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QZ00104-1005-2019-00124
- 备注/文号:泉教综〔2019〕27号
- 发布机构:泉州市教育局
- 公文生成日期:2019-04-28
各县(市、区)教育局,市直各中小学、幼儿园,各县(市、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泉州开发区党务工作部,泉州台商投资区党群工作部:
根据市委十二届七次全会关于建立全市统筹的教育资源共享机制的要求和《中共泉州市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关于印发泉州市高层次人才认定规定的通知》(泉委人才〔2018〕19号),经研究,决定进一步优化人才子女入学政策,完善高层次人才子女来泉接受学前教育、义务教育和高中阶段教育的优惠政策。
一、子女入学政策待遇
(一)学前教育阶段。市级认定的第一、第二层次人才,其子女可按个人意愿选择在全市范围内的优质公办幼儿园就读。第三、第四层次人才,可安排其子女到人才居住地或工作单位所在县(市、区)优质公办幼儿园就读。第五、第六、第七层次人才,其子女由工作单位所在县(市、区)教育行政部门妥善安排到条件较好的公办幼儿园就读。
(二)义务教育阶段。市级认定的第一、第二、第三层次人才,其子女可按个人意愿选择在全市范围内的义务教育阶段优质公办学校就读。第四、第五层次人才,可安排其子女到人才居住地或工作单位所在县(市、区)义务教育阶段优质公办学校就读。第六、第七层次人才,其子女由工作单位所在县(市、区)教育行政部门妥善安排到条件较好的义务教育阶段公办学校就读。
(三)高中教育阶段。高层次人才子女在泉参加中考、中招,按第一至第三层次人才,分别给予15分、10分、5分的加分照顾。
高层次人才子女入学,按照《泉州市高层次人才子女入学申请流程》(附件1)办理。因特殊情况中途申请转学的,按《福建省教育厅关于印发福建省中小学生学籍管理办法的通知》(闽教基〔2016〕44号)执行,转学手续一般在学期结束前或新学期开学后一个月内办理,起始年级上学期以及毕业年级下学期一般不办理转学手续。其中:
申请转入我市义务教育阶段学校的高层次人才子女,可参照义务教育阶段高层次人才子女入学政策执行,在落实消除大班额规划的情况下,由教育行政部门统筹协调解决。
申请转入我市高中学校,第一层次人才子女可按本人意愿,在全市范围内选择公办学校就读,由市教育行政部门负责统筹安排;第二层次人才子女,按照"同级互转"的原则,可在全市范围内公办学校自主选择,由市教育行政部门负责统筹安排;第三、四层次人才子女,按照"同级互转"的原则,可以申请到人才居住地或工作单位所在县(市、区)属公办学校就读,由居住地或工作单位所在县(市、区)教育行政部门负责统筹安排;第五、六、七层次人才子女,按照"同级互转"的原则,由工作单位所在县(市、区)教育行政部门负责统筹安排。
二、子女入学申请流程
具体流程、所需材料详见附件。
附件:1.泉州市高层次人才子女入学申请流程
2.泉州市高层次人才"一站式"服务系统子女入学操作手册(申报用户)
3.泉州市高层次人才子女入(转)学申请表
4."注意录取"考生登记表
泉州市教育局 泉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9年4月24日
抄报:中共泉州市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抄送:各县(市、区)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泉州开发区、泉州台商投资区党工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华侨大学、泉州师院党委组织部 。
泉州市教育局办公室 2019年4月28日印发
泉教综〔2019〕27号附件1
泉州市高层次人才子女入学申请流程
一、申请对象
经确认并在任期内的第一至第七层次人才子女。
二、申请时间
(一)入学申请时间。小学、幼儿园:6月1日-6月30日,中学:5月10日-6月10日。
(二)转学申请时间。根据闽教基〔2016〕44号文件要求,转学申请应在学期结束前或新学期开学后一个月内办理,起始年级上学期以及毕业年级下学期一般不办理转学手续。
(三)中考加分申请。按当年招生文件规定的时间办理。
三、申请程序
(一)请按规定时间及时登录泉州市高层次人才"一站式"服务大厅,根据《泉州高层次人才"一站式"服务系统子女入学操作手册(申报用户)》(附件2),填写《泉州市高层次人才子女入(转)学申请表》(附件3)并上传相关佐证材料进行网上申报。泉州市或县(区、市)教育主管部门根据人才层次和申请意向统筹安排。
(二)办理中考加分申请的请填写《"注意录取"考生登记表》(附件4),携带相关佐证材料(申请材料1-6)原件及复印件1份至泉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专家和引智工作科(泉州市丰泽区东海行政中心交通科研楼B栋902室,联系电话22112397)。
四、申请材料
1.泉州市高层次人才证。
2.高层次人才身份证、户口簿(或能体现父母子女关系的证件)。如果父母和子女户口分设的,应同时提供子女户口簿。
3.高层次人才与工作单位签订的劳动合同或任职文件。
4.居住地证明(房产证或租赁合同)。
5.单位证明并盖章(如:本单位证明申请人于××年×月起在本单位工作,目前担任××××(具体职位),如有不实,本单位愿意承担全部责任。)
6.申请人承诺并签名(本人承诺所提供的申请资料和信息全部真实,如有不实,本人愿意承担全部责任。)
五、办理时限
(一)入学申请由教育部门自受理之日起30个工作日办结。
(二)转学申请由教育部门行政审批科自受理之日起10个工作日办结。
(三)中考招生加分申请由人社部门受理后即办。
六、受理单位
泉州市教育局、各县(市、区)教育局。
泉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七、服务专窗
泉州市教育局,中教科联系电话:22782219,初幼教科联系电话:28229298。
泉州市高层次人才服务中心,地址:泉州市丰泽区东海行政中心交通科研楼B栋913室,联系电话:2813388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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