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QZ00104-1001-2019-00366
    • 备注/文号:泉教人〔2019〕282号
    • 发布机构:泉州市教育局
    • 公文生成日期:2019-11-27
    泉州市教育局关于开展第三批教育“领航团队”培养对象工作坊建设的通知
    时间:2019-12-10 15:49
    各县(市、区)教育局、台商投资区教育文体旅游局、开发区社会事业局,东方原点(北京)教育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为了推广和深化泉州市第三批教育"领航团队"培养工程的培养成效,发挥第三批领航培养对象的幅射带动作用,扎实开展泉州市第三批教育"领航团队" 培养对象工作坊(以下简称"工作坊")建设,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建设目标和考核目的
      第三批"领航团队"培养对象校长工作坊以建立学习共同体打造区域品牌示范学校、提升区域整体教育内涵质量为目标,以研究和发展校长的办学理念和实践为主线,以校长的跟岗学习、集中研修、自主研修实践为基础,以行动研究为切入口,充分发挥校长的引领、示范、指导作用,带动工作坊成员间团结合作、探索学习,促进学校特色发展,努力提升区域校长的办学能力,使工作坊成为培养、成就优秀校长的摇篮。
      二、工作坊的组建
      由泉州市第三批教育"领航团队"培养对象主持工作坊工作,成立涵盖五名其他校长成员的工作坊,工作坊成员可由工作坊主持人选择相应的成员自行组建,也可根据建设实际由县(市、区)教育主管部门选派成员组建。
      三、工作坊的管理和考核
      1.考核原则和主要指标
      工作坊的管理和考核坚持客观公正、注重实绩的原则,采用过程性评价与终结性评价、定性与定量评价相结合的方式进行。考核指标包括工作坊建设、工作坊成效两大方面,重点考察工作坊自身建设、培养成效、科研成果、引领辐射等方面的实绩(见附件1)。
      2.考核方式和考核周期
      原点教育定期对工作坊建设情况进行动态追踪,并及时向市教育局反馈定期管理情况;在培养期内,由原点教育组建考核组,按学期对工作坊进行考核评分,县(市、区)教育主管部门应对原点教育的定期考核工作予以支持,并参考定期考核意见,对工作坊进行学年度考核(见附件2),于每年9月份向市教育局提交本县(市、区)所属领航工作坊的考核情况(见附件3)。第三批教育"领航团队"学员结业后,泉州市教育局将参考定期考核和学年度考核意见上对工作坊进行终期考核(分为不合格、合格、优秀等次)。
      终期考核优秀的工作坊可进一步申报市级名校长工作室(坊)。
      四、工作坊的职责与任务
      泉州市第三批教育"领航团队"培养对象负责组织工作坊的研修和日常工作,具体职责和任务如下:
      1.培养中青年校长。通过吸纳五名其他校长,以一带五,帮助工作坊成员切实制定好个人发展目标,充分利用校际资源,促进工作坊成员的专业化成长。通过工作坊研修活动的开展,帮助工作坊成员形成自己的管理风格,使其成长为区域内具有影响力的校长。
      2.发挥示范辐射作用。建立工作坊公众号,作为工作坊工作过程记录和成果收集平台,定期发布工作坊活动信息、工作坊成员及区域教师学习心得、实践经验和研究成果;开展交流活动,传播领航学习过程中的先进特色办学管理理念,互相促进形成教育管理特色特长,引领、推动区域办学治校水平提升。
      3.开展学校管理领域研究。结合教育改革重点任务和发展要求,基于本区域教育管理实际,开展学校管理领域课题研究和发表论文论著,提出学校治理、教师管理的有效举措,促进学校发展。
      4.加深跨界交流学习。工作坊主持人及成员应多研读教育类、管理类、经济类等书籍、聆听权威专家专题讲座,了解行业最新动态,立足我市实际,放眼全国教育,为教育行政部门决策提供具有前瞻性、针对性和建设性的发展建议。
      5.加强工作坊制度建设与管理。建立健全工作坊管理制度,加强对自身及工作坊成员的管理,包括考勤管理、学习管理、档案管理、经费管理、考核管理、网页管理等。
      五、组织保障
      1.所在地的县(市、区)教育行政部门和学校应为"领航团队"培养对象工作坊活动及研修提供必要的场地和工作支持,将工作坊的研修活动纳入当地的教研活动统筹管理,研修活动通知及相关证明由工作坊主持人所在学校或当地教研部门代章。若工作坊受市级或县级教育主管部门或教科研机构委托组织开展研修活动,由委托单位按规定发文、出具相关证明。
      2.工作坊研修活动开展应符合当地的财务政策,严格执行预、结算程序,实报实销,工作坊列支渠道根据实际由县(市、区)确定。
      3.工作坊成员所在单位应支持工作坊成员参与研修活动,并对工作安排和活动时间予以协调。
      4.各县(市、区)和各级名校长工作室也应创设条件,吸纳"领航团队"培养对象工作坊活动参与研修活动,发挥协同效应,共同为本地教师培训、教科研工作和教学改革服务。同时,创造条件支持符合条件的"领航团队"培养对象工作坊进一步申报各级名校长工作室(坊)。

      附件:1.泉州市第三批教育"领航团队" 培养对象工作坊考核指标
         2.泉州市第三批教育"领航团队" 培养对象工作坊学年度(或终期)考核申报表
         3.泉州市第三批教育"领航团队" 培养对象工作坊学年度考核汇总表

    泉州市教育局
    2019年11月27日


    泉州市教育局办公室 2019年11月27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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