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QZ00104-0202-2009-00094
    • 备注/文号:泉教综〔2009〕24号
    • 发布机构:泉州市教育局
    • 公文生成日期:2009-06-29
    关于进一步加强全市扫盲教学工作的意见
    时间:2009-07-12 00:00

      各县(市、区)教育局、泉州开发区社会事业局:

      为了贯彻落实福建省教育厅等14部门《关于进一步加强扫盲工作的实施意见》和2009年泉州市扫盲教育工作会议精神,认真完成扫盲任务,迎接2010年全国第六次人口普查。现结合我市实际,就进一步加强全市扫盲教学工作提出如下意见。

      一、健全扫盲教育队伍,构建教学工作网络。

      1、各县(市、区)教育主管部门要重视由农村中小学、乡镇文技校教师组成的扫盲教师队伍的建设。落实专(兼)职扫盲教学管理人员和中小学、乡镇文技校承担扫盲教学任务的教师,构建县、乡镇(街道)、学校三级扫盲教学工作网络。

      2、农村中小学和乡镇文技校要把承担扫盲教学工作作为一项重要任务,在实践中不断探索行之有效的扫盲教学方式。各县(市、区)教师进修学校要针对成年人学习的特点,加强扫盲课程和教学方式的研究,努力提高扫盲教学的有效性、实用性,及时指导扫盲教师开展扫盲教学活动。

      二、开展形式多样教学活动,不断提高扫盲教学效果。

      各地要根据现有文盲人员居住分散、年龄较大、女性文盲多的特点,开展形式多样的扫盲教学活动。

      1、集中办班与送教上门相结合。针对我市绝大部分地区人居分散的特点,在有条件的地方集中办班,在扫盲对象特别分散的地方实行送教上门,采取以集中办班为主、分散办班为辅的办学方式。

      2、教师主教与学生帮教相结合。各乡镇(街道)要倡导小学高年级学生和中学生利用双休日、节假日开展"小手拉大手"扫盲帮教活动,采用教师主教与学生帮教相结合方式,对长辈、亲戚、邻居等文盲人员进行帮教。努力做到扫盲教育深入社区、深入家庭。

      3、实用科普技术培训与识字教学相结合。在扫盲教学过程中,把农村实用技术的培训和识字教学结合起来,有机安排劳动技能培训,聘请农科人员、村两委干部参加教学,提高扫盲教学实用性和文盲人员参加学习的积极性。

      三、建立激励机制,巩固扫盲成果。

      1、各乡镇(街道)要把文盲人员是否参加扫盲学习同他们享受各种扶贫项目结合起来,做到扶贫和扶智相结合,大力营造参加脱盲学习光荣、不参加脱盲学习可耻的良好社会氛围。

      2、针对各地乡镇之间扫盲教育发展不平衡的特点,各县(市、区)要充分发挥省、市级扫盲样本乡镇(街道)认识到位、责任到位、指导到位、措施到位、宣传到位、动员到位、教学到位的示范辐射作用,大力推广典型经验,努力促进扫盲教育工作整体推进。

      3、教师承担扫盲和扫盲后的继续教育任务要计入工作量,各县(市、区)要从扫盲专项经费中下拨扫盲教师超工作量课时补贴,同时要把教师参加扫盲工作的成绩作为职称评聘、考核晋级、评优评先的重要依据;各县(市、区)可根据当地学生帮教实际与扫盲成效等情况,评选一批扫盲帮教工作好少年。市教育局将适时评选一批扫盲教育工作先进单位和先进个人(包括学生)。

      四、开展专项检查,落实扫盲工作。

      今年下半年,市扫盲工作领导协调小组将联合组织有关人员前往各地,按照泉州市扫盲工作"十个有"、泉州市扫盲教学工作"十个有"的要求,开展扫盲教育工作专项检查活动,及时总结各地开展扫盲教学工作经验,认真检查扫盲各项任务完成情况,不断促进全市扫盲工作向纵深方向发展。

      附件一:泉州市扫盲教学工作"十个有"

      附件二:2009年各县(市、区)完成扫盲计划

      二○○九年六月二十三日

      主题词:教育 扫盲 教学 意见


    抄送:省教育厅,市政府办、市委教育工委。
    泉州市教育局办公室 2009年6月26日印发

     

      附件一:泉州市扫盲教学工作"十个有"

      1、有名册(教师花名册、学员花名册)

      2、有出勤(学员出勤登记表)

      3、有计划(教学计划、教学进度)

      4、有教案(分课时备教学简案)

      5、有练习(练习设计、学员练习本)

      6、有记录(多形式教学方式的活动记录:如学生帮教、送交上门、结对包教、讲座、技术培训等)

      7、有考试(试卷)

      8、有成绩(学员成绩单)

      9、有证书(学员脱盲花名册)

      10、有学历更改

      注:各文技学校或扫盲教学班或扫盲教学点应具有以上材料。

      附件二:2009年各县(市、区)扫盲计划

    县(市、区) 计划扫盲(人)
    鲤 城 15
    丰 泽 375
    洛 江 788
    泉 港 1200
    石 狮 200
    晋 江 1020
    南 安 1000
    惠 安 500
    安 溪 1870
    永 春 50
    德 化 60
    合 计 7078

      注:以上数据由各县(市、区)教育局于2008年12月报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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