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QZ00104-1006-2025-00309
    • 备注/文号:泉教职〔2025〕6号
    • 发布机构:泉州市教育局
    • 公文生成日期:2025-10-17
    泉州市教育局关于举办2025-2026学年泉州市中等职业学校技能大赛的通知
    来源:泉州市教育局 时间:2025-10-28 00:18

    各县(市、区)教育局,泉州台商投资区管委会教育文体旅游局,市教育科学研究院,各中等职业学校:

      根据福建省职业技术教育中心发布的《关于做好2026年度福建省职业院校技能大赛相关工作的通知》(闽职教中赛〔2025〕20号)文件要求,决定举办2025-2026学年泉州市中等职业学校技能大赛,并选拔优秀选手参加2026年度福建省职业院校技能大赛。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比赛时间

      2025年11月。各赛道具体比赛时间由承办学校另行通知。

      二、参赛对象

      1.中职组参赛选手为中等职业学校全日制在籍学生、技工院校全日制在籍学生或五年制高职一至三年级在籍学生。

      2.参赛对象所学专业须与参赛赛道对接的行业、面向岗位及技术领域相关,具体参照《2025年世界职业院校技能大赛赛道简介》。人工智能赛道参赛对象不限专业。

      3.凡获得过世界职业院校技能大赛争夺赛金奖及以上奖项的学生,不能参加同一赛道比赛。

      三、赛道设置、参赛项目要求及承办校(赛点)

      (一)赛道设置

      按照闽职教中赛〔2025〕20号文公布的2026年度省赛赛道设置(中职组),结合我市各赛道预报名情况,设涉及装备制造、交通运输、生物与化工、轻工纺织、食品药品与粮食、电子与信息、医药卫生、财经商贸、旅游、文化艺术、新闻传播、教育与体育等12个专业大类,21个赛道(详见附件1)。

      (二)参赛项目要求

      1.项目内容

      参赛队伍依据赛道设置,结合所学专业和教育教学实际,围绕生产、管理、服务一线真问题、真场景,自主确定参赛项目名称,自主设计参赛项目内容,自主选择参赛设备,展示真技能。

      参赛项目须符合职业岗位要求,操作规范、安全,不得含有任何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及其他法律法规的内容。所涉及的发明创造、专利技术、资源等必须为参赛选手所拥有的清晰、合法的自主知识产权。参赛项目如有涉密内容,参赛前须进行脱密处理。如有抄袭盗用他人成果、弄虚作假等行为,一经发现即取消参赛资格、奖励奖项等相关权利,并自行承担法律责任和相应后果。

      2.项目展示

      参赛队伍根据项目任务,按团队成员分工,同步进行技能操作和现场讲解。技能操作重点展示专业技能熟练程度、规范程度以及解决技术难题的创新能力,现场讲解主要介绍总体思路、技能要点、主要成果、项目创新等。

      每个项目比赛时长不超过1小时,由参赛队伍根据项目实际需要确定,重点突出项目关键环节的技能操作,并进行适当讲解。

      (三)承办校(赛点)

      综合近年来参加世界和全省职业院校技能大赛成绩以及承办市级比赛情况,从自愿承办的学校中确定10所承办校,设立10个赛点。

      四、比赛评分要素

      按照闽职教中赛〔2025〕20号文要求,从技能水平、职业素养、应用价值、团队合作、创新创意等五个方面,按权重对参赛项目作整体评价(见附件2)。

      五、奖项设置

      原则上每个赛道按实际参赛队数的10%设一等奖、20%设二等奖、30%设三等奖(小数点后四舍五入);对参赛队数5个及以下的赛道,设一等奖1个、二等奖1个。赛道实际参赛队数达到13队及以上的,设置平行组,每个平行组按10%设一等奖、20%设二等奖、30%设三等奖。赛道排名按参赛队最终得分由高到低排定,原则上排名不并列;设置平行组的,一、二等奖各自在赛道中的总排序由裁判组协商确定。根据市赛的比赛结果,选拔优秀选手代表我市参加2026年福建省职业院校技能大赛。

      六、组队与报名

      (一)组队要求

      参赛队伍以学校为单位组队,不得跨校组队。比赛均为团体赛,每赛道每校限报1队,承办校代表队可在承办的赛道中增报1队,每支参赛队伍不超过4人,每支参赛队伍指导教师不超过2人。如参赛队伍只有1名成员的,指导教师只设1名。

      由参赛校负责报名和选手资格审查。市教育科学研究院职业教育技术研究室(简称市教科院职教室,下同)、各承办校对参赛选手资格进行抽查。

      (二)报名时间

      2025年10月30日-11月5日。

      (三)报名材料

      参赛选手需提供如下资料:免冠正面电子照片,电子照片规格:相片格式(.jpg),蓝底2寸(35×45mm),50K以下,供制作证件、证书用;身份证复印件、学籍证明等,须在比赛通知规定的报名时间内报送。复印件材料不全或逾期报送的,不予受理。

      七、赛事组织及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

      本次大赛由泉州市教育局主办,市教育局高等教育与职业教育科、市教育科学研究院职业教育技术研究室负责协调组织。承办校所属县(市、区)教育局负责协调、指导承办校做好赛事筹备和赛道比赛工作,承办校所属县(市、区)教育局可以同时作为承办单位(由承办校征求意见)。各赛道如需协办单位,需严格控制数量、保证质量,由赛道承办校审核,提前报市教科院职教室同意;未经同意的协办单位,不得出现在赛事相关材料中。

      各承办校成立赛点执委会,承办校主要负责人为主任,下设相关工作组,负责所承办赛道具体组织实施。市教育局高等教育与职业教育科、市教科院职教室相关人员、承办校所属县(市、区)教育局分管领导及相关科室负责人负责指导监督。

      (二)加强安全管理

      各县(市、区)教育局、各中职校要高度重视本次赛事安全工作,落实安全工作责任、严密组织,保障安全办赛、安全参赛。

      1.各赛点执委会要认真编制组织方案、赛事指南、应急预案,做好竞赛准备、安全保障等各项工作,赛点执委会主任为该赛点第一安全责任人。比赛期间发生意外事故时,应立即启动应急预案,采取措施予以解决。

      2.各承办校所属县(市、区)教育局要指导学校制定应急预案,协调当地相关部门支持、配合赛事工作;要选派人员在赛前对比赛现场、住宿场所、设施设备等进行检查,比赛期间到现场指导。

      3.各参赛队要服从赛点执委会的统一指挥,参赛队领队原则上应由校领导担任,领队为本参赛队安全工作第一责任人,要加强对参赛人员的管理及教育,与赛点安全管理对接,特别要加强往返交通安全工作。

      4.参赛所需设备和材料不作统一要求,各校自带设备和材料。各参赛校、承办校在比赛中涉及的器材、设备应符合国家有关安全规定,要充分考虑比赛所涉及器材、耗材存在的不安全因素,采取有效防范措施规避风险,保证参赛人员备赛和比赛安全。赛前,各参赛校应主动与承办校沟通,自带的相关设备及材料经确认后方可进场;现场相关材料、设备技术保障谁提供谁负责。

      八、比赛经费及其他事项

      (一)比赛经费

      本次比赛各赛道经费由承办校承担,主办单位给予适当补贴。经费支出标准参照福建省教育厅等三部门联合印发的《关于进一步加强福建省职业院校技能大赛赛项经费管理的通知》(闽教职成〔2018〕4号)执行。

      (二)其他事项

      1.大赛期间,由承办校统一安排食宿、提供比赛场地和市内交通工具等。参赛校派出人员的食宿费、往返交通费及意外伤害保险等由参赛校负责。

      2.赛点如有制作宣传板,内容统一为:2025-2026学年泉州市中等职业学校技能大赛×××学校赛点/赛道:×××、×××/主办:泉州市教育局;承办:××××;协办:××××(如有)。

      附件:1.2025-2026学年泉州市中等职业学校技能大赛赛道及承办校安排表
         2.2026年度福建省职业院校技能大赛评分要素

    泉州市教育局
    2025年10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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