泉州市教育局办公室关于做好全省第八届中小学生艺术节艺术作品等项目报送工作的紧急通知
来源:泉州市教育局 时间:2024-09-14 23:03 浏览量:

各有关县(市、区)教育局、泉州开发区社会事业局、泉州台商投资区教育文体旅游局,各有关市直学校(单位):

  根据《福建省教育厅关于举办全省第八届中小学生艺术节的通知》(闽教体〔2024〕15号)、《福建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做好全省第八届中小学生艺术节报送工作的通知》(闽教办体〔2024〕10号)要求,为做好全省第八届中小学生艺术节艺术作品和中小学美育改革创新优秀成果(以下简称“优秀成果”)等项目的报送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参赛作品

  我市拟推荐参加全省第八届中小学生艺术节艺术作品、优秀成果的作品(公示的作品名单)。

  二、艺术作品

  (一)艺术作品要求

  艺术作品需为原创,并提交创作说明(包括作品主题和创作过程)。

  1.绘画作品

  国画、水彩/水粉画、丙烯画、版画、油画,或其他画种以及平面设计。尺寸:国画不超过四尺宣纸(69cm×138cm)对开,其他画种尺寸均不超过四开(40cm×60cm),平面设计作品尺寸不超过对开(54cm×78cm)。作者限1人。

  2.书法、篆刻作品

  书法、篆刻作品尺寸不超过四尺宣纸(69cm×138cm)。作者限1人。

  3.影视作品(含数字媒体艺术)

  (1)摄影作品:单张照和组照(每组不超过4幅,需标明顺序号)尺寸均为14英寸(30.48cm×35.56cm);除影调处理外,不得利用电脑和暗房技术改变影像原貌。作者限1人。

  (2)视频创作类作品:围绕传承弘扬中华优秀传统文化、革命文化、社会主义先进文化等主题,创作具有校园特征、学生特点、教育特质的视频作品。视频采用MP4或MPG2格式(压缩带宽不低于10M,分辨率1920×1080),视频内容不得使用网络素材,时长3—10分钟,文件大小不超过1G。作者不超过8人。

  4.手工艺制作

  包括剪纸、编织、刺绣、泥塑、综合材料等,平面作品尺寸不超过40cm×40cm,立体作品尺寸不超过40cm×40cm×40cm。作者不超过3人。

  上述艺术作品不需装裱,作品以数码照片和原件两种方式报送。作品的数码照片要求:JPG格式,大小不低于10M,分辨率达到300dpi,并附创作说明。已获省级教育行政部门主办或联合主办的赛事二等奖及以上的节目、作品不再报送。

  (二)报送要求

  1.艺术作品相关材料的报送采用网上报名系统填报的方式,由泉州市教育部门负责本地区各项目报送工作。

  2.艺术作品在报送时须提供艺术作品报送表(见附件1)。艺术作品(除影视创作类作品)原件在背面张贴作品信息表(见附件2),由市教育局收集后统一寄出。艺术作品原件原则上不退还作者。

  三、优秀成果

  (一)优秀成果材料要求

  1.教学案例类为真实反映中小学美育课堂教学实践的课例,提交材料包括教学设计、课程教学视频(一节课)等。教学设计应为原创,体现课程教学理念、设计思路和教学特色,并根据规范的教案格式与内容进行撰写;课程教学视频需在真实的中小学课堂教学环境中录制,合理运用现代教育技术手段,突出美育教学的审美性、情感性、实践性、创造性、人文性。

  2.教学研究类应为未公开发表的论文,着眼于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大局,关注基础性、紧迫性的现实问题,结合中小学艺术教育发展现状,具有针对性、时效性。摘要300字左右,正文不超过5000字。

  3.实践活动类需提交反映中小学美育课外实践活动的现场实践视频和相关文字说明材料,包括学生艺术实践工作坊以及围绕学校美育浸润行动开展的其他美育实践活动。

  4.校园文化类主要为本地本校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立足于美育浸润行动,充分发挥校园文化育人功能,开展中小学校园文化建设实践的相关案例,可提交视频、文字和图片材料。

  上述文字材料一般应包括背景、做法、成效、探讨等,主题突出、层次分明、特色鲜明。视频时长不超过45分钟,片头3秒,格式为MP4、MPG2或MOV格式,大小不超过1G。图片为JPG格式,大小不低于10M,不超过5张,分辨率达到300dpi。各类别具体人数和材料格式要求详见全国中小学生艺术展演网络平台。

  (二)报送要求

  1.优秀成果相关材料的报送采用网上报名系统填报的方式,由泉州市教育部门负责本地区各项目报送工作。

  2.优秀成果相关材料在报送时须提供优秀成果报送表(见附件3)。中小学美育改革创新优秀成果的呈现形式及制作技术规范要求(见附件4),所有报送的视频中不得出现地区、学校和作者等信息。

  三、注意事项

  (一)省赛网上报名系统开放时间为2024年9月1日8:00至9月20日24:00),逾期不接受补报。

  (二)所有报送省赛的艺术作品、优秀成果材料,经学校、县(市、区)审核后报送我局。如因报送的材料不齐全,造成网报时间超期或取消参赛资格,由报送单位自行负责。

  (三)因报网时间紧迫,请有关县(市、区)教育局、市直学校尽快通过本地参赛学校(单位)及经办人,直接将参加省赛的艺术作品、优秀成果表格(附件1.2.3的电子版、pdf扫描版)和艺术作品、优秀成果材料(含数码照片、视频 )打包(一个作品一个文档,注明县别+学校+姓名+作品名称)务必于2024年9月16日前发送至邮箱:twyyk@qzedu.cn。艺术作品原件务必于2024年9月18日前报送泉州市教育局体卫艺语科(已报送我局的作品原件不再报送)。

  (四)请有关县(市、区)教育局、市直学校通知本地本校各指定一位经办人务必于2024年9月18日(工作时间)到我局体卫艺语科核对、整理本地本单位艺术作品原件,如艺术作品原件在核对、整理期间未送达的,将一律取消送省参赛资格。地址:泉州市行政中心交通科研楼C栋383室,联系人:泉州市教育局体卫艺语科陈劲文  联系电话:22767196。

  附件:1.全省第八届中小学生艺术节艺术作品报送表
     2.全省第八届中小学生艺术节艺术作品信息表
     3.全省第八届中小学生艺术节中小学美育改革创新优秀成果报送表
     4.全省第八届中小学生艺术节中小学美育改革创新优秀成果呈现形式及制作技术规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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