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2012年泉州市教育局工作要点的通知
来源:泉州市教育局 时间:2012-03-27 16:51 浏览量:

各县(市、区)教育局,泉州开发区社会事业局、台商投资区教育文体旅游局,各高等院校、市直属学校:
  现将《2012年泉州市教育局工作要点》印发给你们,请你们按照本要点要求,结合本地区、本校实际,采取有效措施,抓好工作的落实,确保2012年度教育工作各项目标任务如期完成。

泉州市教育局
二○一二年三月十六日

主题词:教育 工作 要点 通知
抄送:省教育厅,市委办、市政府办、市委教育工委、市人大教科文卫委、市政协文教卫体委。
泉州市教育局办公室 2012年3月16日印发

2012年泉州市教育局工作要点

  2012年全市教育工作的总体要求是: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深入贯彻全省、全市教育工作会议精神,认真落实《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1-2020年)》(以下简称《教育规划纲要》)和《"十二五"教育发展规划》,以推进教育事业科学发展为主题,坚持"优先发展、育人为本、改革创新、促进公平、提高质量、服务发展",加快建设教育强市,办好人民满意的教育,以优异的成绩迎接党的十八大胜利召开。
  围绕上述总体要求,2012年全市教育工作的主要目标是:推动各类教育协调发展。幼儿园招生9万人,小学招生9万人,初中招生7.3万人,普高招生3.8万人,中职招生2.5万人(不含培训折算生数)。全市适龄幼儿学前三年入园率保持在93%以上,学前一年入园率98%以上。小学、初中学龄人口入学率99.95%和98.7以上。三类残疾儿童义务教育入学率95%以上。初中毕业生升学率96%(不含我市以外的外来工学生),高中阶段教育毛入学率83%。高等教育毛入学率32%。青壮年、成年非文盲率保持在98%和93%以上。各类学校办学条件持续改善,教育质量和办学水平不断提高,教育服务经济社会发展能力明显增强。
  一、深入贯彻落实《教育规划纲要》,推动教育事业科学发展。
  1.认真学习贯彻全省、全市教育工作会议精神。以《教育规划纲要》和《"十二五"教育发展规划》统揽教育工作,着力推动各级教育部门和各级各类学校,深入学习贯彻全省、全市教育工作会议精神,按照《教育规划纲要》和《"十二五"教育发展规划》确定的目标和任务,有计划、有步骤、有力度、有成效地推动各项工作开展,确保年度目标任务的全面完成。
  2. 着力实施"教育强县"工程。对鲤城、晋江、石狮开展"教育强县"创建工作业务指导和市级核查,争取2个以上区(市)接受和通过省政府的评估验收。有机结合"教育强县"创建等工作,对县(市、区)的"两项督导"开展市级的"督导评估"和"督导考核"。 加强"对镇督导"市级抽查工作。
  3. 积极推进教育改革试点工作。强力推进我市和晋江市开展区域职业教育综合改革国家级试点项目。组织实施推进素质教育、义务教育均衡发展、职业教育综合改革、闽台高校教育交流与合作改革等10方面65个省教育体制改革试点项目。组织开展国家、省、市级教育教学改革试点项目推进情况的专题调研和专项督导,加强试点项目经费保障支持力度,适时总结阶段性教育改革成果和经验。
  二、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继续提升基础教育水平。
  4. 实现县域内义务教育初步均衡发展。全面落实与省政府签订的义务教育均衡发展责任书规定的目标任务,全市13个县(市、区、管委会)全部实现县域内义务教育初步均衡发展,其中鲤城、丰泽、晋江、石狮和泉州开发区5个区(市、管委会)实现县域义务教育基本均衡发展。
  5. 加快学校标准化创建。新增义务教育标准化学校290所。鲤城、丰泽、晋江、石狮、开发区基本完成学校标准化创建任务。从"硬件"和"软件"两个方面,加强对不同学校的教育资源配置,推进学校达到"四有"基本办学要求,基本实现县域内义务教育教师、设备与图书、校舍、活动场地等各项资源的均衡配置。采取有效举措,保障小规模学校办学条件和正常办学。
  6. 进一步优化教育资源配置。推进市区优质学校"一校多园";办学改革,加快城东学园建设,推动东海学园、江南学园早日开工。支持南益集团在东海宝山社区捐建泉州师院附小分校。组织市直优质学校对口帮扶台商投资区学校。鼓励优质学校在城乡之间组建教育集团,促进优质教育资源共享;全面实行义务教育小片区管理模式,实现片区内"师资互派、资源共享、统一教学、捆绑考核"目标。在优质高水平师资配置、仪器设备更新补充、评优评先指标安排、生均公用经费下拨、教育教学业务指导等方面,向农村学校、新建学校倾斜。合理调整农村中小学校布局,推行"集约型"规模办学,继续实施农村寄宿制学校建设工程。年底基本实现农村学校整合优化资源配置提高办学效益目标;解决好66人以上"超大班额"问题。
  7. 继续做好外来和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留守儿童就学和管理工作。按照"平等、融入、成才"的工作理念和思路,适应小城市和城镇户籍管理放宽的政策变化,坚持一视同仁原则,以流入地政府和公办学校接收为主,及时做好外来和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入学工作,保障外来员工子女平等接受义务教育,改进和提高外来员工子女就学管理水平。支持晋江市创办异省籍高中班。加强"留守儿童"的教育管理和人文关怀,做好驻军、台商、引进人才、来泉创业人员子女入学工作。加强初中"控辍保学",切实降低农村初中辍学率,保障适龄儿童平等接受义务教育权利。
  8.促进高中多样化、有特色办学。认真贯彻省教育厅《推进普通高中多样化有特色发展的指导意见》,组织一批学校申报办学特色项目以及省级示范性普通高中。深化高中课程改革,开齐开足国家课程,推进多样化选修课程建设,确保地方课程、学校课程的有效实施。鼓励高中开设职业教育课程,探索综合高中发展模式。积极开展研究性学习、社区服务和社会实践,提高学生的综合素质。
  三、加强公办幼儿园建设,构建学前教育发展新格局。
  9. 大力发展公办幼儿园。实施幼儿园三年发展规划,加快构建覆盖城乡、布局合理的学前教育公共服务体系。组织实施公办幼儿园建设项目,全市新、改、扩建70所公办幼儿园。其中,46所公办园建设项目纳入省级以奖代补建设项目,并从中选择30所作为市委、市政府为民办实事项目。对符合办学条件、利用国有或集体资产举办的乡镇(街道)中心幼儿园,依法依规确认为公办性质幼儿园。加大对学前教育经费的投入。规范公办幼儿园教职工编制管理。多渠道补充公办幼儿园师资。充分发挥公办幼儿园在本区域0-3岁儿童早期教育中的指导和咨询服务功能。
  10. 扶持和规范民办幼儿园。鼓励社会力量以多种形式举办面向大众、提供收费较低的普惠性幼儿园。对符合规定要求的民办幼儿园,实行省财政生均补贴标准,鼓励县级财政给予配套补助。严格执行学前教育办园标准,加强幼儿园准入管理,规范幼儿园收费管理。健全幼儿园督导评估制度,开展民办幼儿园分类定级评估,探索实施低收费普惠性民办幼儿园生均公用经费分级补贴办法。
  四、大力发展高等教育和职业教育,助推民营企业"二次创业"。
  11. 大力发展中等职业教育。千方百计扩大中职学校招生,努力提高中职招生比例。进一步调整专业布局结构。创建省级、市级技能型紧缺人才培养基地各5个。进一步完善晋江职校电子技术应用等17个实训基地的建设。积极推进教学资源信息化,推进数字化仿真实训教室建设,探索建设"远程教学视讯系统"项目。加强中职"双师型"师资培养。积极推进县级职教中心标准化建设。
  12. 加强校企合作内涵建设。继续推动职业院校与亿元以上企业建立紧密的校企合作关系。组建鞋服、机械职教集团,切实发挥职教集团作用,扎实推进产学结合、工学结合,促进学校和企业在资源共享、共建职教集团、实训基地、优势专业、创业基地等方面深度合作。围绕民营企业"二次创业"对技能型人才的需要,引导职业院校加大专业结构调整力度,培养高素质技能型紧缺人才,大力开展职业技术培训,增强高教职教服务地方产业发展的能力。
  13.推动高等教育持续发展。支持华侨大学工学院和科学技术研究院建设,建设安溪茶学院、泉州工程职业技术学院(筹)。支持泉州幼高专建设福建省南片区幼儿教师培训基地。整合高等教育资源,做好永春师范并入泉州幼高专的工作,推动泉州师院、新华书店与省电大泉州分校在师院(东海校区)合作建设继续教育大楼、对外学术交流中心工作。配合做好黎明大学、泉州幼高专等院校新(扩)建项目工程。做好"桐江学者"特聘教授的招聘工作。
  五、重视特殊教育和民族教育,加强终身教育工作。
  14. 重视发展特殊教育。实施特殊教育提升工程,推进特殊教育学校标准化建设。推动发展残疾儿童学前教育、高中教育和职业技术教育。创建1-2所省特教标准化学校。
  15. 支持民族教育发展。切实办好3所中职学校的藏族班,加强民族团结教育。优先扶持民族乡(镇)、村(居)学校标准化建设和寄宿制学校建设,办好民族中、小学和中学民族班,认真落实国家对少数民族地区教育的扶持和少数民族学生的照顾政策,全面提高少数民族乡(镇)、村(居)教育发展水平。
  16. 加强终身教育工作。健全各类教育的公共服务体系,满足社会成员接受不同类别、不同形式、不同层次的教育需求。争取成立1-2所社区学院、若干所社区学校和社区教育点,推动社区教育活动多样化有实效地广泛开展。重视发展老年教育。
  六、坚持育人为本,深入推进素质教育。
  17.扎实抓好德育工作。全面实施《福建省中小学德育工作三年提升行动计划》,组织开展泉州市学校德育工作测评。深化中小学生日常行为习惯养成教育,命名一批文明礼仪示范校。创新德育形式,建设网络德育基地,重点办好泉州德育网、网上德育在线和《德育手机报》,创建泉州德育网络电视台。在广大师生中开展学习弘扬雷锋精神活动,开展"雷锋精神伴我成长"主题实践活动,推动学雷锋活动机制化、常态化。完善学校家庭社会"三位一体"的教育体系,进一步加强家长学校建设。加强学生社会实践教育,建设一批学生生活体验基地。继续开展创建绿色校园活动,加强学生环保行为养成教育。全面建立覆盖全市的市、县、校三级中小学心理健康教育网络,在此基础上,建设50个泉州市学校心理健康辅导站;各县(市、区)全部建成青少年学生校外活动中心,建成3所示范性社会实践基地。
  18.深化课程改革实验。深入实施学前教育、义务教育课程改革、普通高中新课程和职业教育课程改革。全面执行国家课程计划,保障体育艺术和活动课程有效实施,积极开发和实施地方课程和校本课程,深入推进闽南文化进校园,传承弘扬优秀传统文化。积极开展中小学教育教学改革试点,建设一批中小学教育教学改革示范学校。全市所有中小学全面落实开齐课程上足课时的基本要求。
  19.推动青少年学生科技创新工作深入开展。推广学校科技副校长配备试点经验。保障落实"科学、综合实践、研究性学习、劳动技术、通用技术、信息技术"等中小学学科课程和课时。广泛开展科普知识教育,举办第九届泉州市青少年科技创新大赛,培养学生的科技创新意识和动手实践能力。适时调整设置职业教育、高等教育技术专业,落实职业教育、高等教育专业技术课程。建设一批"福建省科技教育基地学校"。
  20.进一步加强学校体育艺术卫生工作。坚持"健康第一"思想,全面实施《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把学生每天一小时校园体育活动纳入课程管理。加强农村学校体卫艺教育教学工作,举办全市学校集体舞、全市校歌大汇唱等体、音、美比赛活动。组织开展初中毕业生升学体育考试,把男1000/女800米列入必考和否决项目。广泛开展阳光体育活动,大力推动"2+1"(两项体育技能、一项艺术技能)项目的落实。在全市中小学校推广"五祖拳操",深化闽南文化进校园。开展学生健康教育,加强学校食品饮水卫生管理督查,切实做好传染病防控等工作。
  21.重视发挥教科研的业务指导作用。坚持教科研先行先导,改革创新教学研究合作方式,推进多层次、多形式教学研究活动开展。发挥课改基地校、学科基地校的示范辐射作用。以有效评价为主题,加强教学质量监测,探索建立以提高质量为导向的质量管理和工作机制。加强对薄弱学校和农村学校教学业务指导,为农村学校教育教学质量提高提供专业支持。支持泉州市教科所将台商投资区中小学定为教科研基地。加强各级教研机构建设。争取市教科所升格为教科院。
  22.完善深化考试评价招生制度。严格执行义务教育免试就近入学的法律规定,落实义务教育政府保障行为。落实取消学科竞赛在中考加分的政策。深化高中招生方法的改革,市区优质高中招生名额定向分配比例为50%,划出一定比例的定向生名额面向台商投资区初中校招生,完善保送生保送办法和扩大保送生名额,继续探索自主招生的方法。不断完善中小学生综合素质评价方法,探索学生综合素质评价与招生升学的有机结合。加强跨区域招生规范管理,实施招生考试"阳光工程",优化考试环境,严肃考风考纪,建立严肃、规范、公开、公正、公平的考试招生制度。
  23. 切实减轻学生过重课业负担。建立中小学生课业负担监测、举报、公告和问责制度。严格执行学生在校活动总量有关规定,学生在校时间、课程计划、学生活动安排向社会和学生家长公开,主动接受社会和媒体的监督。合理控制学生作业量和作业时间,为学生留有自主活动时间。规范社会教育机构办学行为和教辅市场。以提高教师课堂教学效率为根本,探索"轻负高效"的途径和方法。把减轻学生过重课业负担落实到教育教学各个环节。引导家长合理安排孩子的课余生活,保障孩子的休息时间。
  七、加大教育投入,落实教育惠民惠生政策。
  24.着力实施中小学校舍安全工程。力争年底前完成校安工程重建任务,新建、加固校舍30万平方米。根据年度目标任务,进一步落实工作职责和责任,确保"校安工程"项目如期完成。联合相关部门机构,加强对工程项目实施、安全、质量、经费等方面监管,确保"校安工程"安全质量和规范操作。
  25.做好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工作。落实对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公办学校学生免交作业本费、城乡低保家庭幼儿园保教费实行补助的办法、城乡义务教育阶段学生免除学杂费和对农村(含县城)义务教育阶段公办学校学生免费提供教科书,适当提高农村义务教育寄宿制学校、边远学校、小规模学校生均公用经费定额标准;继续做好义务教育阶段寄宿生补助生活费工作,落实"免费营养早餐工程";做好中职学校2011年秋季起入学新生免学费和国家助学工作;认真落实高中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国家助学金政策;继续做好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工作。加强对各项惠民惠生资金的监管,确保惠民惠生政策落到实处。落实省、市确定的为民办实事教育项目。
  八、加强学校装备配置,不断改善优化办学条件
  26.进一步提升教育信息化水平。扶持农村中小学教育信息化工程建设项目,加快普及信息技术教育。在实现校校通的基础上,大力推进"百校通光纤"工程,努力推进"班班通、堂堂用"工作。继续加强全市教育教学资源共建共享中心建设。加强现代教育技术实验学校建设,开展信息技术与学科教学整合实验研究。加强学校网络安全防范,教育引导学生树立良好的网络道德和安全意识。
  27.加强设备设施配置。对照新的教育技术装备标准,加强对中小学理化生、劳技、科学等专用实验室和图书馆的标准化、规范化建设,创建省级示范图书馆,开展实验教师"岗位大练兵"活动。进一步做好学生统一着装和学生簿册的规范管理工作,鼓励学生自愿参加团体平安保险。深入推进教育公共资源市场化配置,规范组织开展中小学教辅资料发行、教学仪器设备、中专教学用书、学生校服等公开招标采购工作。
  九、加强师资队伍建设,提高师德师能水平
  28.深化师德师风建设。加强教师职业理想、职业道德教育,增强教师责任感、使命感、人格魅力和学识魅力,完善以质量和贡献为导向的教师评价机制。进一步规范教师从教行为,严格课堂政治纪律,严禁教师进行有偿家教,严厉查处"一票否决"的教师职业道德规定的20种情形,解决社会各界和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师德师风方面存在的问题。
  29.进一步提升教师专业化水平。以提高师能、促进教师专业成长为目标,加强岗位业务学习培训。深入开展"要做教书人,先做读书人"教师读书活动。扎实开展校本教研活动。继续实施"百千万"园丁工程计划,组织中小学教师和教辅人员参加各级各类培训,推进中小学教师网络远程继续教育。办好名师工作室。组织特级教师巡回讲学。健全县域内教师校际交流、城镇教师农村任(支)教服务期制度,促进城乡师资均衡配置。完成对农村中小学和幼儿园教师进行一轮全员培训的预定任务。
  30.实施名校长、名师强校战略。大力加强中小学校长队伍建设,举办第五届全市中小学校长读书班活动。启动中小学名师培养工程,组织中小学校长参加国家、省级提高培训,继续开展中小学校长(园长)培训,推动校长到名校挂职学习。进一步增强校长依法办学、依法管理、依法服务的意识,不断提高办学管理水平。
  31.深化教师人事制度改革。在中心城区和各县(市)所在地全面实施义务教育"小片区"管理模式。加强学校教职工编制管理,农村学校在核定编制范围内,紧缺学科教师基本调整配备到位。推进市直中小学校长队伍建设的改革,加大竞聘、交流的力度。进一步落实校长任期目标责任制和教师聘任制。严格教师资格制度,强化学校岗位设置管理,加强教师资格认定工作,规范做好教育人事代理。深化职称改革,做好教师职务评聘工作,不断完善教师绩效工资实施办法,充分调动教师工作的积极性。
  十、依法从严治教办学,加强规范和人文管理
  32.落实办学行为"五规范"。以"优教、轻负、高效"和提高课程建设实施能力为目标,全面贯彻《课程计划(方案)》,健全完善教育教学管理制度。贯彻落实福建省《关于进一步规范中小学办学行为有关工作的意见》,严禁义务教育阶段学校设重点班,严禁组织举行小学生数学奥林匹克竞赛,严禁排列公布学生考试名次,严禁改变或变相改变义务教育公办学校性质。按规定做好民办学校中的公办教师清理工作。组织开展学校办学行为"五规范"落实情况随机督导和县(市、区)互检工作,把规范办学行为督导检查结果与评选文明学校、达标学校、素质教育工作先进校等评优评先相挂钩。
  33.加强规范教育收费监管。严格执行教育收费各项政策规定,继续实施"教育收费阳光工程",落实校务公开和收费公示制度。进一步规范学校服务性、代办性收费行为,加强对各类学校招生和收费的监督管理,严肃查处违规收费行为。继续开展创建教育收费规范校活动。加强对惠民政策落实的督查和监管。按照"权责明确、行为规范、管理严格、监督到位"的原则,督促中小学校进一步建立健全内部财务管理制度,规范财务行为,加强财务审计,提高资金使用效益。
  34.加强民办学校规范管理。协调相关部门,依法整治、规范补习班和民办培训机构。坚持教育公益性、普惠性原则,依法扶持和规范民办学校办学。组织开展民办高中创达标工作,严格审批设立新的民办中小学,进一步规范民办学校办学行为。指导督促民办学校依法规范内部管理,开展好民办学校年检、办学许可证审核发放和资产过户工作,建立规范的独立法人财产管理、公布制度。加强对民办学校财产资金监管,防范民办学校办学风险。严格民办中小学招生行为,规范民办幼儿园办园行为,协助上级教育主管部门做好规范民办高校招生工作。
  35.推动学校科学民主管理。树立教育现代化理念,积极探索,努力建设依法办学、自主管理、民主监督、社会参与的现代学校制度,不断完善教代会制度,加强决策科学化、民主化、制度化。坚持以人为本,依法保障教师合法权益,关注教师身心健康和工作生活实际困难。进一步加强学校党政工共建"教工之家"工作。落实计生工作责任制,加强机关干部职工和市直学校教师计生管理工作。
  36.督政督学并举并重开展。健全"教育强县"、"两项督导"、"对镇督导"等督导评估考核机制,督促各级政府落实优先发展教育责任。组织开展学前教育、省市教育教学改革试点项目推进情况、落实中小学生每天校园体育活动1小时等督政督学工作的专项督导。以"综合督导+随机督导"为主要方式,进一步改革督校方式方法,建立施行督学工作责任区制度,发挥市特约督学作用,广泛开展形式多样的督校活动。
37.规范语言文字应用。创建国家级二类城市语言文字达标城市。继续开展"中华诵·经典诵读"活动和举办规范汉字书写比赛等主题活动。组织国家普通话水平培训和测试工作。开展省级、市级语言文字规范化示范校创建工作。
  38.维护学校安全稳定。加强校园内部安全管理,深化校园及周边环境的综合治理,及时排查消除学校安全隐患,推进 "平安校园""和谐校园"建设,维护学校安全稳定。加强师生安全常识教育,深化防震避险教育和应急疏散训练。加强学校校车和学生交通安全管理,健全完善校车安全管理制度。广泛开展"六五"普法教育活动。继续开展落实企事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为主题的学校安全工作,进一步健全完善学校安全考评、信息反馈、预警应急处置、责任追究、"一票否决"等机制,落实安全措施和责任。
  十一、开展对台教育交流合作,扩大对外教育开放合作
  39. 加强泉台教育交流合作。继续做好闽台高职院校联合培养人才项目工作,争取更多高职院校入选该项目;积极推动泉台两地高校互派师生、推动学术交流合作办学、师资培训、学历互认等领域的交流合作;继续开展闽台一家亲"1+1"文化交流活动,组织我市中学生赴台交流,积极打造两地青年互动交流品牌;不断拓展泉台交流合作领域,筹备组织中学校长赴台交流。
  40. 推动对外教育开放合作。继续办好泉州五中与晋江养正中学 "国际课程实验班"。支持泉州五中、台商投资区和澳大利亚教育基金会合作办国际学校。继续开展我市与土耳其、日本等国家友好城市的教育交流和师生往来。鼓励我市侨建学校,积极开展与华侨所在国家学校师生的教育往来。继续做好选派优秀教师到菲律宾等国家支教。
  十二、加强机关党建和党风廉政建设,不断提高服务效率水平。
  41.加强机关党建工作。深入开展形式多样的学习、宣传、贯彻党的十八大精神活动。扎实推进学习型党组织建设,深入开展创先争优活动。健全机关党员学习制度,抓好党员民主生活会、民主评议、发展新党员工作,创新"三级联创"党建活动开展形式,深化机关党建先进支部创建活动。逐步建立机关党支部"一岗双责"机制。加强市直中小学校党建工作,努力提高学校党建科学化水平,为推进学校科学发展跨越发展提供坚强保证。
  42.深入推进党风廉政建设。进一步推进惩防体系各项目标任务落实。落实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责任制,开展廉政谈话、述职述廉、廉政报告和廉政点评等工作。加强机关党风廉政建设。进一步完善议事规则和决策程序、行政审批制度、干部选拔任用和管理监督机制。加强对工程项目和仪器设备招投标、职称评聘、招生考试、教育收费、财务管理等热点敏感工作的监管,深入开展治理商业贿赂和反腐败工作。深化"破解熟人经济"专题教育活动。做好学校校务、党务公开工作。公开、公正、规范组织开展师生评优评先工作。
  43.加强机关效能建设。以创建省级文明单位为动力,深入开展治理庸懒散活动。坚持依法行政、科学行政,增强主动服务意识,加强内部制度管理,认真实施绩效评估,促进机关作风的改变。改进文风、会风,精简会议、文件,整合市级各种检查评估,减轻基层受检压力和负担。推进党务公开,深入实施政府信息公开和政务公开,继续推进规范行政自由裁量权工作。加强机关日常管理和财务管理,厉行节约,反对铺张浪费,建设节约型的机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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