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QZ00104-1003-2014-00154
- 备注/文号:泉教科〔2014〕3号
- 发布机构:泉州市教育局
- 公文生成日期:2014-10-21
各县(市、区)教育局、泉州台商投资区教育文体旅游局、市直学校:
为了进一步扎实做好我市教育科学"十二五"规划(2014年度)立项小课题的管理工作,发挥小课题研究的最大效益,督促教师多进行行动研究,解决教学实践中的问题,促进教师的专业成长和可持续发展能力。经研究,决定开展泉州市教育科学"十二五"规划(2014年度)立项小课题中期检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检查对象
泉州市教育科学"十二五"规划(2014年度)立项小课题(154项)[泉教科〔2014〕2号]
二、检查内容
1、《泉州市教育科学规划小课题中期检查报告表》(附件1)。
2、《泉州市教育科学规划小课题研究档案袋》(附件2)。
3、手写的纸质档案材料可拍照或扫描成电子档材料;照片、视频等容量较大的材料可上传至360云盘,并提供下载地址;网络报道或博客等材料可复制到word文档作为档案袋材料的一部分,或直接提供网址。
三、检查方式
1、本次中期检查工作采取分级检查评定的方法,医高专科研处、市职教中心、各县(市、区)教育局指定的教育科研机构负责所属区域的小课题的初评推荐工作。泉州市教育科学研究所负责市直学校小课题的检查评定工作以及全市小课题的审核工作。
2、各小课题负责人应于2014年10月27日前将中期检查材料用电子邮箱等方式发送至指定负责验收单位。医高专科研处、市职教中心、各县(市、区)教育科研管理机构应于2014年11月10日前将评定结果(《中期检查报告表》一式3份)送交泉州市崇福路219号原教育局后楼311教科所教科室,并将各小课题的档案袋电子版、中期检查报告表电子版汇总发送到电子邮箱huifanghong@126.com。
3、联系人:洪慧芳,联系电话:22782223。
四、检查结果
1、中期检查评定分合格、不合格两个等次。不合格的小课题应及时整改,如整改后仍不合格将取消市级立项小课题资格。
2、检查结果将于2014年12月份公布。
五、其他相关事项
1、各县(市、区)、市直学校确立的教育科学规划小课题,应在此次检查中上报市教育科学规划办备案,并填写备案表(附件3)发送至电子邮箱huifanghong@126.com。经备案的小课题在结题时,如果研究成果突出,可在结题时被确认为市级小课题。
2、个别课题需要变更课题组成员,须上交一份有关课题组成员变更申请报告,加盖课题负责人所在单位以及所在县(市、区)教育科研机构公章,并送交泉州市教育科学规划办备案。中期检查后,课题组成员一般不能再变更。届时课题结题证书将以此次提交汇总的课题组成员名单为准)。课题名称需改动,或成员需变更的小课题,应在此次检查中提交变更申请报告,加盖课题负责人所在单位以及所在县(市、区)教育科研机构公章,并送交泉州市教育科学规划办备案。中期检查后,课题组成员一般不能再变更,届时课题结题证书将以此次提交的中期检查报告表的成员名单为准。
附件:1、《泉州市教育科学规划小课题中期检查报告表》
2、《泉州市教育科学规划小课题研究档案袋》
3、小课题备案表
泉州市教育局
2014年10月10日
抄 送:省教育厅基教处、省教科所、省普教室,泉州市社科联。
泉州市教育局办公室 2014年10月10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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