视频 | 泉州今秋中心市区小学和全市幼儿园招生工作意见出台_部门政策文件解读_泉州市教育局
视频 | 泉州今秋中心市区小学和全市幼儿园招生工作意见出台
来源:泉州电视台 时间:2024-03-02 23:32 浏览量:54

  今年秋季中心市区小学和全市幼儿园招生工作意见出台,意见总体在延续去年政策的基础上,进一步完善招生入学办法。需要注意的是,小学方面的招生日程安排和报名时间总体上有所提前。

  招生工作意见指出,今年秋季继续在市直小学实施“小学入学一件事”招生服务改革,同时建立市级“小学入学一件事”融合平台,通过平台系统可对接各县(市、区)招生入学服务平台。

  鲤城区、丰泽区、洛江区在公办小学试行“小学入学一件事”招生服务改革,依托闽政通APP,在“泉服务”栏目增加“泉教育”模块,与市级平台进行融合。

  今年延续2023年招生入学办法,按照有关规定接收港澳台侨和外籍适龄儿童入学。其中,台胞适龄子女,因家长在泉州购房置业或工作等需随父亲(母亲)在泉州生活而要求在中心市区小学就读的,优化申请就读流程,落实“欢迎就读、一视同仁、就近入学”政策,由监护人按要求向学校或教育行政主管部门提出申请,市、区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审核后,根据实际情况,视同本地户籍适龄儿童统筹安排到居住地所属片区内公办小学就近入读。

  招生日程安排和报名时间总体上有所提前。5月20日前,各小学向社会发出招生通告;8月1日前,基本完成招生。公办小学报名登记时间为:6月6日—6月28日。7月1日—7月4日,各小学招生服务区域内户籍适龄儿童,以及港澳台侨和外籍适龄儿童、政策照顾对象通过闽政通“泉服务”-小学入学一件事模块等入口进行网上报名。7月5日—7月6日,随迁适龄子女通过闽政通同一模块入口进行网上报名。

  民办小学报名时间为:6月25日—6月30日,适龄儿童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登录民办学校所在区“民办小学招生报名信息管理平台”按要求报名,同时向所属招生服务区域公办小学报名。

  幼儿园招生日程安排和报名时间与去年总体一致。6月20日,各幼儿园向社会发出招生通告;7月5日—7月6日,各幼儿园接受招生服务区域内户籍适龄幼儿、政策优待照顾对象的适龄子女报名登记。

  公办幼儿园在完成招生服务区域内户籍适龄儿童及各类政策照顾对象后仍有学位的,应当积极向社会开放,招收附近居民子女入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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