泉州市教育局2019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来源:泉州市教育局 时间:2020-01-10 15:08

      本年度报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有关事项的通知》(国办公开办函〔2019〕60号)编制而成。全文包括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等六个部分组成。本年报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19年1月1日至2019年12月31日。本年报在泉州市教育局门户网站(jyj.quanzhou.gov.cn)"政府信息公开专栏"内的"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栏目中公布。如对本年报有任何疑问,请与泉州市教育局办公室联系(地址:泉州市东海行政中心交通科研楼C313室,邮编:362000,电话:22785439,传真:22775315)。
      一、总体情况
      2019年,我局政务公开工作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按照市委、市政府工作部署,紧密结合教育实际,深入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根据《泉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泉州市2019 年政务公开工作主要任务分解表的通知》的要求,在完善制度、落实责任、规范内容等方面不断努力,扎实推进我局政务公开和信息公开工作深入开展。
      2019年度我局共公布各类政务信息共2372条,接到依申请公开申请1条, 没有因政府信息公开而被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政府信息公开"专栏公开公文类信息371条,专栏访问次数达到131871人次; 政务类动态信息2001条,累计访问次数达到2795606人次。泉州市教育局官方微信公众号关注人数达5.6万,年度共推送各类信息582条,其中政策文件、政策解读文件类129条,累计阅读次数达56万人次。公开的主要内容包括年度工作计划、工作总结、相关政策文件、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委员提案办理结果、中小学幼儿园招生政策、教师招聘信息等。
      (一)加强组织领导,压实工作责任。为不断推进政务公开制度化规范化,确保年度政务公开各项工作任务落实到位,我局及时调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明确分管领导、负责科室和具体负责人员,使政务公开工作与日常业务工作融为一体,整体同步推进,做到领导落实、机构落实、经费落实、人员落实,确保政务公开工作有效落实。
      (二)突出重点,提高公开质量。
      1.加强政策解读。落实政策解读"三同步"工作要求,充分发挥广播电视、报刊、新闻网站等媒体的作用,对新出台的政策进行全方位政策解读,扩大政策宣传传播范围,及时更新教育局门户网站和政务新媒体日常动态信息,保持政务媒体活跃度。(1)重点加强招生、考试、教师评聘等涉及面广、社会关注度高或专业性较强的重要教育政策的解读工作,2019年发布规范性文件7份,发布解读文件31份。(2)建设并维护好泉州市教育局官方微信公众号,政策文件和解读文件同步在微信公众号上发布,扩大政策知晓范围。年度推送信息约582篇,关注人数已达到56754人,平均每篇阅读数980人次。(3)加强与泉州晚报、泉州电视台等传统媒体的联系,增加信息覆盖范围。在泉州晚报开设"教育随笔·师道"、"加快发展现代职业教育"专栏;对社会关注的中招、高招热点问题,与泉州晚报社联合举办招生咨询会,现场解答公众咨询。(4)提升政策宣传引导力度,及时转载国务院、省政府、市政府,教育部、省教育厅发布的相关重要政策信息。
      2.积极回应社会关切,加强舆情回应。强化与宣传部门沟通联系,健全完善重大舆情信息共享和协调联动工作机制,将政务舆情回应作为网络舆情处置工作的重要环节,落实政务舆情回应主体责任。组织局有关负责人走进"泉州政风行风热线",现场解答听众、网友的问题。落实网民留言、咨询的受理、转办和反馈机制,及时处理答复。年度共处置回应"政务12345平台"转办312件,全部按时效、按程序规范处置,没有出现拖延、扯皮、神回复等问题。
      3.推动建议提案办理结果公开。认真做好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提案办理工作,公开办理结果,及时回应关切,接受群众监督。2019年,我局共收到市人大代表建议84件、市政协委员提案119件,按时办结率为100%,代表满意率为100%,办理复文全文公开181件,接受社会监督。
      4.推进财政资金信息公开。按照上级部门要求做好部门预决算及政府采购公开工作,及时汇总市直学校和有财务隶属关系的高校(黎明职业大学、福建广播电视大学泉州分校和泉州幼高专、泉州医高专、泉州经贸职业学院)的预算、决算和"三公"经费等财务信息,并在我局门户网站上公开。2019年以来共公开财务信息28条。
      5.强化教育领域政府信息公开。坚持把群众最关心最想了解的事项作为政务公开的重点,全力推进学前教育、义务教育、职业教育的信息公开工作,及时公开义务教育招生方案、招生范围、招生程序、报名条件、学校情况、录取结果、咨询方式等与社会公众利益关系密切的教育信息。
      (1)加强教育监管信息公开。加强对学校办学行为"五规范"开展专项督导,促进学校进一步规范办学行为。继续推行"黑白名单"制度,通过管理服务平台、政府网站、新闻媒体、校园公告栏等方式公布校外培训机构黑、白名单。2019年公开教育督导类文件7份;公开义务教育、学前教育、特殊教育、职业教育、高等教育类信息57条;公开民办学校、培训机构监管信息36条;公开教育事业发展规划、年度工作要点等信息4条;公开年度部门预决算信息2条;督促市属高校、中职院校在校园网站按时公开信息公开年度报告、教学质量年度报告、毕业生就业质量年度报告。
      (2)推进义务教育招生入学政策公开。中心市区招生工作继续坚持"三统一"、"五公开", "三统一",即统一公布小学、幼儿园服务区域、招生程序和时间,统一小学招收进城务工人员子女入学条件,统一民办幼儿园招生资格;"五公开",即向社会公开招生时间、招生计划、招生服务区域范围、招生办法和招生结果。出台2019年秋季中心市区小学、幼儿园及市直小学、幼儿园招生工作意见,制定泉州市高层次才子女入学规定和纳税大户民营企业员工子女入学实施细则,联合市财政等五部门出台《泉州市推进小学开展课后服务工作实施意见(试行)》,下发《关于进一步做好小学开展课后服务工作的通知》。2019年公开义务教育招生意见(含随迁子女入学办法)信息21条。
      (3)推动学前教育供给方面公开。督促各县(市、区)落实《福建省关于建立学前教育经费保障机制的指导意见》,指导督促各地通过生均公用经费或政府购买服务等方式对普惠性民办幼儿园进行奖补。《中国教育报》头版头条对泉港区开启普惠性民办园与公办园"同级同价"改革进行报道。落实小区配套幼儿园建设联审联批制度。
      (4)指导下属事业单位信息公开。要求各中小学、幼儿园主动公开学校财务事项,及时公布群众关心、关注的收费项目和标准、资产管理制度、学生助学金发放情况;涉及教职工切身利益的事项、学校重大决策公开,充分听取教职工意见,充分调动教职工积极性。督促市属高校、职业院校在校园网站按时公开信息公开年度报告、考试招生信息、奖助学金政策、教学质量年度报告、毕业生就业质量年度报告等。
      (5)做好面向高校毕业生就业专项活动公开。配合市人社局开展面向高校毕业生的就业创业政策宣讲活动。
      (三)规范公开平台,优化服务功能。
      进一步提升部门信息公开专栏安全保障水平,做好防攻击、防篡改、防病毒等工作。按要求推进部门新媒体平台、政府信息资源、网站域名整体等工作落实,重点维护信息公开专栏,做好信息发布、政策解读和办事服务工作,进一步增强公开实效,提升服务水平。
      (四)完善公开制度规范。
      坚持"谁提供、谁审核、谁负责"的原则,强化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力度,切实做好政务公开信息审核把关工作。根据新修订的《政府信息公开法》进一步规范依申请公开工作,畅通申请公开受理渠道,切实保障信息公开答复合法规范,依法保障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获取政府信息的权利。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新制作数量 本年新公开数量 对外公开总数量
    规章 0 0 0
    规范性文件 6 6 6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13 3/0 5
    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 99 0/3 942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20 0/0 0
    行政强制 0 0/0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0/0
    第二十条第(九)项
    信息内容 采购项目数量 采购总金额
    政府集中采购 17 5672643.64元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1 0 0 0 0 0 1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1 0 0 0 0 0 1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1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19年,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虽然取得了一定成效,但仍存在一些问题。主要表现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质量、时效性上还需进一步提高,政府信息主动公开的范围和内容仍需深化。
      2020年,我局将深入贯彻落实国家和省、市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部署,按照"以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的总体要求,持续做好教育信息公开。一是充实公开内容、优化服务。完善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目录,做好信息收集、填报、审查、发布等工作。同时充分利用好门户网站、微博、微信平台,切实提高办事透明度,更好地为公众提供便利的服务,提高行政效能和政府公信力。二是加强培训,进一步增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能力。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内容、格式的培训,提高每一位工作人员的思想认识和工作技能,不断增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能力。三是进一步探索和研究政务信息公开工作中不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不断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各项工作制度,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制度化、规范化,深入、持续、高效地开展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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