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QZ00104-1006-2024-00346
- 备注/文号:泉教民函〔2024〕14号
- 发布机构:泉州市教育局
- 公文生成日期:2024-07-25
各县(市、区)教育局,泉州开发区社会事业局、泉州台商投资区教育文体旅游局,各市属中小学、幼儿园,各校外培训机构:
为广泛发动社会各界积极参与我市校外培训治理工作,强化社会监督,巩固和深化校外培训治理工作,切实维护广大家长和学生合法权益,根据《泉州市教育局关于推选市级校外培训社会监督员的通知》(泉教民函〔2024〕9号)要求,经各县(市、区)教育局遴选与审核,现决定聘任陈小英等37名社会人士为泉州市校外培训社会监督员,任期两年(2024年7月—2026年6月)。
校外培训社会监督员的主要职责:
1.对校外培训机构依法依规开展培训活动进行监督,深入、全面调查了解我市校外培训治理的实际情况。
2.对校外培训机构是否依法依规开展培训活动进行监督,加强对违规开展隐形变异学科培训的巡查,参与检查校外培训工作。
3.及时反映校外培训治理中共性的困难、问题和薄弱环节;发现问题并协助督促校外培训机构进行整改,及时回访。
4.协助开展校外培训相关专题调研,并有针对性地提出意见建议。
5.定期向市教育局或其他主管部门反馈监督情况。
各县(市、区)校外培训机构主管部门要充分发挥社会监督员的作用,严厉打击违法违规培训行为,保障学生和家长合法权益。各校外培训机构要加强行业自律,自觉接受、积极配合社会监督员的监督,规范办学,共同营造良好教育氛围。
附件:泉州市校外培训社会监督员名单
泉州市教育局2024年7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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