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QZ00104-1003-2024-00208
- 备注/文号:泉教函〔2024〕245号
- 发布机构:泉州市教育局
- 公文生成日期:2024-05-10
各县(市、区)教育局,泉州市教科院,市直幼儿园:
根据福建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开展2024年学前教育宣传月活动的通知》(闽教办基〔2024〕5号),经研究,决定在全市开展第十三个学前教育宣传月活动。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活动主题
守护育幼底线 成就美好童年
二、活动时间
2024年5月20日至6月20日
三、宣传重点
围绕推进学前教育依法治教,重点宣传:
(一)重大法规政策。宣传近年来国家和地方推进实施的有关学前教育法规政策,展现党和政府为保障适龄幼儿接受公平教育机会,解决人民群众急难愁盼问题的重大成果,宣传推进学前教育普及普惠安全优质发展的重大意义。
(二)重要管理制度。宣传国家和地方在学前教育机构准入
与管理、师资配备、幼儿园安全防护、卫生保健、保育教育等方面的规章制度,呈现完善学前教育治理体系、促进学前教育规范发展的崭新面貌。
(三)科学保教理念。针对社会公众对学前教育的认识误区、困扰问题,广泛传播科学育儿理念和知识,帮助家长充分认识违反幼儿身心发展规律活动的危害。
四、工作要求
(一)精心组织部署。各县(市、区)教育局、市直幼儿园要高度重视,充分认识学前教育法出台对推动学前教育普及普惠安全优质发展的重要意义,将学前教育宣传月活动纳入年度工作重要内容,充分发挥学前教育教科研机构、高校和幼儿园专业优势,精心组织,广泛动员,认真谋划。要结合本地本园实际情况,围绕宣传主题,研究2024年宣传月活动具体实施方案,做好各项安排部署,开展学前教育宣传月启动仪式,营造良好宣传氛围。我市将于5月20日上午8:30分在泉州市德化县实验幼儿园开展第十三个学前教育宣传月启动仪式暨“强质量、树品牌”教育教学开放省级示范性幼儿园展示活动(活动详见附件)。
(二)组织宣传报道。各地各园要广泛利用多种媒体,特别要发挥新媒体平台传播广、速度快、公众关注度高的特点,开展生动活泼、灵活多样的公益性宣传活动。积极协调当地政府及财政、发展改革、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妇联等相关部门参与,形成齐发声共发力的宣传局面。充分发挥幼儿园宣传主阵地作用,通过举办主题开放日、家长讲座、亲子游戏等多种活动,宣传规范办园、科学保教的成果经验。各地各园要及时把本地宣传月活动开展情况及特色活动的文字材料、图片和视频等报送我局初等与学前教育科,我局将择优推荐至省教育厅宣传展示。联系人及电话:俞芳0595-22782220;电子邮箱:cyjk@qzedu.cn。
(三)积累实践案例视频。本次宣传月短视频案例素材围绕“家门口的幼儿园”“我心目中的好老师”“我的幼儿园生活”“我眼中的学前教育”“闪闪发光的童言童语”等不同视角展开征集。各地要注重引导从幼儿、教师、家长、专家、教育行政人员等不同角度,挖掘身边的案例故事,呈现幼儿园一日生活、保育教育、家园互动等工作细节、感动瞬间。视频案例应是幼儿园真实发生的,展现广大幼教工作者爱岗敬业、幼教战线依法治教的积极风貌,凸显学前教育改革发展的强大传播度和影响力。
附件:泉州市第十三个学前教育宣传月启动仪式暨“强质量、树品牌”教育教学开放省级示范性幼儿园展示活动安排表
泉州市教育局
2024年5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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