料获奖后均作为共享资源。

      附件:1.泉州市中等职业学校新秀课评价表
         2.泉州市中等职业学校优质课评价表
         3.泉州市中等职业学校示范课评价表
         4.参评2017~2019学年度新秀课、优质课、示范课报送材料说明
         5.2017~2019学年度市级新秀课、优质课、示范课初评申报表
         6."公开教学周"活动计划简明表

    泉州市教育局
    2017年7月5日


    抄送:省教育厅职成处,省职教中心,泉州市职教中心。
    泉州市教育局办公室 2017年7月5日印发
    附件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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