泉州市教育局关于公布行政规范性文件清理结果的通知
泉教规〔2026〕1号

各县(市、区)教育局,泉州开发区社会事业局、泉州台商投资区教育文体旅游局:

  根据《福建省行政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办法》(省政府令219号)和《泉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泉州市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规定的通知》(泉政规〔2022〕3号)有关规定,对2025年12月31日前以市教育局名义单独制定的行政规范性文件以及由市教育局牵头与其他机关联合制定的行政规范性文件共39件进行清理,清理结果已经2026年1月8日局长办公会议研究通过,现公布如下:

  一、保留(继续有效)的行政规范性文件37件;

  二、废止(宣布失效)的行政规范性文件2件。

  宣布失效或废止的行政规范性文件,自本通知公布之日起不再执行,不得作为行政管理依据。

  附件:1.保留(继续有效)的行政规范性文件目录
     2.废止(宣布失效)的行政规范性文件目录

泉州市教育局
2026年1月12日

  (此件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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