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QZ00104-1003-2008-00001
- 备注/文号:泉教科〔2008〕2号
- 发布机构:泉州市教育局
- 公文生成日期:2008-01-03
各县(市、区)教育局:
随着义务教育课程改革的不断深化和普通高中新课程实验工作的全面推进,无论是教育内部或社会各界对新课程已基本形成了共识,当前关注点主要聚焦于教学质量。提高教学质量,是办好人民满意的教育的必然要求,需要正确理解与把握课程功能与目标,研究教师的教学方式、学生的学习方式,必须关注每一堂课的教学效果和全体学生的全面发展。教科研工作是减轻学生课业负担、提高学校教学质量的有效途径,县级教师进修学校教研机构肩负着区域教科研工作的组织、协调、指导、管理和服务的工作任务,加强县级教师进修学校教研机构建设,是坚持科学发展观,提高区域教学质量,提升教师专业素养,提高学生综合素质,保障基础教育可持续发展的重要举措。现就进一步加强县级教师进修学校教研机构建设提出如下意见:
一、进一步加强县级教师进修学校教研机构的队伍建设
目前我市县级教研机构属于教师进修学校内设机构,大部分教师进修学校存在着教研员素质参差不齐、学科配备不齐、学段设置不齐等现象,严重影响着区域教科研工作的开展,制约着对区域教学研究的专业引领。因此各县(市、区)必须充分认识到县级教师进修学校教研机构对区域教科研工作的重要作用,要采取有力措施,力求中小学每个学科至少配备一名专职教研员、若干名兼职教研员,各县(市、区)都要设立学前教育研究室,充实心理健康教研队伍。要重视提高教研员的专业素质与教科研能力,为教研员学习与研修创造条件。要建立公开选聘教研员的机制,把优秀教师充实到教研队伍中。要不断完善教研员的考核制度,强化管理,优化教研员队伍。
二、进一步发挥县级教师进修学校教研机构在课程改革中的重要作用
学校是课程改革的第一线,课堂是课程实施的主阵地。提高教学质量必须从提高每一堂课的教学质量抓起。各县(市、区)必须充分发挥教研机构及教研员在课程改革中的重要作用,立足课堂教学、开展教科研活动。建立教研员挂钩教研片、学校的制度,进一步明确教研员的职责要求;建立教研员参与课程改革工作评估、教学视导、素质教育评估等工作的制度,发挥教研员的教学指导与引领作用;发挥教研机构组织教学质量监测的职能,建立教学质量检测与分析、反馈与指导的工作机制;定期组织教研员开展教学调研,及时发现问题,为教育行政部门进行教学改革决策提供科学依据;建立学科教研纵向联系制度,加强与上级教研机构的联系与沟通,及时了解和传递教学改革动态和信息;定期开展学科校本教研活动,发挥教研员的组织、协调、引领作用。
三、进一步明确县级教师进修学校教研机构的工作职责
县级教研机构应承担对本区域基础教育教学的研究、指导、协调、组织、管理和服务工作;积极开展教育教学专题调研,主动为教育行政部门提供教育教学决策依据;积极参加和推动本区域中小学开展教学研究活动和教改实验、课题研究,总结与推广教科研成果;组织与配合开展区域教学质量检测,做好教学质量分析与反馈工作;配合开展本区域教师培训,为本区域中小学开展教师校本研修提供专业支持与服务,促进区域教师专业发展,积极推进课程改革,全面实施素质教育,不断提升教学质量。
四、进一步落实县级教师进修学校教研机构的条件保障
县级教研机构是教育行政部门领导下的一个从事教科研工作的机构。各县(市、区)要加强对教研机构的经费投入,把教科研经费纳入当地教育事业经费预算,确保教研机构正常开展工作;要主动与人事部门联系,提高教研机构高级专业技术职务职数;要建立教研员的奖励机制,激发教研员的工作积极性与创造性;要不断改善教研机构的办公条件,为教研员提供必要的现代办公设备。
泉州市教育局
二○○八年一月三日
抄送:省教育厅基教处,省普教室,各县(市、区)教师进修学校。
泉州市教育局办公室 2008年1月4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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