泉州市教育局2015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来源:泉州市教育局 时间:2016-01-25 16:56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福建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做好2015 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有关事项的通知》(闽政办便函〔2015〕77 号)、《泉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2015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泉政办〔2015〕54 号)规定和部署,现向社会公布泉州市教育局2015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本报告主要由概述、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办理情况、政府信息公开支出和收费情况、诉讼和申诉的情况(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就政府信息公开提出复议、诉讼和申诉情况)以及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中需要改进的情况等部分组成。我局政府网站http://www.fjqzedu.gov.cn上可下载本报告的电子版。报告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15年1月1日至2015年12月31日。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联系泉州市教育局办公室(地址:泉州市教育局,地址:泉州市东海行政中心交通科研楼C栋三层,电话:22785439,传真:22775315)。
      一、概述
      2015年,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我局继续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省、市工作部署要求,坚持把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作为规范自身行为、推进依法行政的一项重要工作来抓,以公开透明、公平公正为主线,以服务中心、方便群众为立足点,以促进权力公开透明运行和重点领域信息公开工作为重点,围绕中心、贴近民生、强化措施,扎实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深入开展,依法、及时、准确地公开了相关政府信息。
      2015年1月1日至12月31日,我局梳理并通过各种途径和方式主动公开的信息174条,通过我局网站专栏页面访问量约有96150人次。信息申请受理均无收取任何费用。
      (一)加强领导,全面落实信息公开工作
      1.加强组织机构建设。建立健全局主要领导负总责,分管局领导具体抓,其他局领导协同抓,办公室具体承办的工作制度,明确职责分工,强化责任落实,不断增强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合力。根据人事调整及工作需求,及时调整充实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郑文伟局长任组长,其它处级领导任副组长,各科室科长(主任)为领导组成员,局办公室作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构具体负责政府信息公开的组织协调工作。
      2.落实工作制度,规范公开流程。严格按照《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要求,坚持"公开是原则、不公开是例外"的原则,凡是在法律规定范围内能公开的一律公开。一是严格执行政府信息公开前保密审查制度,确保"上网信息不涉密,涉密信息不上网"。要求科室在拟文时严格按要求选择公开属性的类别(主动公开、依申请公开或不公开),科室负责人和局领导要严格把关。属于"主动公开"的信息形成后,在规定的时间内上网公示。由办公室专人负责按时打印纸质文件、编制目录和拷贝电子稿,提交市档案馆;按时向市政府信息公开办提交统计表,认真执行政府信息公开情况统计分析制度,及时掌握运行情况。二是规范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工作流程,根据《泉州市教育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处理流程细则》,确保每件申请得到及时答复。2008年4月起,泉州市教育局门户网站上的政府信息公开专栏正式投入运行。我局设置了"政府信息公开查询室",指定专人负责接受有关公民个人、法人和其它组织的查询工作。印制了纸质的《泉州市教育局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表》供申请人索取;编制了《依申请公开流程处理图》,设立申请登记簿作记录备查;配备复印机、打印机、传真机、方便公民和法人获取有关信息。三是强化业务培训,切实提高信息公开水平。通过专题会议以及开辟专题学习专栏等形式,组织学习《信息公开条例》、《保密法》的基本内容、相关配套措施和工作规范,全面提高了做好信息公开工作的政策水平和工作能力。
      3.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监督与考核力度。把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考核评议作为绩效评估的重要内容,积极组织开展定期或者不定期的监督检查,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监督、考核和责任追究。
      (二)推进行政权力运行、财政资金及教育等重要领域信息公开的情况
      1.行政权力运行信息公开方面。规范和完善职权目录、行政权力运行流程图的信息公开工作。加强行政审批项目调整信息公开,对取消、下放、清理的行政审批项目信息及时进行公开。
      2.财政资金使用信息公开方面。按照全市统一安排,及时公布本单位的财政预算和"三公"经费信息。同时,进一步加大财政专项资金管理和使用信息的公开力度,主动公开资金使用管理办法、具体操作流程和资金分配结果,提高公共资金的公开透明度。
      3.教育领域信息公开方面。及时分解重点领域信息公开工作任务,印发《泉州市教育局关于印发2015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泉教综〔2015〕43号),明确公开内容、范围,督促、指导下属学校做好信息公开工作。同时,依据教育系统公开要求,建立校务公开专栏,对市属中小学的信息进行集中公开;协调做好市属高校财政信息公开、招生信息公开工作。
      (三)拓宽发布渠道,优化公开平台
      1.加强新闻发布工作,设立新闻发言人。明确分管局领导为局新闻发言人,办公室副主任为联络员,加强与泉州晚报、泉州电视台等新闻媒体的联系,增加信息覆盖范围。在泉州晚报开设教育专版,及时为泉州电视台提供新闻线索,对社会关注的教育热点问题给予及时、全面、公开的回复;对社会关注的中招、高招热点问题,与泉州晚报社联合举办招生咨询会,现场解答公众咨询;积极组织局有关业务负责人走进"泉州政风行风热线",现场解答听众、网友的问题。
      2. 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积极探索网络新媒体新途径。按照信息公开的要求,整合优化网站栏目,着力解决互动性不足、便捷服务措施薄弱的问题,进一步畅通群众投诉渠道,拓宽便民的监督形式和方法,提升门户网站服务水平。积极利用新浪政务微博,及时发布权威信息,健全互动交流回应机制。安排专人负责政府信息上报工作,及时更新门户网站信息公开专栏内容,确保各类政府信息依法、全面、准确、及时公开。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
      (一)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数量。截至2015年底,我局累计主动公开政府信息2086条,全文电子化率达100%。其中,本年度新增的主动公开政府信息174条、规范性文件4件、机构职能信息1件。
      (二)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内容。包括人事管理、收费管理、基础教育管理、德育工作、招生考试、职业与社会教育、高等教育、体育卫生与艺术工作、教育督导、电化教育与教育设备、语言文字、执法检查、教育工会等方面的工作以及其他应当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
      (三)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形式。包括门户网站、政府公报、新闻媒体、政务微博和档案馆等。主动公开信息通过泉州市教育局网站(www.fjqzedu.gov.cn)公开,热点教育信息及时在新闻媒体、微博同步公开,纸质档案及时提交市档案局,以便市民查阅。2015年,泉州市教育局门户网站"政府信息公开"专栏页面访问量达96150人次。
      (四)政策解读工作情况。局机关各科室认真做好政策解读工作,针对教育热点、社会关注度较大的小学、初中招生问题,及时在新闻媒体及门户网站上做出解读。
      三、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办理情况
      (一)受理依申请公开的数量、方式和涉及的主要内容。截至2015年12月,我局2015年共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2件,历年累计3件。公开内容主要涉及民办教育学校管理相关信息。
      (二)对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办理情况。2015年,我局已答复申请2件,待答复申请0件,已答复申请中"同意公开"的2件,"部分公开"的0件,"不予公开"的0件,"非政府信息、政府信息不存在、非本机关政府信息"的0件。
      (三)"不予公开"的政府信息涉及哪些方面内容及不予公开原因。2015年我局没有不予公开的答复。
      四、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
      政府信息公开均不收费
      五、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
      2015年度,针对我局有关政府信息公开事务的行政复议行政诉讼的案件0件。
      六、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中需要改进的情况
      一年来,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稳步推进,取得较好成效,但还存在公开效率不高、宣传力度不强等问题。2016年,我局将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着力健全机关信息公开的各项制度,全面推进教育系统的信息公开,大力规范各直属单位面向社会的办事公开。进一步完善门户网站的各项功能,加大相关政府信息的公开力度,使公众充分了解我市的教育工作,促进我市教育事业又好又快发展。
      (一)加强信息公开制度的建设,逐步形成完整的信息公开工作制度。按照《条例》的有关要求,根据工作实际,不断完善我局政府信息公开的工作制度,推动落实政府信息发布协调机制、保密审查机制和年度报告制度,建立健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监督检查和考核评议制度。规范政府信息公开和依申请公开程序和流程,加强信息资源的整合,处理好保密与公开工作,拓宽政府信息公开渠道,为公众提供更方便快捷的服务。
      (二)进一步推进行政权力公开透明运行。加强行政审批项目调整信息公开,及时公开取消、下放、清理以及实施机关变更的行政审批项目信息。推动行政权力运行信息公开,扩大公开范围,细化公开内容。
      (三)提高服务意识,提高公开效率。增强做好信息公开工作的自觉性,做好教育政策解读的信息服务,完善重要事项和决策网上征求意见的工作,不断丰富非公文类信息的公开内容。坚持信息形成或者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予以公开,不搞突击发布、 滞后发布,特别是一些突发事件,更要在第一时间发布。
      (四)进一步推进重点领域信息公开,加强市属事业单位(学校)办事公开。继续推进高校及中小学招生、财务等信息公开力度,进一步拓展市属单位(学校)办事公开。加大对市属单位(学校)办事公开工作的指导和监督力度。规范直属单位(学校)的办事公开工作。对各单位办事公开工作提出目标和规范性的具体要求。
      (五)进一步规范依申请公开办理机制。完善受理、审查、办理、答复和保存备查等各个环节的流程,依法按规满足人民群众的特殊信息需求。
      (六)进一步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和机制建设。完善市教育局门户网站和政府信息公开专栏,增强吸引力,扩大影响面,突出互动性。做好重要政策解读机制,及时通过政府信息公开网发布重要政策解读信息,健全和完善新闻发布各项流程,推进重要政府信息及热点问题定期有序发布工作,及时回应社会关切。积极创建教育综合信息微博平台,及时公开教育工作进展情况,推介教育优秀典型,宣传各级教育政策,打造信息公开"高速通道"。
      七、需要说明事项与附表
      (一)本报告的数据统计时限为:2015年1月1日至12月31日。
      (二)附表

    指标名称 计量 单位 2015年度 历年累计
    主动公开文件数 174 2086
    其中:1.政府网站公开数 174 2086
       2.政府公报公开数 0 0
    受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总数 2 3
    其中:1.当面申请数 0 0
       2.网上申请数 0 0
       3.信函申请数 2 2
    对申请的答复总数 2 2
    其中:1.同意公开答复数 2 2
       2.同意部分公开答复数 0 0
       3.不予公开答复数 0 0
       4.其他类型答复数 0 0
    政府信息公开收费减免金额 0 0
    接受行政申诉、举报数 0  
    行政复议数 0 0
    行政诉讼数 0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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