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QZ00104-1003-2024-00207
- 备注/文号:泉教初〔2024〕8号
- 发布机构:泉州市教育局
- 公文生成日期:2024-05-06
各县(市、区)教育局、泉州开发区社会事业局、泉州台商投资区教育文体旅游局,市直幼儿园、泉州市特殊教育学校(泉州市培蕾实验幼儿园):
为进一步深化基础教育综合改革,搭建学校交流联动平台,共享教育教学改革成果。根据《福建省教育厅关于印发<福建省示范性幼儿园评估办法(修订)><福建省示范性幼儿园评估标准(修订)>的通知》《关于进一步做好省、市级示范幼儿园开放活动的通知》《泉州市中小学幼儿园“名优校+”教育发展共同体考核评价方案》等文件精神,经研究,决定组织开展2024年“强质量、树品牌”教育教学开放暨省级示范性幼儿园展示交流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展示交流活动的幼儿园
以福建省示范性幼儿园为展示交流活动主体(8所),发挥教育发展共同体管理共建、资源共享、教学共促、文化共融、评价共生的辐射作用,实现名校优质资源效益的最大化,不断满足人民群众“上好学”需求,整体提升区域教育资源和管理水平。
二、展示交流活动内容及形式
1.专题讲座。围绕活动主题,开设引领教育教学的理论专题、反映办园先进管理理念和实践经验等讲座。
2.观摩幼儿园半日活动及互动研讨。在全面开放学园的基础上,结合办园成果推荐一定数量的优质活动(含集中活动、区域及游戏活动)。
3.教育教学改革成果展示。结合各地各园实际,通过实物、展板等形式,展示游戏活动设计与实施、环境布置等。
具体详见《2024年泉州市“强质量、树品牌”教育教学开放暨福建省示范性幼儿园展示交流活动安排表》。
三、展示交流活动园安排表
序号 | 幼儿园名称 | 开放活动时间 |
1 | 惠安县实验幼儿园 | 5月16日上午 |
2 | 惠安县第二实验幼儿园 | 5月16日上午 |
3 | 石狮市第二实验幼儿园 | 5月17日上午 |
4 | 德化县实验幼儿园 | 5月20日上午 |
5 | 泉港区实验幼儿园 | 5月24日上午 |
6 | 安溪县第二实验幼儿园 | 5月29日上午 |
7 | 晋江市第四实验幼儿园 | 6月6日上午 |
8 | 晋江市池店镇桥南中心幼儿园 | 6月14日上午 |
四、名额分配
承担展示交流活动的幼儿园各以参观人数100人左右进行安排。每所开放园名额分配如下:
1.晋江市15名,南安市、安溪县各10名,石狮市、惠安县各8名,鲤城区、丰泽区、泉港区、德化县各6名,洛江区、永春县、台商投资区各5名,开发区3名;
2.市直幼儿园每所各1名。
五、其他事项
1.精心组织活动。各县(市、区)教育局初幼教股(科)及市直幼儿园指定一名领队于开放活动当天上午7:50前到开放幼儿园统一报到,领取观摩材料并组织入园。参加人员扫描二维码登录评价问卷,我局将根据分配名额及签到情况,对开放活动的反馈进行整理统计通报。参加活动人员的差旅费回原单位报销。
2.加强总结提升。活动结束后,承办单位须及时向市教育局初等教育与学前教育科提交以下材料:(1)活动报道和工作总结,工作总结内容包括教育教学开放活动的基本情况(含参加人数、园数及组织概况)、园长汇报、典型案例等;(2)开放活动安排表(含活动安排、教学设计、课后反思、专家点评等)和每场活动实施效果(开放活动评议意见汇总)。(3)列入此次教学开放活动的教学公开课和专题汇报,分别确认为泉州市级教学公开课和讲座(详见附件安排表),我局不再另行出具证明。教学开放活动期间,幼儿园全部班级应向参观人员正常开放观摩。
附件:2024年泉州市“强质量、树品牌”教育教学开放暨福建省示范性幼儿园展示交流活动安排表
泉州市教育局
2024年5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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