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市、区)教育局、泉州开发区社会事业局、台商投资区教育文体旅游局,市属(直)有关学校:
为检验我市各级各类学校安全教育成果,进一步扩大学校安全教育的知识面、覆盖面和宣传面。根据《关于举办2015年福建省学生安全知识电视大赛的通知》(闽教安〔2015〕16号)精神,决定在各地各校前期开展竞赛活动的基础上组织全市各县(市、区)和市属(直)学校进行泉州市级预决赛,并由此选出代表队代表泉州市参加省级预决赛,具体通知如下:
一、时间地点
时间:10月31日(星期六)上午10:00--11:00,地点:泉州五中城东校区。
二、参赛人数
各县(市、区)派6名选手参赛(其中中小学生各3名),各市属(直)学校派3名选手参赛。队员中必须男女搭配。
三、预决赛形式
由市教育局组织,采取现场答卷的形式进行,市教育局组织人员进行评分,每队所有参赛选手得分相加即为本代表队总分。其中各县(市、区)设组织奖4名,市属(直)学校按高校、中学、小学各设组织奖2名。各类参赛选手按得分高低决出特等奖1名,一、二、三等奖各若干名。
四、有关事项
1.请各参赛代表队于10月31日上午9:45前入场完毕。
2.请各地各校将参赛选手和领队名单、领队联系电话于10月28日上午11:00前报市教育局。
联系人:李永忠,联系电话:22782095,电子邮箱:liyongzhong1986@163.com。
泉州市教育局
2015年10月20日
抄送:省未保委、省教育厅,省公安厅、省安监局、省地震局、省红十字会、市府办、市未保委、市公安局、市安监局、市地震局、市红十字会。
泉州市教育局办公室 2015年10月20日印
扫一扫在手机上查看当前页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