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QZ00104-1001-2022-00035
- 备注/文号:泉教师〔2022〕35号
- 发布机构:泉州市教育局
- 公文生成日期:2022-02-24
各县(市、区)教育局、泉州开发区社会事业局、台商投资区教育文体旅游局,泉州师范学院、泉州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市直各学校(单位):
根据《泉州市教育局关于实施泉州市中小学名师培养工程的通知》(泉教人〔2010〕54号)、《泉州市教育局关于确定黄霖坚等400位教师为泉州市第六批中小学学科教学带头人培养对象的通知》(泉教人〔2017〕359号),经过两年周期培养和培训机构组织专家考核合格,现将396名中小学(幼儿园)学科教学带头人名单予以公布。
各位中小学(幼儿园)学科教学带头人要争当师德楷模,模范履行教师职责,主动承担培养中青年教师任务,积极帮扶乡村和薄弱学校,继续深入学习专业知识,提升教书育人的能力和水平,向更高级别的名师看齐,实现自身专业发展攀升。各县(市、区)教育行政部门、市直学校(单位)要加强对学科教学带头人的管理,将其纳入市级名优教师定期考核对象实行周期考核和动态管理,为学科教学带头人提供成长平台和机会,发挥学科教学带头人等名优师资的示范辐射作用,助力区域教育优质均衡发展。
附件:泉州市第六批中小学(幼儿园)学科教学带头人名单
泉州市教育局
2022年2月24日
抄送:福建省教育厅教师工作处
泉州市教育局办公室 2022年2月24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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