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组织2023年度泉州市中小学(幼儿园)教师参评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业务考核工作的通知
来源:泉州市教育局 时间:2024-02-28 22:17 浏览量:

泉教职改〔2024〕2号

各县(市、区)教育局职改办,市直中小学、幼儿园,有关单位:

  根据《泉州市教育局职称改革领导小组 泉州市职称改革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做好2023年度中小学教师职称评审工作的通知》(泉教职改〔2024〕1号)精神,经研究,定于2024年3月1日-3月18日前组织开展2023年泉州市中小学幼儿园教师参评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业务考核(片段教学)活动(活动安排详见附件1)。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考核范围及对象

  参评2023年度中小学(幼儿园)高级职称及市直学校(含市直属单位)参评2023年度中小学(幼儿园)中级职称的申报对象。

  二、考核形式

  采取片段教学和回答问题方式进行。

  三、考核办法

  根据抽签号依次考核,即按抽签顺序分别撰写片段教学设计稿,然后立即进行现场考核。现场考核包括片段教学考核和回答问题两个环节。

  (一)撰写片段教学设计稿

  片段教学设计教材选用中小学、幼儿园现行的教科书。幼儿园组选用大班语言领域上册教材;小学低年段组(1-3年段)选用二年级上册教材、小学高年段组(4-6年段)选用六年级上册教材;初中组选用初二年下册教材(其中,化学学科选用初三年上册教材);高中组各学科片段教学设计教材选用高中必修教材。申报心理健康教育学科的对象,选用叶一舵主编教材;特殊教育学校的申报对象,选用现任教学科教材;申报幼儿教育学科的对象,不可携带教材进入拟稿室,教材由现场提供。

  片段教学课题由现场抽签决定,拟写片段教学设计稿限时40分钟。

  (二)现场考核

  1.片段教学考核(占70分)

  拟写片段教学设计稿后,考核对象立即进入指定的考场进行现场考核;片段教学时,只能携带现场撰写的设计稿,可看稿。

  片段教学限时10分钟,时间到立即停止作答。

  2.回答问题(占30分)

  专家组根据考核对象的片段教学情况提出2个问题(讲课和本学科知识各1个)。

  回答问题时间4分钟(每个问题1-2分钟)。

  现场考核后,设计稿当场交给考场评委。

  四、评分标准

  评分标准严格按《泉州市中小学幼儿园高、中级职称(片段教学)业务考核评分标准》(见附件2)的要求进行打分,高级职称:优等级 85分(含)— 95分;良等级85分(不含)—70分(含);不及格等级70分(不含)以下(包括违规作弊行为);中级职称:优等级 80分(含)— 90分;良等级80分(不含)—70(含);及格等级70分(不含)—60(含);不及格等级60(不含)以下。

  五、工作要求

  (一)业务考核工作由市教育局统一组织,各县(市、区)教育局职改办和具备条件的市直学校(单位)具体承办,承办业务考核工作的县(市、区)教育局职改办和市直学校(单位)须成立业务考核组织机构,管理和指导业务考核工作,就地组织开展2023年度泉州市中小学(幼儿园)教师参评职称业务考核(片段教学)活动。

  (二)各县(市、区)教育局职改办应将本地民办学校(含校外教育机构)申报对象纳入业务考核管理。市直民办学校(泉州实验中学、泉州外国语学校)及市直属单位(含市招生考试院,市教育科学研究院、市教育督导评估监测中心、市青少年宫等)若不具备成立业务考核组织机构等承办条件,其申报对象的业务考核任务工作可申报市教育局,由市教育局统筹安排委托市直公办学校承办开展,委托开展业务考核工作的学校(单位)应主动对接承办学校做好考核对象信息的沟通联系及报送工作。

  (三)做好业务考核评委抽选工作,业务考核评委人选由承办单位负责抽选。

  (四)各县(市、区)教育局职改办、市直中小学(幼儿园)组织业务考核工作完成后,申报高级职称人员的《福建省中小学幼儿园教师说课讲课评议情况表》(见附件3,加盖公章)由承办单位(申报单位)存档备案;《2023年度泉州市中小学(幼儿园)教师参评高级职称业务考核成绩汇总表》(见附件4,加盖公章扫描件)及电子文档(发邮箱rsk@qzedu.cn)按规定时间报送泉州市教育局职改办审核确认。

  地址:泉州市行政中心交通科研楼C栋3105室(EMS)

  联系人:张进初,联系电话:22785162

  附件:1.2023年度泉州市中小学(幼儿园)教师参评高级、中级职称业务考核安排表
     2.泉州市中小学幼儿园高、中级职称(片段教学)业务考核评分标准
     3.福建省中小学幼儿园教师说课讲课评议情况表
     4.2023年度泉州市中小学(幼儿园)教师参评高级职称业务考核成绩汇总表

泉州市教育局职称改革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4年2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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