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QZ00104-1001-2024-00246
    • 备注/文号:泉教组〔2024〕8号
    • 发布机构:泉州市教育局
    • 公文生成日期:2024-05-23
    泉州市教育局关于举办2024年泉州市幼儿园园长任职资格培训班的通知
    来源:泉州市教育局 时间:2024-05-31 01:18

    各县(市、区)教育局,泉州经济开发区社会事业局、泉州台商投资区教育文体旅游局,各市直幼儿园、泉州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

      根据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全面深化新时代教师队伍建设改革的意见》(中发〔2018〕4号)、《关于学前教育深化改革规范发展的若干意见》(中发〔2018〕39号)、《教育部“国培计划”有关项目实施指南》及《幼儿园园长专业标准》等文件精神,为规范幼儿园园长任职准入资格,加强园长任职资格标准化培训工作,培养一批专业素质合格的新任园长,促进幼儿园高质量发展。经研究,决定委托泉州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举办2024年泉州市幼儿园园长任职资格培训班。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培训目标

      通过培训,引领新任或拟任园长坚持社会主义办园方向,坚持党对教育工作的领导,树立正确的儿童观、教育观和办园理念,掌握学前教育法律法规知识、幼儿园管理基本理论和幼儿园保育教育工作的基本方法。强化服务意识,培养领导与管理幼儿园工作的履职能力和专业素质。

      二、培训对象和名额

      本次计划培训全市各级各类公、民办幼儿园新任及拟任正、副园长(书记),共80人。人数分配为洛江区、石狮市、晋江市、惠安县各10人,南安市15人,台商投资区7人,泉州经济开发区2人,永春县6人,安溪县5人,泉港4人,丰泽区1人,泉州市直幼儿园按需申报。

      请各县(市、区)教育行政部门、各市直幼儿园抓紧落实参训对象,并将参训学员报名汇总表(见附件)电子版于6月15日前发至泉州幼高专继续教育学院。联系人:郭老师,邮箱:873655176@qq.com。

      三、培训内容与方式

      (一)培训内容

      依据《幼儿园园长专业标准》要求,培训具体内容如下:

      1.学前教育法规。掌握学前教育基本的法律法规常识。主要包括《幼儿园管理条例》《幼儿园工作规程》《幼儿园园长专业标准》《幼儿园教育指导纲要(试行)》《3-6岁儿童学习与发展指南》等。

      2.幼儿园管理知识。掌握园所管理的专业知识。主要包括园务管理、安全管理、保教工作管理、教师队伍建设、信息化技术管理、家长工作管理等。

      3.幼儿园教育知识。掌握幼儿园教学和游戏活动的专业知识。主要包括幼儿园教育、幼儿园课程、幼儿园区域、幼儿园游戏、幼儿园质量评价等。

      4.幼儿园管理实践。具备幼儿园管理的基本能力。主要包括幼儿园教学园长岗位观摩学习、后勤园长岗位观摩学习等。

      (二)培训方式

      采取专题讲座与自主学习、课程辅导与测试考查、集中培训与在岗研修、名园跟岗与结业考核等相结合的培训形式。

      四、培训学时安排

      培训共300学时,分五个阶段进行。

      第一阶段:集中研修阶段(7月1日—7月9日),9天共63学时。

      第二阶段:网络研修阶段(7月-8月,具体时间及培训安排由泉州幼高专另行通知),共60学时。

      第三阶段:实践观摩阶段(9月,具体时间及培训安排由泉州幼高专另行通知),7天共49学时。

      第四阶段:园本研修阶段(9月—10月),为期2个月,共100学时。

      第五阶段:考核结业阶段(11月,具体时间及培训安排由泉州幼高专另行通知),4天共28学时。

      五、培训考核

      (一)学员除按规定参加集中学习培训外,还应完成以下基本学习任务:

      1.集中研修阶段:课程结束完成一篇2000字以上的幼儿园三年发展规划。

      2.实践观摩阶段:完成一篇2000字以上实践学习报告。

      3.园本研修阶段:完成一份2000字以上的园本研修学习笔记。

      4.网络研修阶段:在规定时间内完成网络研修任务。

      5.考核结业阶段:通过《幼儿园法律法规》《幼儿园管理》《幼儿园教育》等三门课程的笔试,每门70分为合格。

      (二)参训学员要自觉遵守培训班的各项管理规定。对无故不参加集中培训1天及以上,或请假累计超过2天及以上者,不予结业。

      (三)学员完成研修任务,参加培训并经考试考核合格者,颁发由省教育厅统一印制、经市教育局验印的《幼儿园园长任职资格培训证书》,并发放继续教育学时证明。

      六、其他事项

      (一)参训人员报送条件:具备中师及以上学历,持有教师资格证。报到时须出示本人中师及以上毕业证书(或同等学历证书),教师资格证书,身份证等相关证书原件,并提交新任及拟任正、副园长(书记)证明和2张2寸近期免冠彩色照片。

      (二)学员要自觉遵守培训班的各项管理规定,确保顺利完成培训任务。学员参训期间,其职务、工资、福利待遇不变。

      (三)学员培训费、交通费、住宿费及伙食费回原单位按有关规定报销,其中市直公办幼儿园园长培训费由市教育局负责。

      (四)泉州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做好教学、后勤等安排,保证培训质量。

      七、报到事项

      (一)报到时间与地点

      1.报到时间:2024年7月1日上午8:30-11:30

      2.报到地点:泉州华侨大厦一楼大厅

      地    址:泉州市鲤城区百源路1号

      (二)联系方式

      1.联系人:泉州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继续教育学院 郭老师

      2.联系电话:0595—22392511 

      3.联系邮箱:873655176@qq.com

      附件:1.2024年泉州市幼儿园园长任职资格培训班第一阶段培训学习拟安排课程
         2.2024年泉州市幼儿园园长任职资格培训班学员报名汇总表

    泉州市教育局
    2024年5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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