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QZ00104-1006-2017-00061
    • 备注/文号:泉教职成〔2017〕3号
    • 发布机构:泉州市教育局
    • 公文生成日期:2017-03-29
    泉州市教育局 泉州市财政局关于印发泉州市中等职业学校特色校建设工程实施方案的通知
    时间:2017-04-18 10:52

    各县(区、市)教育局、财政局,各市属中等职业学校:
      为贯彻落实《福建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快发展现代职业教育的若干意见》(闽政〔2015〕46号)和《泉州市人民政府关于推动职业教育与产业需求紧密结合的实施意见》(泉政文〔2016〕59号),决定"十三五"期间实施中等职业学校特色校建设工程。现将《泉州市中等职业学校特色校建设工程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泉州市教育局 泉州市财政局
    2017年3月29日

    泉州市中等职业学校特色校建设工程实施方案
    (2017年3月)

      根据《福建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快发展现代职业教育的若干意见》(闽政〔2015〕46号)和《泉州市人民政府关于推动职业教育与产业需求紧密结合的实施意见》(泉政文[2016]59号)精神,为扩大我市中等职业教育优质资源,全面提升办学水平,决定组织实施泉州市中等职业学校特色校建设工程,进一步提升我市中职学校服务产业转型升级的能力。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建设目标
      "十三五"期间,对接《福建省教育厅关于推进中等职业学校分级建设的实施意见》,在2018年前全市中等职业学校实现省达标等级全覆盖的基础上,立项建设一批面向我市产业发展需求,办学定位准确、办学基础良好、发展潜力较强的泉州市中等职业学校特色项目培育校。通过重点支持,推动项目校按照现代职业教育发展的新要求,强化内涵发展、特色发展,实现办学综合实力显著增强,人才培养质量持续提高,服务产业转型升级能力明显提升。到2020年,建成8所泉州市级特色中等职业学校,增强服务泉州社会和经济发展的能力。
      二、建设任务和要求
      1.办学理念。适应经济发展新常态和技术技能人才成长成才需要,树立现代职业教育办学理念,坚持以立德树人为根本,以服务发展为宗旨,以促进就业为导向,以提高质量为核心,以改革创新为驱动,科学谋划发展,厘清发展思路、发展方向、发展着力点,明确办学定位,深化内涵建设,凝练办学特色,提升服务经济社会发展和人的全面发展水平。
      2.办学机制。深化产教融合,建立起校企合作的长效机制。吸收行业企业专家进入专业建设指导机构。积极参与多元投资主体共建职教集团改革试点。实行校企联合招生、联合培养、一体化育人的现代学徒制。与企业共建员工培训中心、技术创新推广中心、民族工艺传承创新中心,助力企业技术进步和产品升级。
      3.专业建设。围绕区域重点产业需求,根据学校办学定位,编制专业发展规划,建立完善专业设置动态调整机制,科学合理设置专业,优化专业布局结构,提高专业结构与产业需求匹配度,建立起紧贴产业、结构合理、特色鲜明的专业体系。加强重点专业建设,办好适应区域产业发展需要的特色、品牌、优势专业,重点建设2-3个特色专业群。鼓励按照国际专业认证标准建设专业群。
      4.教学改革。以增强学生就业创业能力为核心,坚持工学结合、知行合一。深化专业课程改革,对接职业标准、行业标准和岗位规范,调整课程结构,更新课程内容,每个专业有至少3门工学结合的核心课程及配套教材、课件等教学资源。开展学历证书与职业资格证书"双证融通"改革,把职业岗位技能和素养融入相关专业教学中。在人才培养模式、课程设置、教学内容、教学资源建设上有独特的可借鉴性经验,在教学方式和教学手段方面有典型的原创性案例。强化实践环节,学生实习岗位与其所学专业面向的岗位群基本一致。
      5.师资队伍。具有与学历教育与培训规模相适应的师资队伍,形成合理的师生比以及专业教师与专任教师比例,"双师型"教师的比例达80%以上。建立学校从行业企业招聘教师的制度,新补充专业教师中具有半年以上行业企业工作经历的比例应逐年提高至50%。建立健全教师到企业实践制度和"访问工程师"进修制度,有稳定的企业培训进修渠道。建立教师与企业工程技术人员、高技能人才的双向聘用机制,加强兼职教师队伍建设。推进专业带头人、骨干教师和优秀教学科研团队建设,示范(重点)专业有1至2名设区市以上专业带头人,建有名师、技能大师工作室。
      6.实训条件。加强与行业企业技术要求、工艺流程、管理规范、设备水平同步的实训装备建设,达到教育部发布的专业仪器设备装备规范。推进校企共建的示范性实训基地建设,通过校企合作、引企入校等方式,校企共建兼具生产、教学和研发功能的实训基地,依托重点专业(群)共建创新创业教育实践平台、产品开发机构等,切实增强职业院校技术技能积累能力和学生就业创业能力。到2020年,实训基地主干专业覆盖率达到100%以上。
      7.信息化建设。加强数字校园规范化建设,建成运行流畅、功能齐全的标准化校园网络,仿真实训室、网络教室、多媒体应用中心等数字化教学设施设备齐全。建有数字化教学资源平台和管理平台,信息技术在教育教学、科研、管理领域全面应用。以促进信息技术与教学深度融合为着力点,充分运用现代教育技术改造课程结构、整合课程内容、改革教学模式,提高教学效益和质量。
      8.学校治理。坚持依法办学,按照现代职业学校制度建设要求,以学校章程建设为核心,加强学校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建设,完善学校管理规章制度,办学行为更加规范。创新运行机制,改革内部管理体制,逐步建立学校、行业企业、地方共同参与的学校理事会或董事会。以强化内涵建设为重点,进一步更新管理理念,提升管理规范化、科学化、精细化水平。完善质量监控保障机制,加强学校教学诊断与改进工作,行业企业及社会等多方参与学校评价,建立和完善职业院校教育质量年度报告制度。有原创性的学校管理经验。校园文化特色明显,育人机制健全,形成独特的育人氛围,有效促进学生全面发展、个性发展。
      9.服务能力。坚持以贡献为引领,围绕行业需求,区域发展办学,为提高城乡劳动者素质、促进就业创业、技术推广创新服务,社会认可度高。实现毕业生就业率和就业质量"双高"。积极承担面向社会的非学历职业技能培训和职工继续教育任务,保持年均培训人次为全日制学历教育规模2倍以上。结合行业企业实际需要开展应用技术研究、开发新工艺新产品,取得了明显的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
      三、组织实施
      根据"泉州市中等职业学校特色校建设工程"的建设目标,一次性遴选立项建设8所左右中等职业学校,2017年启动建设,建设期为4年。建设期结束后,组织对项目院校建设情况进行终期评估验收。对通过验收的项目院校,分别授予"泉州市中等职业学校特色校"称号,予以挂牌。
      (一)项目学校遴选条件
      申请立项的中职学校应为独立设置的中等职业学校,达到《福建省中等职业学校分级标准(试行)》规范化水平(75分以上,见附件1)。
      (二)项目申报推荐与评审
      1.申报推荐。各县(区)教育部门会同财政部门负责县(区)属职业学校申报的推荐工作,按遴选条件核查符合条件的职业学校,联合向市教育局、财政局推荐。市属职业学校直接向市教育局、财政局申报。申报推荐材料包括:书面推荐(或申请)报告;《泉州市中等职业学校特色校建设工程项目申报书》(附件2、签署意见并加盖公章,一式4份);《泉州市中等职业学校特色校建设工程"项目申报自评表》(附件3,一式4份);相关佐证材料。申报推荐材料装订成册,统一报送市教育局职成科。
      申报材料报送时间截止2017年5月3日前。
      2.市级评审。市教育局会同市财政局成立评审专家组进行统一评审,提出立项建设学校候选名单。
      3.社会公示。立项建设学校候选名单在泉州市教育局网站进行公示,接受社会监督。
      4.确认公布。对经公示且无异议的立项建设学校名单,由市教育局、财政局审批并发文公布。
      (三)项目学校规划建设
      经确认公布的立项建设学校要根据市教育局、财政局文件通知要求,编制项目建设方案和任务书并认真实施,确保建设任务按时完成和建设成果达到项目建设要求。
      四、保障机制
      (一)组织保障
      实施"泉州市中等职业学校特色校建设工程",是加快发展现代职业教育,全面提高职业院校办学水平和人才培养质量,服务我省产业转型升级的重要举措,各有关部门要高度重视,切实加强领导,纳入"十三五"区域经济社会发展总体规划和教育事业发展规划。要紧密结合我市产业发展对技术技能人才的需要,加大区域各类职业教育资源整合和职业学校布局调整力度,统筹规划特色校创建工作。
      各有关部门要组织好立项建设学校的申报和推荐工作,加大对拟申报立项建设学校的管理、建设和指导力度,支持改革发展基础好的备选项目院校深化改革、加强建设、加快发展,为申报立项工作创造必要条件。要指导督促本已立项建设学校按项目建设方案和任务书进行建设,及时了解项目院校建设进展情况,对项目学校在政策、资金等方面予以支持,确保项目建设工作顺利推进。
      项目学校应设立专门机构具体负责本校项目建设的规划和实施,确保项目建设进度和预期目标的实现。
      (二)经费保障
      "泉州市中等职业学校特色校建设工程"所需资金由县(区、市)政府和学校举办者承担。建设期间,市级每年从现代职业院校质量提升计划中央财政专项资金中安排一定的建设经费补助;待项目建成后,对符合市级职业教育专项资金支持对象的,采用"以奖代补"的方式给予一定的奖励。
      项目学校要统筹安排各渠道建设资金,按照有关财务制度,科学、规范和合理使用建设资金,提高资金使用效益。

      附件:1."泉州市中等职业学校特色校建设工程"项目学校遴选条件(福建省中等职业学校分级标准(试行))
         2."泉州市中等职业学校特色校建设工程"项目申报书
         3."泉州市中等职业学校特色校建设工程"项目申报自评表


    泉州市教育局办公室       2017年3月29日印发
    附件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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