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QZ00104-1003-2023-00374
    • 备注/文号:泉教中〔2023〕13号
    • 发布机构:泉州市教育局
    • 公文生成日期:2023-09-28
    泉州市教育局关于确认100个泉州市中小学幼儿园“名优校+”教育发展共同体的通知
    来源:泉州市教育局 时间:2023-10-21 00:52

    各县(市、区)教育局,市直中小学、幼儿园:

      根据泉州市教育局等四部门联合印发的《泉州市中小学幼儿园“名优校+”教育发展共同体建设实施方案》(泉教规〔2022〕4号)精神,为充分发挥名优学校示范引领作用,一年多来市教育局持续推动泉州市中小学幼儿园“名优校+”教育发展共同体(以下简称“‘名优校+’教共体”)建设,在首批15个领办型“名优校+”教共体的基础上稳步扩大培育对象,经遴选、研究确认100个泉州市中小学幼儿园“名优校+”教共体(具体名单见附件)。

      希望各县(市、区)教育局高度重视,把深入推进我市“名优校+”教共体建设作为扩大优质教育资源,促进教育公平的一项重要举措。市教育局将建立科学合理的“名优校+”教共体考核评价方案(另行下发),对教共体学校实行全方位、捆绑式的一体化联动考核,教共体建设工作列入市对县(市、区)教育局年度教育工作绩效考评指标,开展情况与学校及校级领导评优评先等挂钩。各县(市、区)教育局要定期对“名优校+”教共体的工作开展情况进行调研和检查,及时总结和宣传有益的可借鉴经验,督导部门要发挥督学作用,督导教共体各项任务落到实处。不断优化整合优质教育资源,全面扩大我市优质教育资源覆盖面和受益面,整体提升我市基础教育优质均衡水平。

      附件:泉州市中小学幼儿园“名优校+”教育发展共同体名单

    泉州市教育局
    2023年9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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