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进一步贯彻落实全面深化新时代教师队伍建设改革相关工作要求的通知
泉教人〔2019〕98号

各县(市、区)教育局、编办、财政局、人社局,泉州经济技术开发区社会事业局、党务部、财政局,台商投资区教育文体旅游局、党群工作部、财政局,市直公办中小学、幼儿园:

  为深入贯彻《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全面深化新时代教师队伍建设改革的意见》(中发〔2018〕4号)、《中共福建省委 福建省人民政府关于全面深化新时代教师队伍建设改革的实施意见》(闽委发〔2018〕13号)和全国、全省教育大会精神,培养造就高素质专业化创新型的教师队伍,现结合我市实际,提出如下贯彻措施。

  一、统一思想,充分认识改革的重大意义

  全面深化新时代教师队伍建设改革立足新时代,改革方向明确、政策措施操作性强,为教师队伍建设提供了系统性、全局性的改革蓝图和方略。各县(市、区)和学校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力推进新时代教师队伍建设改革,高度重视改革工作,有创新、有突破深抓改革项目,有计划、有步骤完成改革任务,有重点、分阶段实现改革目标。

  二、全面贯彻落实各项改革举措

  各县(市、区)和学校要强化组织保障和经费保障,切实发挥好党委教育工作领导小组及其秘书组作用,及时协调解决教师队伍建设改革重大问题。相关部门各司其职,切实加强教师队伍党的建设,提高教师的政治素养、师德水平和专业化程度,严格落实省定编制和职称政策,深化队伍管理改革,造就高素质专业化创新型的教师队伍。同时,落实教师的各项政策、待遇,不断提升教师的社会地位,让教师成为令人羡慕的职业。

  三、全面提升基层党组织组织力

  贯彻落实国家和我省关于教师队伍党的建设有关要求,科学合理设置基层党组织,优化高等学校教师党支部设置,探索依托重大项目组、学科组、课题组、创新团队、科研平台等设置教师党支部;推进中等职业学校、中小学、幼儿园党组织和党的工作全覆盖。健全把骨干教师培养成党员、把党员教师培养成骨干教师、把骨干教师中的党员培养成学校管理者的"三培养"机制。

  四、进一步强化教师思想政治教育和师德师风建设

  把思想政治理论学习列入各类教师培训,配齐建强思政课教师队伍,培养政治强、情怀深、思维新、视野广、严自律、人格正的思政课教师,落实把从事学生思想政治教育计入高等学校思想政治工作兼职教师的工作量,作为职称评审的重要依据。

  贯彻中央和我省全员全方位全过程师德养成要求,将入职宣誓制度融入新教师培训,确保师德教育贯穿各类教师培训。健全师德建设长效机制,贯彻新时代教师职业行为准则,正确区分正常履职与师德失范界线,在正常履职范围内构建科学有效的容错纠错机制,严肃处理违反师德行为。

  五、振兴发展教师教育

  贯彻《福建省教师教育振兴行动计划(2018-2022年)》要求,落实加强师范类院校建设的各项政策要求,支持泉州师范学院省"双一流"高校、省示范性应用型本科高校建设,并创造条件申报教育硕士授予单位及授权点;支持泉州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省示范性现代职业院校项目建设。发挥泉州师范学院和泉州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的教师教育和师资培训优势,强化市教科所的教研指导优势,建立市级教师继续教育基地与教科研机构定期交流制度,推进高校教师教育、教研、培训的资源融合、优势互补,促进教师培养与专业发展一体化、教科研与职业培训一体化。

  推动县级教师进修学校到2022年全面完成标准化建设并建成若干所示范校,县(市、区)因地制宜为进修学校发展提供政策支持,通过整合进修校与教科研、装备电教等机构的职能和资源,确保县级教师进修学校办学场所、编制、人员、岗位职数、硬件设施配备等符合省定建设和评估要求。严选学科理论水平高、一线教学经验丰富、组织协调能力强的教师担任教研员,探索教研员一线任课制度,切实保证教研员队伍的科研、指导、示范和引领作用。

  六、深化教师专业发展

  贯彻落实各学段教师专业培养要求和目标,强化培训实践基地建设,建设高素质教师队伍。推进实施初中壮腰工程专项培训、普惠性民办幼儿园师资提升轮训、紧缺薄弱学科教师培训计划、融合教育师资培训,加快补齐师资短板。继续实施中小学名师名校长培养工程和教育"领航团队"培养工程,定期开展校长读书班和凯辉校长论坛,强化名优教师和校长培养。通过实施职业教育名师"百人计划"培育项目、职业教育技能名师工作室建设工程和泉州市"桐江学者奖励计划",培养、引进高层次优秀人才。打通专业发展通道,激发教师创新活力,形成泉州特色的教学和管理风格,打造区域教师发展共同体,助力成就教育教学名家。

  七、多渠道保障师资配备

  贯彻省级统筹、市域调剂、以县为主、动态调配要求,落实编制配备标准,完善高中和特教学校教职工编制配备,多渠道增加教师总量,将其他事业单位的闲置编制和高校实行总量管理后腾出的编制优先调剂用于缺编中小学、幼儿园。因结构性缺员或教师因重病、生育、脱产培训、支教等临时性缺员建立的周转专户,纳入各学校人员控制数范围。实行教师编制配备和购买工勤服务相结合,建设退休教师和应届师范类毕业生资源库,通过返聘、顶岗任教等方式弥补人员不足,所需经费由同级财政保障。规范编外合同教师管理,探索编外合同制教师择优入编途径。探索台湾教师通过特聘、购买服务、短期交流等方式在我市从事相关学科教学工作。

  支持职业院校从行业企业招聘紧缺急需人才,2019年起职业院校、应用型本科高等学校招聘专业教师原则上应有3年以上企业工作经历并具有高职以上学历,2020年起基本不再招聘应届毕业生。

  八、优化教师管理体制

  各县(市、区)要按时稳步推进教师"县管校聘"管理体制改革,确保教育部门在编制部门核定的人员控制数和人社部门核定的岗位总量内,根据事业发展统筹各校教职工编制数和岗位职数,细化各校岗位结构比例,并向同级编制、人社和财政部门备案。同时,推进县域内义务教育师资校际交流,鼓励双向交流,确保交流比例达到省定要求。

  落实教师职称和评价制度改革要求,在现行标准上,落实省定中小学高、中级教师岗位比例提高要求,适当增加教师进修学校中、高级岗位比例。在乡村或特殊教育学校(班)任教累计满25年、且仍在乡村或特殊教育学校(班)任教、已取得中或高级任职资格的教师,可不占核准岗位数定向聘任相应等级起始级。泉州市第一至三层次教育人才聘任时不受岗位职数限制,实行专项管理。支持县(市、区)制定教育人才职称优惠政策。加强教师聘后管理,鼓励市、县两级有关部门和学校积极通过校内竞聘、片区竞聘、跨片区竞聘等方式,建立竞争择优、能上能下、能进能出的用人机制;对未能聘任上岗、考核不合格、违反师德或因其他原因等不能胜任(坚持)教学岗位工作的教师,逐步通过转岗、待岗培训、解聘等方式建立教师退出机制。

  九、不断提升教师的待遇和社会地位

  健全中小学教师工资长效联动机制,核定绩效工资总量时统筹考虑当地公务员实际收入水平,确保中小学教师平均工资收入水平不低于或高于当地公务员平均工资收入水平。对评上文明学校等综合奖项的学校,奖励金由同级财政予以保障。严格落实国家和我省在绩效工资核定、收入分配机制和教师待遇保障方面的改革举措,支持县(市、区)适当核增绩效工资总量激励班主任、特殊教育教师、名优教师等特殊岗位教师。鼓励民办学校建立教师职业激励、待遇保障专项基金。

  突显教师职业的公共属性,彰显公办中小学教师作为国家公职人员的特殊法律地位。健全倾斜一线、体现教学实绩的教师正向激励体系,多渠道、多方式宣传师德模范、典型,常态化开展尊师活动,营造良好的社会氛围。每年以市政府名义公布"泉州市教育世家"、以市人社局和市教育局的名义定期开展泉州市优秀教师(优秀教育工作者)表彰或表扬,定期开展泉州市优秀班主任等表扬奖励,持续遴选、培养市级骨干教师、学科带头人、教学名师和名校长。各县(市、区)按规定开展教师表彰,做好教师从教荣誉证书的申领和发放,因地制宜开展教师表扬奖励活动并落实优待政策。同时,整合、规范各类评比检查项目,减少不必要的"进校园"活动,切实减轻教师负担。

  上述措施各县(市、区)可结合本地实际进一步深化贯彻。贯彻落实全面深化教师队伍建设改革的情况,将作为教师队伍建设重点内容列入督查督导工作,纳入 "两项督导"的评估指标,请各县(市、区)和学校高度重视,确保各项政策措施全方位落实到位,切实取得成效。

泉州市教育局 中共泉州市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
泉州市财政局 泉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9年4月28日

  (此件主动公开)

  


泉州市教育局办公室 2019年4月28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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