泉州市教育局2024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来源:泉州市教育局 时间:2025-01-29 02:17

      本年度报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 关于印发<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格式>的通知》(国办公开办函〔2021〕30号)编制而成。全文包括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等六个部分组成。本年报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24年1月1日至2024年12月31日。本年报在泉州市教育局门户网站(jyj.quanzhou.gov.cn)“政府信息公开”专栏内的“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栏目中公布。

      如对本年报有任何疑问,请与泉州市教育局办公室联系(地址:泉州市东海行政中心交通科研楼C313室,邮编:362000,电话:22762175,传真:22775315)。

      一、总体情况

      2024年,泉州市教育局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市委、市政府统一部署,不断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制度建设和平台建设,加强政策解读,规范依申请公开答复,提升政府工作透明度和公信力,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

      (一)主动公开情况

      2024年通过网站公开政务类动态信息760条,“政府信息公开”专栏公开公文类信息428条。年度制发规范性文件5件,废止9件,现行有效规范性文件38件。围绕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社会热点问题的“义务教育招生录取、义务教育课后服务、民办学校资金监管”等方面发布、转载政策解读稿46篇。参与新闻发布会1场,做客泉州市人民政府网站在线访谈1次,对我市各类招生政策进行详细解读。公开市教育局本级及下属学校(单位)预决算信息49条。规范建议提案办理情况公开机制,公开人大建议、政协提案办理210件。年度处置回应“政务12345平台”及教育局门户网站咨询、投诉3250件。积极拓展政府信息公开形式,发挥好新媒体强大宣传优势,泉州市教育局官方微信公众号订阅数33万,年度推送519条信息。

      (二)依申请公开情况

      全面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规定,畅通线上、线下依申请公开受理渠道,依法及时高效为群众办理信息公开诉求。2024年度共办结依申请政府信息公开事项15件,办结率100%。在复议、诉讼方面,年度未发生有关政府信息公开的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案件。

      (三)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情况

      扎实做好门户网站及政务新媒体的建设、管理工作,实现网站及新媒体安全、健康、有序运行。规范政务新媒体管理,关停“泉州市教育局”官方微博号。教育局官网年度访问量450万人次。泉州市教育局官方微信公众号年度阅读数84万人次。

      (四)政府信息管理及监督保障情况

      一是统筹推进网站与政务新媒体建设和政务公开工作,配齐配强信息公开工作人员,将电子政务、网站建设、政务公开纳入年度绩效管理指标体系,以制度管人管事,推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落实落细。二是严格执行信息发布审查机制,强化政府网站和政务新媒体的日常监测和风险研判,确保政府网站和政务新媒体等信息内容安全和平稳高效运行。年度未发生因政府信息公开而导致的失、泄密事件及负面舆情。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5 9 38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6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15 0 0 0 0 0 15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3 0 0 0 0 0 3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3 0 0 0 0 0 3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8 0 0 0 0 0 8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1 0 0 0 0 0 1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15 0 0 0 0 0 15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4年,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平稳有序,但也存在一些不足:一是主动公开信息的时效性、丰富度和新媒体运维等仍需加强;二是政策解读质效有待进一步提升;三是政府信息公开队伍专业化水平需进一步提高。

      2025年,我局将继续严格落实国家、省、市有关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要求,积极回应群众关注的热点问题,主动、及时、准确做好信息发布,持续提升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质效。一是持续深化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把涉及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各类事项作为公开的重点,多形式、多渠道发布好政府信息。二是聚焦回应群众关切,坚持文件与解读同步发布。进一步丰富政策解读形式,让政策解读更加通俗易懂。三是进一步优化政务新媒体管理,加强专题专栏建设,及时更新、适时调整。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的通知》(国办函〔2020〕109 号)规定的按件、按量收费标准,本年度没有产生信息公开处理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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