泉州市教育局关于征求泉州市《进一步激发中小学办学活力的若干措施》意见的通告
为进一步激活中小学办学活力,我局根据教育部等八部门《关于进一步激发中小学办学活力的若干意见》(教基〔2020〕7号)等文件精神,组织起草了泉州市《进一步激发中小学办学活力的若干措施》。现面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请于2023年8月18日前将修改意见及建议反馈我局。联系电话:0595-22891553;联系邮箱:dds@qzedu.cn。
为进一步激活中小学办学活力,我局根据教育部等八部门《关于进一步激发中小学办学活力的若干意见》(教基〔2020〕7号)等文件精神,组织起草了泉州市《进一步激发中小学办学活力的若干措施》。现面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请于2023年8月18日前将修改意见及建议反馈我局。联系电话:0595-22891553;联系邮箱:dds@qzedu.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