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QZ00104-1003-2026-00037
- 备注/文号:泉教办〔2026〕4号
- 发布机构:泉州市教育局
- 公文生成日期:2026-03-06
各县(市、区)教育局,泉州开发区社会事业局、泉州台商投资区教育文体旅游局,市直中小学:
为贯彻落实国家、省、市中小学科学教育工作推进会和《泉州市教育局等十三部门印发<关于加强新时代泉州市中小学科学教育工作的五大行动计划>的通知》(泉教综〔2025〕2号)工作要求,根据《福建省电化教育馆关于开展第二十七届福建省师生数字素养提升实践活动(学生部分)的通知》(闽教电馆〔2025〕27号)文件精神,经研究,决定举办第二十七届泉州市学生数字素养提升实践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活动主题
坚持以“实践、探索、创新”为主题,以与时俱进的活动项目为核心,通过丰富多样的组织形式,坚持把立德树人和五育并举贯彻落实到活动内容中,鼓励多学科融合,引导师生充分利用数字技术,助力数字素养提升。
二、活动要求
1.各县(市、区)教育局要加强对活动的组织领导,布置辖区内中小学校认真开展活动,做好宣传引导、作品申报、专家评审、择优推荐等工作。
2.请各校结合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减轻义务教育阶段学生作业负担和校外培训负担的意见》精神贯彻落实,将活动开展与“提升课后服务水平,满足学生多样化需求”结合,以自愿参与为原则,为学有余力的学生拓展学习空间,开展丰富多彩的科技创新兴趣小组和社团活动,落实好“五育”并举的要求,促进中小学生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
三、参加对象
全市小学、初中、高中(含中职学校综合高中班,下同)在校学生。
四、项目设置
(一)数字艺术类
| 项目名称 | 小学组 | 初中组 | 高中组 |
| 数字绘画 | ● | ● | |
| 电子板报 | ● | ||
| 视觉传达设计(海报设计) | ● | ||
| 3D创意设计 | ● | ● | ● |
| 微电影 | ● | ● | ● |
注:表格中打“●”代表该组别设置对应项目。
(二)计算思维类
| 项目名称 | 小学组 | 初中组 | 高中组 |
| 创新开发 | ● | ||
| 创意编程 | ● | ● | |
| 创意编程(专项) | ● | ● |
注:表格中打“●”代表该组别设置对应项目。
(三)科创实践类
| 项目名称 | 组别 |
| 创意智造 | 小学组(四年级及以上)、初中组、高中组 |
| 优创未来 | |
| 智能博物 | |
| 智能机器人 | 小学A组(一至三年级)、小学B组(四年级及以上)、初中组、高中组 |
| 智达天工 | 小学组、初中组、高中组 |
(四)乐高教育科创类
| 项目名称 | 组别 |
| FLL少儿探索科创活动项目 | 小学一至三年级 |
| FLL青少年机器人挑战项目 | 小学四至六年级 |
| 初中 | |
| 高中 |
注:乐高教育科创类组别为高中的学生应符合2009年9月1日后出生,16周岁以下。
各项目的实施细则详见《第二十七届福建省师生数字素养提升实践活动(学生部分)指南》(附件12)。
五、作品推荐
1.各县(市、区)教育局要积极开展县级活动,择优推荐参加市级评选。推荐市级参评的数字艺术类、计算思维类、乐高教育科创类作品各县(市、区)、市直中小学限额详见推荐名额数量表(见附件1)。
2.各县(市、区)根据本县域实际情况摸底推荐市级参评的科创实践类作品(创意智造、优创未来、智能博物、智能机器人、智达天工)参评队伍数量,填报《科创实践类拟参评队信息情况摸底统计表》(附件2),统计表电子版及盖章扫描版须于3月13日前报送至我局指定的邮箱,我局将充分结合实际情况统筹分配市级参评队伍数量。
3.推荐作品必须提交源文件,其他相关要求详见相关附件。
六、展示安排
(一)作品初评
1.评审时间:3月底-4月上旬,由泉州市教育局组织市级评审专家对申报作品进行评审,评审结果作为作品入围终评、省级推荐及激励的基础依据。
2.评审项目:数字艺术类、计算思维类、科创实践类中除轮式或履带式行走智能机器人项目外所有作品、乐高科创类。
轮式或履带式行走智能机器人通过线下交流展示活动参评。
(二)线下交流展示活动
1.活动时间:4月上旬(活动具体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2.活动项目:
①数字艺术类、计算思维类根据初评成绩择优入选终评作品的路演、答辩等。
②科创实践类中轮式或履带式行走智能机器人项目现场展示。
③科创实践类创意智造、优创未来项目根据初评成绩择优入选终评队伍现场制作、答辩等。
3.相关要求:学生数字素养实践提升活动中数字艺术类与计算思维类作品进入终评的选手,需根据提交作品进行演示,可自行制作终评路演PPT做补充,每个作品路演及答辩不超过5分钟。科创实践类中轮式或履带式行走智能机器人项目需自带器材套件根据附件10、11的任务说明及展示规则,现场搭建、编程、调试机器人完成指定任务。“创意智造”、“优创未来”项目进入终评的选手采用现场制作集中展示、一天内完成的方式组织实施。现场活动当天统一发布任务主题,选手须在规定时间内完成作品设计、制作、调试及展示等全部环节。所需器材和设备由活动组委会统一提供并集中管理,主要包括但不限于:主控与执行类设备:Arduino、赢星派、行空板、micro:bit 等主控板各类执行器、人工智能模块、通信模块、传感器、电源及相关配件。加工与制作设备:激光切割机;3D打印机;相关制作耗材及基础加工工具(3mm椴木板、雪弗板、卡纸、雪糕棒、剪刀、美工刀、热熔胶、防割手套等)。
(三)有关说明
本次活动中,只参与作品初评项目将以初评结果作为主要评定依据;直接参与线下交流展示的活动项目将以现场交流表现作为主要评定依据;入围终评的项目将结合初评结果和现场交流情况进行综合评定。
七、激励办法
为鼓励学生积极参与活动展示,促进成果转化,我局将结合提交作品评审结果及现场交流情况,按组别设置三个等次若干名。具体数量和比例由评审专家组综合评定后确定。
八、其他注意事项
1.各县(市、区)教育局、市直中小学应统一收集材料报送,不接受个人报送。按项目名称——子项目名称——组别——作品,四级文件夹报送,最后一级文件夹(作品)的命名只按“作品名称”命名,如果“作品名称”相同,需“+作者姓名”共同命名。
2.本次展示交流活动均以自愿参与为原则,各县(市、区)教育局、市直中小学组织做好辖区展示交流作品推荐和申报工作,并于3月27日前将辖区推荐作品及相关材料(附件3-6)电子版(PDF盖章扫描版)以光盘或U盘的形式,报送泉州市教育局;附件6的Excel电子档及盖章扫描版于3月27日前统一在“泉教育”平台提交,逾期将不再接收,凡报送的材料不符合规定者,一律不予受理或退回重报,由此产生的责任由报送单位负责。市直中小学直接报送我局。
3.参评资格与商业行为限制:①所有展示交流选手须以学校为单位报名展示,严禁通过校外培训机构、商业公司或社会俱乐部代为报名或挂靠参评。②现场展示商业禁令:活动期间(包括调试区、展示区、候场区),严禁任何企业、机构或个人进行散发广告、拉拢生源、推销器材、扫码送礼等商业活动。一经发现,将取消相关关联队伍的参评资格,并通报所属县(市、区)教育局。③器材品牌中立声明:本次活动主办方不指定任何器材品牌、不推荐任何器材供应商,不认可任何形式的“独家技术支持”“指定合作机构”等宣传。除“创意智造”“优创未来”项目终评由组委会统一提供器材外,其余项目所用器材均由参评队伍自备。
4.展示交流作品必须为作者原创,不允许将往届展示交流获奖作品再次报送本次展示交流。若发现涉嫌抄袭或侵犯他人著作权的行为,一律取消申报和评奖资格并进行通报,如涉及版权纠纷,由申报者承担责任。
5.对于所有报送的材料,均视为参与选手同意对相关内容进行展示交流,遴选的优秀作品将作为我市优质教学资源,在我市“泉教育”平台免费择优展评,供广大师生家长学习使用。
6.我局将按照“第二十七届福建省师生数字素养提升实践活动(学生部分)”泉州市名额分配,依据各项目作品评审成绩择优推荐相应人数或队伍参加省级评审活动。
7.联系人:范老师,邮箱:xwjy@qzedu.cn;EMS邮寄地址:泉州市丰泽区交通科研楼C栋3层C3107校外教育培训监管科(教材科)(邮编:362000)。
附件:1.数字艺术类、计算思维类、乐高教育科创类推荐名额数量表
2.科创实践类拟参评队伍信息情况摸底统计表
3.数字艺术类、计算思维类、科创实践类作品登记表
4.数字艺术类、计算思维类、科创实践类作品创作说明
5.乐高教育科创类作品信息表
6.推荐作品名单
7.数字艺术类作品创作导向
8.计算思维类作品创作导向
9.科创实践类作品创作导向
10.智能机器人项目小学A组任务说明
11.智能机器人项目小学B组、初中组、高中组任务说明
12.第二十七届福建省师生数字素养提升实践活动(学生部分)指南
泉州市教育局
2026年3月6日
(此件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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