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QZ00104-1003-2016-00165
- 备注/文号:泉教科〔2016〕5号
- 发布机构:泉州市教育局
- 公文生成日期:2016-08-01
各县(市、区)教育局、泉州开发区社会事业局、泉州台商投资区教育文体旅游局、市直学校:
我局《关于做好泉州市教育科学"十三五"规划(第一批)研究课题申报工作的通知》[泉教科(2016)1号文]发出后,各县(市、区)教育局、基层学校十分重视,积极拟定课题,组织申报,成立相关机构对课题进行认真评定,择优选送。经市教育科学规划领导小组组织评审组进行认真评审,确定立项泉州市教育科学"十三五"规划(第一批)研究课题285项(见附件1)。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本次立项课题的研究周期为二年(2016年8月起算),中期检查时间拟定于2017年6月至2017年8月,最终评估验收时间届时将发文通知。我办将根据各立项课题研究的进展情况,定期召开课题研究专项研讨交流会,联合各县(市、区)教育科研管理部门组织中期检查评估,通过中期检查将确定一批市级重点课题。
二、请获准立项的课题自接到课题立项通知三个月内举行课题开题论证会(须有两名专家评议),并填写《泉州市教育科学"十三五"规划(第一批)课题开题报告》(附件2)于2016年10月30日前发送至邮箱yufeng7860@126.com。
三、为了更好地推进课题扎实有效开展研究,更及时地总结课题研究成果,本批课题负责人及核心成员须在课题研究期间撰写1篇及以上本课题论文并收入或公开发表于市级及以上教育刊物。泉州市级教育刊物如:《泉州教育》(纸质版)、《泉州教育》(电子版)。课题的阶段性成果和最终成果课题负责人均须为代表作(著作、论文)的第一作者或独立作者。课题组核心成员须有独立成果,无关成果不得列入课题研究成果。课题论文可发至电子邮箱yufeng7860@126.com,届时将择优录用发表。
四、课题的阶段性成果和最终成果,不论是公开出版或内部选用均需标明:泉州市教育科学"十三五"规划(第一批)立项课题字样以及课题名称和立项批准号。没有注明或注明多家课题发布机构的成果不得列入课题研究成果。
五、个别课题名称有改动,请以此文件公布的课题名称为准。课题研究执行过程中,原则上不得中途更换课题负责人或改变课题名称、成果形式等主要内容,其他重要变更须在研究中期之前向我办提出。
六、市规划办联系人:柳惠斌 何玉凤,联系电话:22782223。
附件:1.泉州市教育科学"十三五"规划(第一批)课题立项名单
2.泉州市教育科学"十三五"规划(第一批)课题开题报告
泉州市教育局
2016年8月1日
抄送:省教育厅基教处、省教科所、省普教室,泉州市社科联。
泉州市教育局办公室 2016年8月1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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