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QZ00104-1001-2019-00217
- 备注/文号:泉教人函〔2019〕28号
- 发布机构:泉州市教育局
- 公文生成日期:2019-06-13
泉州市教育局关于开展教育“领航团队”成员工作坊建设与考核认定工作的通知
时间:2019-07-03 00:38
各县(市、区)教育局、台商投资区教育文体旅游局、开发区社会事业局,市直有关中小学:
为了进一步深化泉州市教育"领航团队"培养工程的培养成效,充分发挥领航成员的幅射带动作用,加强对泉州市教育"领航团队"成员工作坊(以下简称"工作坊")的建设,现就工作坊建设与考核认定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建设目标和考核目的
"领航团队"成员工作坊分为校长(中层)工作坊及骨干教师工作坊,工作坊以先进的教育教学理念为指导,以鲜明的教育教学主张为纽带,以建立学习共同体打造区域品牌示范学校、提升区域整体教育内涵质量为目标,充分发挥领航成员的辐射带动作用,促进泉州地区基础教育的可持续发展。
二、考核认定对象
由泉州市教育"领航团队"成员主持组建,并完成一年及以上研修工作的工作坊可申报参与考核认定。
认定通过的工作坊按考核周期(三年)参加定期考核。
三、考核认定原则
考核坚持客观公正、注重实绩的原则,采用过程性评价与终结性评价、定性与定量评价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四、工作坊的职责与任务
1. 加强师德建设。领航成员要在师德方面争当表率,努力提升自身的学识水平和师德修养,带动工作坊成员增强职业认同感和荣誉感。
2. 开展教育教学研究。以校本带动为基础,积极参与教学改革实验,探索课堂教学新模式,促进信息技术与课堂教学的深度融合,通过公开课、专题讲座、教学研讨等形式将领航培养成效在更大的范围内传播。以开展工作坊研修为依托,重点研究教育教学改革和教育教学实践中的重点、难点问题,并形成一定的教育教学成果。
3. 推广研修成果。不断完善主持人和工作坊的教育教学主张,通过指导校本研训、展示交流、送教送培等方式,培养、辐射本校、本区域内教师,总结、推广先进成果。
五、考核认定指标
考核指标包括工作坊主持人的自我发展、工作坊建设、工作坊成效三大方面,重点考察工作坊自身建设、培养成效、科研成果等方面的实绩。
1. 主持人自我发展
(1)师德修养:通过自评、单位证明、座谈调查等方式进行考察。实行一票否决制,即师德评定不合格者,任期考核为不合格。
(2)自我发展:主持人自身的学习和提升状况,包括进修学习情况,学历和职称提升情况,工作业绩、科研成果、自身教学风格和教育理念的更新与发展等。
2. 工作坊建设和成效
(1)建设管理:工作坊吸纳成员数、培养计划、制度建设、档案管理、活动开展、网页管理(或UMU系统,微信公众号管理)等内容,用以检验工作坊建设落实情况。
(2)建设成效:学员理念、学校发展、研究成果、外界评价四项内容,用以检验工作坊开展效果。
六、工作坊申报与考核认定
由符合条件的领航团队成员申报,经所在学校和所属教育行政部门根据考核认定指标进行初审后,于每年7月向市教育局申报初审合格的工作坊并提交《泉州市"领航团队"成员工作坊认定考核评估表》(附件1)、《泉州市教育"领航团队"成员工作坊认定考核申报表》(附件2)、工作坊工作总结及相关佐证材料。
在工作坊自评、县(市、区)初评的基础上,市教育局将组织专家小组进行考核评审,考核结果分为优秀、合格和不合格三个等级,85分及以上为优秀,60-84分为合格, 60分以下为不合格。考核中弄虚作假、抄袭剽窃等行为,工作责任心不强,出现教育、安全事故的,或主持人存在有违师德行为的,工作坊不得评为合格及以上等次。
合格及以上的等次的工作坊将在市教育局网站上进行不少于5个工作日的公示,公示无异议后,由市教育局认定公布。
通过认定的工作坊以三年为一个周期进行定期考核,实行动态管理,定期考核工作由所属教育主管部门负责,县(市、区)教育主管部门在完成考核工作后,于当年7月向我局报送考核结果,定期考核不合格的工作坊将予以撤销。
七、组织保障
所在地的县(区、市)教育行政部门和学校应为"领航团队"成员工作坊活动及研修提供必要的场地和经费支持,工作坊研修活动开展应符合当地的财务政策,严格执行预、结算程序,实报实销。工作坊成员所在单位在工作安排和活动时间予以协调,支持工作坊成员参与研修活动。
各县(区、市)教师进修学校和各级名师、名校长工作室也应创设条件,吸纳"领航团队"成员工作坊活动参与研修活动,发挥协同效应,共同为本地教师培训、教科研工作和教学改革服务。支持符合条件的"领航团队"成员工作坊进一步申报各级名师、名校长工作坊。
泉州市教育局办公室 2019年6月13日印发
为了进一步深化泉州市教育"领航团队"培养工程的培养成效,充分发挥领航成员的幅射带动作用,加强对泉州市教育"领航团队"成员工作坊(以下简称"工作坊")的建设,现就工作坊建设与考核认定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建设目标和考核目的
"领航团队"成员工作坊分为校长(中层)工作坊及骨干教师工作坊,工作坊以先进的教育教学理念为指导,以鲜明的教育教学主张为纽带,以建立学习共同体打造区域品牌示范学校、提升区域整体教育内涵质量为目标,充分发挥领航成员的辐射带动作用,促进泉州地区基础教育的可持续发展。
二、考核认定对象
由泉州市教育"领航团队"成员主持组建,并完成一年及以上研修工作的工作坊可申报参与考核认定。
认定通过的工作坊按考核周期(三年)参加定期考核。
三、考核认定原则
考核坚持客观公正、注重实绩的原则,采用过程性评价与终结性评价、定性与定量评价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四、工作坊的职责与任务
1. 加强师德建设。领航成员要在师德方面争当表率,努力提升自身的学识水平和师德修养,带动工作坊成员增强职业认同感和荣誉感。
2. 开展教育教学研究。以校本带动为基础,积极参与教学改革实验,探索课堂教学新模式,促进信息技术与课堂教学的深度融合,通过公开课、专题讲座、教学研讨等形式将领航培养成效在更大的范围内传播。以开展工作坊研修为依托,重点研究教育教学改革和教育教学实践中的重点、难点问题,并形成一定的教育教学成果。
3. 推广研修成果。不断完善主持人和工作坊的教育教学主张,通过指导校本研训、展示交流、送教送培等方式,培养、辐射本校、本区域内教师,总结、推广先进成果。
五、考核认定指标
考核指标包括工作坊主持人的自我发展、工作坊建设、工作坊成效三大方面,重点考察工作坊自身建设、培养成效、科研成果等方面的实绩。
1. 主持人自我发展
(1)师德修养:通过自评、单位证明、座谈调查等方式进行考察。实行一票否决制,即师德评定不合格者,任期考核为不合格。
(2)自我发展:主持人自身的学习和提升状况,包括进修学习情况,学历和职称提升情况,工作业绩、科研成果、自身教学风格和教育理念的更新与发展等。
2. 工作坊建设和成效
(1)建设管理:工作坊吸纳成员数、培养计划、制度建设、档案管理、活动开展、网页管理(或UMU系统,微信公众号管理)等内容,用以检验工作坊建设落实情况。
(2)建设成效:学员理念、学校发展、研究成果、外界评价四项内容,用以检验工作坊开展效果。
六、工作坊申报与考核认定
由符合条件的领航团队成员申报,经所在学校和所属教育行政部门根据考核认定指标进行初审后,于每年7月向市教育局申报初审合格的工作坊并提交《泉州市"领航团队"成员工作坊认定考核评估表》(附件1)、《泉州市教育"领航团队"成员工作坊认定考核申报表》(附件2)、工作坊工作总结及相关佐证材料。
在工作坊自评、县(市、区)初评的基础上,市教育局将组织专家小组进行考核评审,考核结果分为优秀、合格和不合格三个等级,85分及以上为优秀,60-84分为合格, 60分以下为不合格。考核中弄虚作假、抄袭剽窃等行为,工作责任心不强,出现教育、安全事故的,或主持人存在有违师德行为的,工作坊不得评为合格及以上等次。
合格及以上的等次的工作坊将在市教育局网站上进行不少于5个工作日的公示,公示无异议后,由市教育局认定公布。
通过认定的工作坊以三年为一个周期进行定期考核,实行动态管理,定期考核工作由所属教育主管部门负责,县(市、区)教育主管部门在完成考核工作后,于当年7月向我局报送考核结果,定期考核不合格的工作坊将予以撤销。
七、组织保障
所在地的县(区、市)教育行政部门和学校应为"领航团队"成员工作坊活动及研修提供必要的场地和经费支持,工作坊研修活动开展应符合当地的财务政策,严格执行预、结算程序,实报实销。工作坊成员所在单位在工作安排和活动时间予以协调,支持工作坊成员参与研修活动。
各县(区、市)教师进修学校和各级名师、名校长工作室也应创设条件,吸纳"领航团队"成员工作坊活动参与研修活动,发挥协同效应,共同为本地教师培训、教科研工作和教学改革服务。支持符合条件的"领航团队"成员工作坊进一步申报各级名师、名校长工作坊。
附件:1.泉州市"领航团队"成员工作坊认定考核评估表
2.泉州市"领航团队"成员工作坊认定考核申报表
3.泉州市"领航团队"成员工作坊定期考核评估表
泉州市教育局
2019年6月13日
泉州市教育局办公室 2019年6月13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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