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QZ00104-1003-2004-00104
- 备注/文号:泉教初〔2004〕18号
- 发布机构:泉州市教育局
- 公文生成日期:2004-09-30
关于印发泉州市特殊教育达标学校评估标准的通知
时间:2004-10-17 00:00
各县(市、区)教育局:
现将我局制定的《泉州市特殊教育达标学校评估标准》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贯彻执行。
建设泉州市特殊教育达标学校是促进我市特教学校办学条件现代化、学校管理规范化、办学水平整体提高的一项重要措施。各地要在认真测算三类残疾少年儿童数量的基础上,慎重研究特教学校布局调整问题,科学制定特殊教育发展规划。个别办学规模较小的特教学校聋哑班可考虑撤并到邻近县(市、区)办学规模较大的特教学校,集中力量办好培智教育,各特教学校应加大投入,积极创造条件,争创泉州市特殊教育达标学校,为我市特殊教育事业的健康发展作出积极贡献。
附件:泉州市特殊教育达标学校评估标准
二○○四年九月三十日
主题词:教育 特殊教育 达标学校 通知抄送:省教育厅,市府办,市委宣传部,各县(区、市)特教学校。
泉州市教育局办公室 2004年9月30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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