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QZ00104-1006-2021-00223
    • 备注/文号:泉教民〔2021〕6号
    • 发布机构:泉州市教育局
    • 公文生成日期:2021-06-18
    泉州市教育局 泉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等十二部门转发《福建省整治校外培训机构不规范问题减轻中小学生课外负担行动方案》的通知
    来源:泉州市教育局 时间:2021-06-21 23:52

    各县(市、区)教育局、市场监管局、网信办、公安局、民政局、人社局、住建局、金融办(局)、消防救援大队、人民银行、通管办、银保监监管组,泉州开发区社会事业局、泉州台商投资区教育文体旅游局、泉州台商投资区民生保障局:

      为贯彻落实中央全面深化改革委员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的《关于进一步减轻义务教育阶段学生作业负担和校外培训负担的意见》精神,治理违背教育教学规律和青少年成长规律的行为,督促校外培训机构规范办学,加快推动解决中小学生课外负担过重问题,保障中小学生健康成长。现将《福建省教育厅 福建省市场监督管理局等十二部门关于印发<福建省整治校外培训机构不规范问题减轻中小学生课外负担行动方案>的通知》(闽教发〔2021〕26号)转发给你们,请结合《关于印发<泉州市“点题整治”校外培训机构突出问题专项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泉教民〔2021〕5号)精神,一并抓好贯彻落实。

      一、加强组织领导,形成工作合力。校外培训机构日常监管实行省市统筹,以县(市、区)为主的管理责任。根据《泉州市人民政府关于推进泉州市民办教育分类管理改革与发展的实施意见》(泉政文〔2020〕23号)精神,我市已于2020年12月成立“泉州市民办教育联席会议制度”。各县(市、区)要建立由教育部门、市场监管部门牵头,人社、民政、住建、消防救援、公安、地方金融监管、人民银行、银保监监管组、通管办、网信办等部门参加的联席会议制度。各县(市、区)政府要牵头组织领导,成立工作领导小组,建立健全工作协调机制,统筹协调教育、市场监管、民政、人社、公安、住建、消防、城管等相关职能部门和乡镇(街道)、社区,运用网格化管理体系,建立拉网摸底、巡查监督、违法查处机制,形成治理工作合力。

      二、全面摸底排查,建立工作台账。本次整治行动主要针对面向中小学生开展学科类培训的校外培训机构。教育行政部门负责提供审批办学许可证的学科类培训机构名单。市场监管部门负责提供已登记注册的从事学科类培训经营者名单。各县(市、区)政府负责牵头组织教育、市场监管等部门开展拉网式摸底排查工作,全面建立证照齐全、无证有照、无证无照分类治理工作台账。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市场监管部门主动向社会公开举报投诉方式渠道,并将举报线索及时汇总归集到属地县(市、区)责任单位办理,做到及时依法处置到位。

      三、加大执法力度,实施分类整治。各县(市、区)政府负责组织教育、市场监管等部门开展联合执法,对无证有照、无证无照违法开展学科类培训的经营者分类予以整治。对无证有照具备办证条件的经营者,由教育行政部门引导其办证;对无证有照但不具备办证条件的经营者,责令其在经营范围内营业,不得超范围经营;对无证无照但具备办证条件的经营者,由教育行政部门引导其办证、市场监管部门引导其办照;对无证无照且不符合办证条件的经营者,由县(市、区)政府牵头组织有关部门依规责令暂停相关经营活动,或依照法律、法规规定查封、扣押与无证无照经营行为有关的场所、设施或者财物。

      四、落实部门责任,明确职责分工。各相关职能部门针对证照登记、安全隐患、培训行为、广告宣传、收费管理等各项具体治理任务,依据部门权责分类落实职责。教育行政部门负责开展对证照齐全的学科类校外培训机构涉及培训时间、内容、教师队伍等具体培训行为方面的问题治理。住建主管部门负责按照国家消防技术标准要求,依法开展建设工程(含装修工程)消防设计审查验收备案及抽查工作。消防部门加强消防安全综合监管,依法开展“双随机、一公开”消防监督检查。市场监管部门牵头,教育行政部门配合对校外培训机构虚假违法广告问题治理。市场监管部门畅通投诉举报渠道,及时处置学科类校外培训收费投诉举报,一经发现未按规定明码标价等违法收费行为,依法予以严厉查处。我市近期将出台《泉州市校外培训机构资金监管暂行办法》,各县(市、区)教育行政部门要加强与金融监管部门的合作,推动银行业机构配合落实对学科类校外培训机构建立学杂费专用账户、严控账户最低余额和大额资金流动等监管措施。教育行政部门牵头,公安部门、通管部门、网信部门配合开展规范线上学科类校外培训机构登记备案工作。

      五、建立周报制度,强化监督检查。各县(市、区)要在建立工作台账的基础上实行治理情况周报制度,由教育、市场监管部门负责分别每周五逐级汇总、分析、上报本周最新治理情况、阶段成果和查处案例,并及时同步更新发布黑白名单,相关治理工作动态及时向社会发布,营造浓厚治理工作氛围。省、市各相关职能部门将联合组成督察组,对县(市、区)治理行动开展突击检查、专项督查,强化督办力量。

    泉州市教育局                泉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中共泉州市委网络安全和信息化委员会办公室            泉州市公安局
    泉州市民政局           泉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泉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泉州市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
    泉州市消防救援支队       中国人民银行泉州市中心支行
    泉州市通信发展管理办公室   中国银保监会泉州监管分局
    2021年6月18日

    (此件主动公开)


    抄送:市纪委监委,各县(市、区)政府。
    泉州市教育局办公室 2021年6月18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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