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QZ00104-1001-2006-00082
- 备注/文号:泉教人〔2006〕63号
- 发布机构:泉州市教育局
- 公文生成日期:2006-06-15
各县(市、区)教育局、有关高校、市直学校:
根据福建省教育厅《关于2006年福建省中小学教师资格认定工作的通知》(闽教师〔2006〕13号),现就我市2006年教师资格认定工作补充通知如下:
一、体检工作
《福建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检标准及办法》(见附件1)已经修改,自2006年2月23日起执行。请严格按照新规定的体检标准和体检项目进行体检。
二、"两学"证书
非师范教育专业毕业的申请人,必须补修"教育学、心理学"(简称"两学"),所提供的合格证书必须是由省自考办出具并验印的"教育学、心理学考试合格证书",或2002年8月前由我局认可的"两学"培训合格证书。
三、教育教学能力测试
(一)非师范教育专业毕业的申请人,应当参加教育教学能力测试;师范教育专业毕业的申请人,若离开教学岗位多年,应与非师范教育专业毕业的申请人一样,进行教育教学能力测试和认定。
(二)测试要求
请各县(区、市)教育局于6月25日前报送高中教师资格认定的测试名单,逾期不予受理。
我局组织的教育教学能力测试推迟至7月11-12日进行。测试采用说课形式,测试评分标准详见附件3。
1.拟写教案的要求
拟写教案采用撰写说课稿的形式。
7月11日上午8:30抽签决定拟写说课的课题,9:00--11:00当场拟写说课稿。
小学、初中和高中教师资格认定的说课课题分别选用小学四年级、初一、高一的统编教材(教材版本另行通知)。参加测试对象可以自带说课学科的"课程标准"或现行学科"修订大纲"、"教学参考"、教科书。
说课稿的字数必须在1500字以上。稿纸统一发给。
2.试讲与面试的要求
7月11日下午3:00开始按抽签顺序进行试讲与面试。
试讲采用说课形式,说课时间不超过12分钟,超时将酌情扣分。说课后,专家组根据说课情况和测试项目内容提出面试问题,申请人答辩。面试题目不少于2个,时间不超过8分钟。
附件:1.《福建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检标准及办法》
2.《教育教学基本素质和能力测试标准与办法》
3.《泉州市中小学教师资格认定说课业务考核表》
二○○六年六月十五日
主题词:教育 教师 资格认定 通知抄送:省教育厅
泉州市教育局办公室 2006年6月15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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