泉州市教育局关于2017年鲤城区、丰泽区、洛江区初中招生工作的意见
来源:泉州市教育局 时间:2017-04-24 17:02 浏览量:
鲤城区、丰泽区、洛江区教育局,市直中小学:
  为贯彻落实教育部《关于做好2017年义务教育招生入学工作的通知》(教基一厅〔2017〕1号)、《福建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17年义务教育招生入学工作的通知》(闽教基〔2017〕9号)的部署与要求,规范初中招生入学行为,确保教育机会公平,确保2017年鲤城区、丰泽区、洛江区初中招生工作有序进行,现提出如下意见,请认真贯彻执行。
  一、招生原则
  鲤城区、丰泽区、洛江区的初中招生工作,在我局统筹指导下,由各区教育局组织实施。初中招生工作要认真贯彻《义务教育法》,落实教育部、福建省教育厅、泉州市教育局的小学升入初中免试就近入学要求,严格执行《教育部等四部门关于2016年规范教育收费治理教育乱收费工作的实施意见》(教办〔2016〕4号),坚持依法招生、规范招生、阳光招生,提升人民群众对教育改革发展的获得感。
  二、招生办法
  (一)公办学校实行免试、就近划片升学(单校划片、对口直升)或免试、就近划片电脑派位升学(多校划片、随机派位)的招生办法。所有小学毕业生(含外来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均免试升入初中。
  (二)民办学校可依据报名者提供就读小学期间的《小学生素质发展评估手册》、《学习成长记录册》或面谈、电脑随机派位方式进行录取,但不得采取统一笔试或者任何变相形式的统一知识性考试方式选拔生源。各小学要做好《小学生素质发展评估手册》的记载工作,并于6月30日前将《小学生素质发展评估手册》发放给学生。
  三、招生范围
  (一)丰泽区、洛江区所属各乡(镇、街道办事处)以及鲤城区的浮桥、江南、金龙、常泰等4个街道办事处辖区内的初中学校分别招收辖区内小学毕业生,实行免试、就近划片升学(单校划片、对口直升)。
  (二)学籍关系在鲤城区的开元、鲤中、海滨、临江等4个街道办事处辖区内小学的毕业生(含外来务工人员随迁子女),以及户籍关系在开元、鲤中、海滨、临江等4个街道办事处要求回户籍所在地就近升入初中的小学毕业生,实行免试、就近划片电脑派位升学(多校划片、随机派位)。
  开元、鲤中、海滨、临江等4个街道办事处辖区内的各中小学划分为南、北两个片区。
  1.北片:泉州一中(学府校区)、培元中学、泉州五中(桂坛校区)、泉州六中等4所中学,招收泉州市实验小学、泉州师院附属小学、泉州市晋光小学、通政中心小学、新村小学、西隅中心小学、昇文小学、泉州市第三实验小学等8所小学的毕业生。
  2.南片:泉州三中、泉州五中(桂坛校区)、泉州七中(金山校区)等3所中学,招收泉州市实验小学、泉州师院附属小学、泉州市晋光小学、鲤城区第二中心小学、通政中心小学、立成小学、鲤城区实验小学、鲤城区东门实验小学、新隅小学、泉州市第三实验小学等10所小学的毕业生。
  (三)泉州五中(桂坛校区)面向丰泽区的东湖、丰泽、泉秀3个街道办事处辖区内小学招收100名毕业生(具有户籍或学籍)。具体资格审查、报名工作由丰泽区教育局组织实施,在鲤城区进行初中招生电脑派位。
  (四)泉州一中(东海校区)计划招生600人,招收学籍在丰泽区东海街道办事处辖区内的泉州师院附属丰泽小学、临海小学、渚江小学、东海湾实验学校等4所学校并实际就读2年以上的小学毕业生,具体资格审查由丰泽区教育局负责。
  泉州一中(东海校区)初中招生2018年将实行多校划片、电脑随机派位的招生办法。
  四、招生派位计划
  (一)公办学校招生计划
  1.市区六所公办中学初中招生派位计划
学校 招生派位计划人数
鲤城区 北片 泉州一中(学府校区) 450(不含特长生)
培元中学 650(不含特长生)
泉州五中(桂坛校区) 225(不含特长生)
泉州六中 600
鲤城区 南片 泉州三中 900
泉州五中(桂坛校区) 225(不含特长生)
泉州七中(金山校区) 750(不含特长生)
丰泽区(东湖、丰泽、泉秀街道) 泉州五中(桂坛校区) 100(不含特长生)

  2.初中特长生招生计划

学 校 项 目 招收名额 招生范围
泉州第一中学(学府校区) 艺术类
(舞蹈、声乐、器乐)
50人(舞蹈、声乐、器乐各15-20人,总数50人) 鲤城区 丰泽区
泉州培元中学 艺术类
(南音、民乐)
50人(南音、民乐各25人) 鲤城区 丰泽区
泉州第五中学(桂坛校区) 艺术类
(管乐、弦乐)
50人(管乐、弦乐各25人) 鲤城区 丰泽区
泉州第七中学(金山校区) 体育类
(篮球、田径)
25人 鲤城区 丰泽区
艺术类
(舞蹈、声乐、器乐)
25人

  经省教育厅审核批准,泉州第一中学、泉州培元中学、泉州第五中学、泉州第七中学等四所学校初中部可招收特长生,学校应按省厅确认的特长生项目进行招生,学校不得突破招生范围和数量。已被学校确定招收的特长生,不再参与其它公、民办学校的招生。
  学校要制订详细的特长生招生方案,内容包括招收对象、范围、类别、计划招生数、报名条件、报名办法和录取程序等方面内容,经主管教育局审核,招生方案于2017年5月10日前报送我局批准后实施。学校要及时将特长生招生方案在学校网站公布以向社会公开,要严格按特长生招生方案认真做好特长生的考核和选拔工作,不得组织任何形式的文化测试,不得违规收取任何费用,严禁以招收特长生名义举办重点班,主动接受学生、家长、社会各界和舆论监督,切实做到公平、公正、公开。其他学校一律不得以特长生名义招生。
  3.其他公办中学初中招生计划,由鲤城区、丰泽区、洛江区教育局下达,报泉州市教育局备案。
  (二)民办学校招生计划

学 校 招生计划人数
泉州外国语中学 700
泉州实验中学 800(圣湖校区);400(滨江校区)
仰恩大学附属中学 100

  区属民办中学初中招生计划,经所在区教育主管部门审核后,报泉州市教育局统筹确定后公布。
  五、招生规范管理
  (一)户籍、学籍关系在开元、鲤中、海滨、临江等4个街道办事处辖区内的小学毕业生,继续实行"先派位提供公办中学学位后由民办初中招生"的办法。电脑派位后,小学毕业生愿意选择就读民办初中的可以向辖区招生办提出放弃公办中学学位。
  (二)凡学籍关系在鲤城区、丰泽区的小学毕业生,要在鲤城区、丰泽区就读初中的,均应按规定填报升学志愿表,填报时间在6月12日至15日。任何中学都要在规定的时间内招生,特长生招生时间在6月10日至18日。公办学校初中电脑派位时间在7月5日,派位结果由原毕业小学公示并通知到每一位学生, 7月6日至7日有关公办学校将其派位学生入学通知书报送鲤城区、丰泽区招办汇总,7月8日至10日原毕业小学到所辖区招办领取入学通知书并发至每一位学生。7月18日前学生到派位就读学校办理初中入学注册手续。
  (三)民办学校初中招生实行"三个统一"和"三个公开",即统一报名时间、统一面谈时间、统一录取时间,公开招生方案、公开面谈过程、公开录取结果。民办学校初中招生在当地教育行政部门管理下进行招生,学校应按教育行政部门下达的招生计划,在规定的时间免试招收初中新生。民办学校初中招生报名、招生面谈时间为7月1日至7月15日,面谈过程要向教育主管部门、纪检监察部门公开,自觉接受监督。7月17日至18日将拟录取招收的新生名单报送教育主管部门审核、备案。7月24日至27日各民办学校到相关县(市、区)招生办办理录取手续。
  (四)严格规范学籍管理,各区和学校要充分发挥学籍管理系统对治理返校的基础性、机制性作用,严格遵照我省《中小学生学籍管理办法》,按教育主管部门下达的招生计划规范招生,认真审核招收的每位学生信息,不得擅自超计划接收学生。新生入学后,各校应于9月15日前完成新生学籍档案信息的录入,上报教育主管部门审核备案、确认学籍,并按规定建立学生学籍管理档案(纸质档案和电子档案信息必须统一)。遵循学生、学校、学籍三位一体原则,严格实行"一人一籍,籍随人走",学校不得违规寄学籍,不得以虚假信息建立学生学籍,不得重复建立学籍,不得为实际不在本校就读的学生建立学籍,不得接收未办理完整转学手续的学生。要借助学籍管理系统,建立消除大班额工作台账,加强控辍保学技术监控。要严肃追究问责,促进责任落实,严肃追究违反学籍管理规定的直接责任人员和学校主要领导的责任。
  (五)公办和民办中学跨县(市、区)招生,必须经所属教育主管部门审核、我局批准,并经生源地教育行政部门同意。未经教育主管部门审批,任何学校不得实行分立、合并或以其他形式变相联合办学。
  (六)鲤城地面因居住地或户籍变迁,要求跨片区参加派位的学生,应在规定的时间内(具体时间由鲤城区教育局确定)事先提出书面申请,报送鲤城区招生办审查,符合就近入学原则的,经泉州市教育局批准后,可改变片区填报志愿参加派位。双胞胎(含多胞胎)小学毕业生若要求在同一所初中学校入学就读,应申请签约捆绑以同一报名号参加电脑派位。
  (七)军人子女就读初中学校,根据泉州市教育局、泉州军分区政治部联合制订的《泉州市贯彻教育部、总政治部〈军人子女教育优待办法〉的实施细则》(泉教综〔2013〕73号),予以优待。
  (八)高层次人才子女就读初中学校,根据《中共泉州市委 泉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实施人才"港湾计划"的若干意见》(泉委发〔2017〕6号),享受相应的优惠政策。
  (九)港、澳、台胞,海外侨胞及外国籍人士在鲤城区开元、鲤中、海滨、临江街道办事处等所属区域内经商办企业或合法正常居住的,其户籍关系在境外但在市区小学就读毕业的子女,与该就读小学的毕业生一视同仁。但必须提供身份证明、监护人证明、居住证明及工商登记注册等资料,经区招生办审核、泉州市教育局批准后方能参加派位。台商子女可以申请直接进入泉州三中就学。
  (十)在进行电脑派位时,请公证处作公证,并邀请有关领导和中小学校长代表、小学毕业生家长代表及新闻媒体的代表参加,实行公开派位,以保证派位的公开、公正、合理。招生工作的全过程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和新闻媒体的法纪监督与舆论监督。派位后,未经教育主管部门同意,任何学校不得擅自改变派位结果。
  (十一)为了促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科学导向生源流动,今年泉州一中、泉州五中、泉州七中的普通高中招生计划中按50%的比例划出部分招生名额作为定向生指标,由我局直接分配到鲤城区、丰泽区、洛江区、台商投资区的所有初中校(含完全中学初中部);泉州培元中学、泉州城东中学、泉州九中的普通高中招生计划中按50%的比例划出部分招生名额作为定向生指标,直接分配到鲤城区、丰泽区、洛江区的所有初中校(含完全中学初中部),招收在学籍所在学校实际就读连续两年以上的应届初中毕业班学生。
  (十二)各区要加强招生工作统一领导,科学制定招生工作方案,细化招生办法,进一步完善招生公开制度,做好宣传引导工作,强化招生政策执行情况监管,健全应急协调机制。要根据以居住证为主要依据的随迁子女入学新要求,提前开展专项调研,摸清底数,做好安排。任何学校不得通过举办相关培训班或与社会其他教育机构进行合作,提前选拔学生;不得以各类竞赛、考试证书、荣誉证书或学习等级等作为招生入学依据或参考。
  (十三)严肃招生纪律,严禁"以钱择校"、"以优择生"、"以权入学"。任何小学不得擅自对教育主管部门以外的单位或个人提供本校毕业生的档案资料,学校或教师个人不得接受任何初中学校招生的劳务费或宣传费等。要严肃查处顶风违规招生及乱收费行为,严肃处理违法违规的单位或个人。
  (十四)2017年泉州外国语中学、泉州实验中学(圣湖校区)、泉州实验中学(滨江校区)、仰恩大学附属中学起止学籍辅号:
  泉州外国语中学:21718200001-21718200700。
  泉州实验中学:(圣湖校区):21783050001-21783050800。
  泉州实验中学:(滨江校区):21783050801-21783051200。
  仰恩大学附属中学:21718230001-217182300100。

泉州市教育局
2017年4月21日


抄送:省教育厅,市政府办公室,市人大教科文卫委,市政协文教卫体委,泉港区、石狮市、晋江市、南安市、惠安县、安溪县、永春县、德化县教育局,台商投资区教育文体旅游局、开发区社会事业局。
泉州市教育局办公室 2017年4 月21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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