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QZ00104-1001-2010-00094
    • 备注/文号:泉教综〔2010〕37号
    • 发布机构:泉州市教育局
    • 公文生成日期:2010-06-21
    关于开展以“要做教书人,先做读书人”为主题的“教师读书工程”活动的通知
    时间:2010-07-01 00:00

    各县(区、市)教育局、市直有关学校:
      为了进一步激发广大教师的读书兴趣,培育教师的职业理想,培养教师的审美情操,引导广大教师追求健康向上的人生,着力建设学习型教师队伍,构建学习型校园,提高教师专业素养和综合素质,以此带动学校的内涵建设、文化建设、学习型党组织建设,经研究,决定开展以"要做教书人,先做读书人"为主题的"教师读书工程"活动(以下简称"读书工程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办好人民满意的教育为宗旨,以理论业务学习、交流研讨、实践探索为载体,以培养教师的读书习惯为途径,以加强教师队伍建设为重点,以提升教师的精神境界、人文素养和教育教学能力为目标,丰富教师专业成长的途径和平台,促进教师的专业发展,努力造就一支适应现代化教学要求的专家型、学者型教师队伍。
      二、活动对象
      全市公(民)办中小学(含幼儿园、特殊教育学校、中等职业学校、教师进修学校)在职教师。
      三、实施原则
      1、指导性和灵活性相结合
      本次活动由市教育局统一组织,确定推荐书目,各县(市、区)和学校按照本地、本校实际制定具体实施方案,灵活开展。
      2、整体性和自主性相结合
      本次活动要求全市在职教师全员参与,在教师自主阅读的基础上,考虑不同层次教师的阅读需求,引发教师对教育问题的可持续思考,从而形成终身阅读的良好习惯。
      3、传统性与时代性相结合
      活动既要求秉承我国教育的优良传统,又要求顺应社会经济、科技、文化和教育的发展趋势,贴近我国基础教育课程改革实际,贴近社会生活,反映时代特征。
      4、读书工程活动与学习型党组织建设相结合
      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届四中全会和省委八届七次全会、市委十届五次全会精神,将读书工程活动与学习型党组织建设相结合,培育教师终身学习的理念。同时,坚持学用结合、学以致用,不断提高分析和解决教育教学实际问题的能力。
      四、活动措施和要求
      1、制定具体实施方案
      各县(市、区)和学校在市教育局推荐有关书目(详见附件一)的基础上,结合实际确定精读书目。充分动员,统一认识,通过集中学习与自学相结合、精读与通读相结合、理论与实际相结合、自主性学习与探究性学习相结合等方式贯彻落实读书活动。
      2、创新活动形式,创建交流平台
      市教育局将通过网络设置读书论坛,为教师提供读书学习和交流的平台,各地、各校也应开辟相应的网上读书专栏、读书论坛,并根据实际情况,通过读书沙龙、读书竞赛、读书演讲、读书讲座等形式开展读书活动,鼓励教师积极参与读书活动、交流读书心得,及时向市教育局反馈本地、本校读书工程活动开展情况、推荐优秀的读书心得。
      3、撰写读书心得
      2010年6月-2011年5月期间,每位教师至少精读1-2本对个人成长有益的书籍,鼓励每位教师撰写读书笔记,并结合教育教学工作实际撰写质量较高的心得体会。
      4、树立典型,总结表彰
      2011年6月,市教育局将开展评选活动(具体评比事宜另行通知),表彰在读书工程活动中表现出色的单位和个人。
      2011年9月对一年来读书活动进行总结,树立典型、表彰先进,强化活动成果,将活动成果切实转化为建设学习型教师队伍的推动力和教师专业发展长效机制。
      五、活动组织和保障
      1、各县(市、区)教育局、市直有关学校要根据本方案要求结合本区域(本单位)实际情况制定相应的学习考核办法。
      2、各县(市、区)和市直学校应做好读书工程活动的各项组织保障工作,并指定专人负责活动日常工作,及时将本地、本校读书工程活动的开展情况、有效做法以及活动中涌现出的优秀的读书心得、事迹报道等报送至指定邮箱(jsdsgc@126.com)。
      另请各县(市、区)和市直学校认真填写《"要做教书人,先做读书人"教师读书工程活动联系人信息表》(附件二),于6月15日前报送至我局人事科。
      联系人:庄辉竑 联系电话:22766208
      电子邮箱:jsdsgc@126.com
      附件:1、"要做教书人,先做读书人"教师读书工程活动推荐书目
         2、"要做教书人,先做读书人"教师读书工程活动联系人信息表

    二○一○年六月二十一日

    主题词:教育 教师 读书 工程 通知
    抄送:省教育厅人事处,市委教育工委、市人事局、市委宋常委,潘副市长。
    泉州市教育局办公室 2010年6月21日印发
    附件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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