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QZ00104-1006-2024-00411
    • 备注/文号:泉教职成〔2024〕6号
    • 发布机构:泉州市教育局
    • 公文生成日期:2024-12-03
    泉州市教育局关于举办2024-2025学年泉州市中等职业学校技能大赛的通知
    来源:泉州市教育局 时间:2024-12-03 11:21

    各县(市、区)教育局,泉州台商投资区管委会教育文体旅游局,市教育科学研究院,各中等职业学校:

      为贯彻落实全国教育大会精神,推动我市职业教育高质量发展,大力弘扬工匠精神,培养大国工匠、能工巧匠、高技能人才,决定举办2024-2025学年泉州市中等职业学校技能大赛,并选拔优秀选手参加2025年全省职业院校技能大赛。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比赛时间

      2024年12月中旬—2025年1月上旬。各赛项具体比赛时间由承办学校另行通知。

      二、参赛对象

      泉州市中等职业学校、技工院校全日制在籍学生(含五年制高职、“3+4”中本贯通培养项目一至三年级在籍学生)、在职教师。其中师生同赛赛项的参赛教师须为参赛校在职教师(在校工作满一年以上并提供相关证明)。

      凡在往届世界(全国)职业院校技能大赛中获金奖(一等奖)的选手,不再参加同一项目同一组别的竞赛。

      三、比赛项目及承办校(赛点)

      (一)比赛项目

      按照福建省职业院校技能大赛组委会办公室公布的2025年度省赛赛项(中职组)、2024年省赛分配给我市的参赛名额,结合我市市赛预报名情况,设装备制造、生物与化工、轻工纺织、食品药品与粮食、交通运输、电子信息、财经商贸、旅游、文化艺术、新闻传播、教育与体育及公共管理与服务等12个专业大类,25个比赛项目(详见附件)。

      (二)承办校(赛点)

      综合近年来参加世界(全国)和全省职业院校技能大赛成绩以及承办市级比赛情况,从自愿申请承办的学校中确定10所承办校,设立10个赛点。各比赛项目及承办校见附件。

      四、比赛规程

      参照2024年全省职业院校技能大赛相应赛项规程技术文件,部分赛项参考世界职业院校大赛办法在比赛时长、内容、要求等方面作个别调整。各赛项具体比赛办法由承办校提出,经市教科院职教室审核,报市教育局职业教育与成人教育科同意后,由承办校发布。

      五、奖项设置

      原则上每个比赛项目按实际参赛人数(组数)的10%设一等奖、20%设二等奖、30%设三等奖(小数点后四舍五入);对参赛人数(组数)5个及以下的竞赛项目,设一等奖1个、二等奖1个。赛项排名按选手最终得分由高到低排定,原则上排名不并列。根据市赛的比赛结果,选拔优秀选手代表我市参加2025年福建省职业院校技能大赛。

      六、组队与报名

      (一)组队要求

      以学校为单位组队参加,由各校负责报名和选手资格审查。市教科院职教室、各承办校对参赛选手资格进行抽查。

      原则上团体赛同一学校相同项目参赛队数不超过1组,个人赛同一学校相同项目参赛人数不超过2人(获得世界职业院校技能大赛金奖增加的参赛名额不受以上限制)。指导教师须为本校专兼职教师,学生赛道个人赛每名参赛选手指导教师不超过1名,团体赛每组指导教师不超过2名;师生同赛赛道不设指导教师。不得跨校组队。

      对于获得2024年世界职业院校技能大赛金奖的参赛队,可在获奖赛项所属专业大类内增加参赛名额:(1)选择增加个人项目名额的,可在该专业大类内参赛人数增加3人;(2)选择增加团体项目名额的,可在该专业大类内参赛组数增加2组;(3)同时选择增加个人项目和团体项目名额的,可在该专业大类内个人项目参赛人数增加2人、团体项目参赛组数增加1组。

      本次大赛承办校代表队可在个人项目增加1人、团体项目增加1组。

      (二)报名时间

      2024年12月2日-12月8日。

      (三)报名材料

      参赛选手需提供如下资料:免冠正面电子照片,电子照片规格:相片格式(.jpg),蓝底2寸(35×45mm),50K以下,供制作证件、证书用;学籍证明;身份证复印件;现有职业资格等级证书复印件,在比赛通知规定的报名时间内报送。复印件材料不全或逾期报送的,不予受理。

      七、赛事组织及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

      本次大赛由泉州市教育局主办,泉州市教育局职业教育与成人教育科、市教科院职教室负责协调组织。承办校所属县(市、区)教育局负责协调、指导承办校做好赛事筹备和赛项比赛工作,承办校所属县(市、区)教育局可以同时作为承办单位(由承办校征求意见)。赛项如需协办单位,由赛项承办校推荐,提前报市教科院职教室审核备案。

      各承办校成立赛点执委会,承办校主要负责人为主任,下设相关工作组,负责所承办赛项具体组织实施。市教育局职业教育与成人教育科、市教科院职教室相关人员、承办校所属县(市、区)教育局分管领导及相关科室负责人负责指导监督。

      (二)加强安全管理

      各县(市、区)教育局、各中职学校要高度重视本次赛事安全工作,落实安全工作责任、严密组织,保障安全办赛、安全参赛。

      1.各赛点执委会要认真编制组织方案、赛事指南、应急预案,做好竞赛准备、安全保障等各项工作,赛点执委会主任为该赛场第一安全责任人。比赛涉及器材、设备应符合国家有关安全规定,充分考虑比赛所涉及器材、耗材存在的不安全因素,采取有效防范措施规避风险,保证参赛人员备赛和比赛安全。比赛期间发生意外事故时,应立即启动应急预案,采取措施予以解决。

      2.各承办校所属县(市、区)教育局要指导学校制定应急预案,协调当地相关部门支持、配合赛事工作。要选派人员在赛前对比赛现场、住宿场所、设施设备等进行检查,比赛期间到现场指导。

      3.各参赛队要服从赛点执委会的统一指挥,参赛队领队原则上应由校领导担任,领队为本参赛队安全工作第一责任人,要加强对参赛人员的管理及教育,与赛场安全管理对接,特别要加强往返交通安全工作。

      八、比赛经费及其他事项

      (一)比赛经费

      本次比赛各赛项经费由承办校承担,主办单位给予适当补贴。经费支出标准参照福建省教育厅、财政厅和人社厅于2018年联合发布的《关于进一步加强福建省职业院校技能大赛赛项经费管理的通知》(闽教职成〔2018〕4号)执行。

      (二)其他事项

      1.大赛期间,由承办校统一安排食宿、提供比赛场地和市内交通工具等。参赛校派出人员的食宿费、往返交通费及意外伤害保险等由参赛校负责。

      2.赛点如有制作宣传板,内容统一为:2024-2025学年泉州市中等职业学校技能大赛×××学校赛点/赛项:×××、×××/主办:泉州市教育局;承办:××××;协办:××××(如有协办单位)。

      附件:2024-2025学年泉州市中等职业学校技能大赛项目及承办校

    泉州市教育局
    2024年12月3日

    附件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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