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进一步推进贯彻落实《3-6岁儿童学习与发展指南》实验工作的通知
泉教初〔2016〕11号

各县(市、区)教育局,市直各幼儿园:

  为认真贯彻实施《3-6岁儿童学习与发展指南》精神(以下简称《指南》),根据《福建省教育厅关于贯彻<3-6岁儿童学习与发展指南>的实施意见》(闽教基〔2013〕8号)文件要求,我局于2013年5月及时制定了《泉州市贯彻落实<3-6岁儿童学习与发展指南>实施方案》(泉教初〔2013〕9号),并按照文件要求组建了市级实施《指南》领导小组和专家指导组,确立了两个实验基地区(市)和36所省、市示范幼儿园为实验基地园。

  近三年来,市、县(区)两级教育行政部门、教研部门通力合作,通过组织《指南》全员培训、开展宣传活动、强化实验基地典型经验培育、深化片区教研等手段,全面推进《指南》的贯彻落实,取得了阶段性成果。近期,我市按照省教育厅的有关要求,将《指南》实验基地园扩大到165所。为确保下阶段《指南》实验工作的有效开展,现将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各县(市、区)教育行政部门要加大力度,继续采取"行政主导、教研推动、专家指导、典型示范"的方式,通过制定计划、统筹协调、整合资源、创新培训形式、实行分层推进等方式,推动《指南》实验工作的有效开展。

  二、教研部门要建立常态化的业务指导机制,建立健全片区教研制度,定期开展教研科研活动,及时总结交流保教工作实践经验。要充分调动各方面积极性,发挥专家团队及第一批实验园所的指导、引领、示范与辐射作用,加强业务指导,推动原有及新增实验基地幼儿园同步发展,全面提升幼儿园保育教育水平。

  三、各实验基地要科学制定实验工作方案。要在全面领会《指南》精神的基础上,实施科学的实验工作。要进一步健全园本教研制度,围绕《指南》的学习理解和实际运用,定期组织专题研讨和教研活动,交流体会,分享经验,反思实践,不断提升教师的专业水平和实践能力,全面提高学前教育质量,努力保障适龄儿童接受良好的学前教育。各实验幼儿园制定的实验工作方案请于5月25日前提交到各县(市、区)教育局幼教负责人,由县(市、区)教育局幼教负责人一并打包发送至邮箱:mby929@163.com。

  各县(市、区)教育局要充分发挥实验基地的区域带动作用,引导幼儿园及时总结和推广实验中的好做法、好经验。市教育局将结合示范园开放等活动,组织《指南》领导小组开展调研和检查活动,把贯彻落实《指南》与实际工作相结合,为推动我市学前教育的科学发展做出新的贡献。

  附件:《泉州市教育局关于印发泉州市贯彻落实<3-6岁儿童学习与发展指南>实施方案的通知》(泉教初〔2013〕9号)(摘录)

泉州市教育局
2016年5月5日


抄送:省教育厅基教处,市教科所。
泉州市教育局办公室 2016年5月5日印发

泉教初〔2016〕11号附件:

泉州市教育局关于印发泉州市贯彻落实《3-6岁儿童学习与发展指南》实施方案的通知(摘录)
泉教初〔2013〕9号

各县(市、区)教育局、泉州幼高专、市直各幼儿园: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3-6岁儿童学习与发展指南》(以下简称《指南》),普及科学育儿知识,提高幼儿园教师专业素质和实践能力,防止和克服"小学化"倾向,提升我市学前教育质量,根据《福建省教育厅关于贯彻<3-6儿童学习与发展指南>的实施意见》(闽教基[2013]8号)文件的有关要求,结合我市实际,我局制定了《泉州市贯彻落实<3-6岁儿童学习与发展指南>实施方案》,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泉州市贯彻落实《3-6岁儿童学习与发展指南》实施方案

  根据《福建省教育厅关于贯彻<3-6儿童学习与发展指南>的实施意见》(闽教基[2013]8号)要求,结合我市实际,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指南》精神为引领,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着力帮助广大幼儿园教师和家长了解3-6岁幼儿学习与发展的基本规律和特点,提高教师专业素质和实践能力,防止和克服"小学化"倾向,全面提升幼儿园科学保教水平。

  二、目标任务

  (一)完善开放、实用、高效的培训机制。

  以通识培训与参与式培训有机结合为主要途径,将《指南》培训纳入幼儿教师继续教育体系,与幼儿园园长岗位培训、骨干教师、农村和民办园教师等培训相结合,确保《指南》的通识培训在2013年9月前实现全员覆盖。

  (二)营造促进幼儿健康成长的良好社会氛围。

  以贯彻落实《指南》为契机,开展多种形式的社会宣传,广泛传播正确的教育理念和科学育儿知识,创设有益于幼儿身心健康发展的良好社会环境。

  三、组织实施

  (一)明确责任,有序运作。

  1.市教育局负责组建市级实施《指南》领导小组和专家指导组,确立市级实验基地,定期组织各种形式的交流与研讨活动,为各级各类幼儿园搭建信息交流平台,形成研究共同体。同时负责对《指南》工作落实情况分阶段进行检查和评估。

  2.各县(市、区)教育行政部门要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和统筹协调,有效整合资源,充分利用当地教科研部门的优势,发挥一线骨干园长教师的作用,组建区域《指南》核心团队并做好本区域内全员教师的培训工作。

  3.教研部门要负责《指南》工作的具体落实,在理论与实践的相互转换中发挥桥梁和指导作用。

  4.园长是幼儿园贯彻落实《指南》的第一责任人,各幼儿园要从本园实际出发,认真组织教师参与《指南》培训、研讨活动,通过查找问题、反思、实践、再反思、再实践的方式提高教师专业素质,积极构建符合本园实际的园本培训运行模式,真正将《指南》落到实处。

  (二)实施分级培训,把握精神实质。

  (1)积极参与省级培训。认真组织市、县(区)幼教专干、教研员、实验幼儿园和省级示范性幼儿园园长参加省教育厅组织的《指南》解读培训学习活动。

  (2)按计划开展市、县级培训。市级培训以市、县(区)级示范性幼儿园园长和各级骨干教师等为重点分两期开展通识培训,县级负责辖区范围内的其他保教人员的培训任务,聘请国家、省、市级专家进行《指南》概述、《指南》各领域要点解读、运用《指南》观察了解幼儿、通过活动区游戏实施《指南》、把《指南》的实施融入一日生活中、在集体教学活动中使用《指南》等方面的专题讲座。在听取专家讲座的基础上,结合园本培训、自主学习等方式,全面落实全员培训计划,帮助教师把握《指南》的精神实质。

  (3)提供专业书籍。幼儿园应力争为园内教师配备人手一册的《<3-6岁儿童学习与发展指南>解读》书籍,为开展园本培训、教师个人学习提供支持保障。

  (三)开展宣传活动,实现家园共育。

  1.开展公益宣讲活动。由各幼儿园选拔热爱教育事业、有较高专业水平和丰富经验的教师、家长、社会各界人士组成家园教育专业团队,针对《指南》核心价值理念和家长普遍存在的家庭教育问题定期开展公益性讲座。每学期至少二次,每次不少于1.5课时。

  2.定期开展新闻报道。各县(市、区)、幼儿园要充分利用电视、网站、广播报纸等信息渠道,广泛宣传《指南》的教育理念和教育方法,传播正确的科学育儿知识。每学期至少在市、县(区)教育信息网或其他媒体宣传报道2次。

  3.实施家园共育。发挥幼儿园的专业优势,建立由浅入深的家园共育机制,通过家庭访问、亲子活动、家长开放日、育儿经验交流会、园刊园报、编撰《指南家教指导手册》、家园合作宣传栏等方式,切实加强家长自觉抵制违反幼儿身心发展规律的活动,增强家园共育的教育责任。

  (四)确立实验基地,建立引领机制。

  1.确立实验区(市)。选定有一定研究基础、具有一定代表性的鲤城区和晋江市作为我市贯彻落实《指南》的实验区(市)。

  2.建立实验基地园。各县(市、区)确立2~3所市级以上示范性幼儿园作为我市贯彻落实《指南》的实验基地园。

  3.制定实验工作方案。我市两个实验基地市(区)及36所实验基地园应及时制定贯彻落实《指南》实验工作方案,并于6月15日前以邮件形式发送至市教育局初幼教科邮箱:mby929@163.com。

  4.深化片区教研机制。在原有基础上,进一步构建市、县、镇三级教研网络,发挥片区教研组、园际教研组等教研共同体的作用,以各片区教研组和园际教研组为单位,以公办示范幼儿园为核心园,开展以实施《指南》为主题,形式多样的研讨活动,提升教师的专业素质和能力。各县(市、区)教育局应制定幼儿园片区教研共同体的实施方案,并于6月15日前以邮件形式发送至市教育局初幼教科邮箱:mby929@163.com。

  5.培育典型,示范引领。以我市组建的专家指导团队为核心,以2个实验市(区)及36所实验基地园为龙头,集中力量,培育典型,并通过典型引领,全面推进《指南》的贯彻落实。

  四、相关要求

  (一)确保学习全覆盖。

  《指南》的学习要覆盖所有学前教育工作者,让全体教职工熟悉内容、领会要旨、全面理解和准确把握《指南》精神实质,确保《指南》的顺利实施。

  (二)创新培训形式。

  1.要立足幼儿园日常保教实践工作的开展,运用参与式培训、专题研讨、案例教学、观摩与研讨、经验交流、跟岗研修等方式,引导教师立足实际,运用《指南》进行反思性学习,提升保教水平。

  2.要充分发挥多种现代化手段,将培训工作与现代化技术相结合,通过QQ群(以基地园为单位,以教研组为依托)、远程培训平台等形式,及时传递前沿信息,拓展学习途径。

  3.以片区教研共同体为核心,开展《指南》专题研讨、示范观摩等活动,促使实验基地市(区)及实验基地园的园长、老师们在观念上先行,实践上先试。

  (三)进一步防止和纠正"小学化"倾向。

  通过学习培训,逐步引导全市幼教工作者把握《指南》的精神实质,尤其要关注幼儿学习与发展的整体性,尊重幼儿发展的个体差异,理解幼儿的学习方式和特点,重视幼儿的学习品质。通过开展游戏专题研讨活动,强化幼儿园要以游戏为基本活动,让幼儿在玩中学、做中学、生活中学;引导园长、老师们在了解各种课程模式优劣的基础上,进一步优化幼儿园一日活动课程,防止和纠正幼儿园教育"小学化"倾向。

泉州市教育局
2013年5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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