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QZ00104-1006-2019-00333
- 备注/文号:泉终教委办〔2019〕2号
- 发布机构:泉州市教育局
- 公文生成日期:2019-08-30
泉州市终身教育促进委员会关于做好2019年省终身教育先进单位、先进工作者、优秀志愿者、百姓学习之星 、终身学习品牌项目评选表彰工作的通知
时间:2019-09-12 15:58
各县(市、区)教育局、台商投资区教育文体旅游局,市终身教育促进委员会成员单位,市属中等职业学校:
根据《福建省终身教育促进委员会关于开展全省终身教育先进单位、先进工作者、优秀志愿者、"百姓学习之星""终身学习品牌项目"评选表彰工作的通知》(闽终教委〔2019〕2号),决定评选表彰2019年福建省终身教育先进单位、终身教育先进工作者、终身教育优秀志愿者、"百姓学习之星"和"终身学习品牌项目",请各县(市、区)、台商投资区终身教育促进委员会及相关单位按规定,认真做好评选表彰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对象和条件
(一)终身教育先进单位
1.评选对象
长期开展终身教育工作的各级各类政府机关、企事业单位、学校、社会团体、教育机构。
2.评选条件
重视终身教育工作,制定了终身教育发展长远规划、近期目标和实施办法,管理机构健全。
建立健全终身教育各项规章制度。
(3)按照有关规定安排终身教育经费,落实到位。
(3)有一支人员相对稳定、能适应终身教育需要的管理人员、师资和志愿者队伍。
(4)经常性开展内容丰富、形式多样终身教育活动,终身学习参与率高。
(二)终身教育先进工作者
1.评选对象
从事终身教育工作的各级各类政府机关、企事业单位、学校、社会团体、教育机构工作人员。
2.评选条件
(1)政治素质良好,坚持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忠于职守、遵纪守法,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勤奋敬业、甘于奉献、拼搏进取。
(2)确立终身学习理念,有较强的学习能力,具备所从事工作岗位必备的文化和专业基础知识,学习掌握、宣传执行《福建省终身教育促进条例》。
(3)积极探索终身教育工作的方法,善于调动周围人员积极开展终身教育工作,有较强推动终身教育工作的能力,效果明显。
(三)终身教育优秀志愿者
1.评选对象
全省热心参与终身教育事业的志愿者。
2.评选条件
(1)政治素质良好,坚持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遵纪守法,甘于奉献,拼搏进取。
(2)热爱终身教育工作,有责任感、能主动积极地协助开展各类终身教育工作,积极参加终身教育志愿服务活动,并得到服务对象的好评。
(四)"百姓学习之星"
1.评选对象
凡坚持读书学习、坚持参与成人继续教育的从业人员和社会成员均可参加推荐、认定。
2.评选条件
(1)事迹感染力强。坚持终身学习理念,长期开展读书学习、持续参加成人继续教育活动,并把学习、工作、创业、创新有机结合起来,学以致用成效显著,学习精神和事迹感人。
(2)群众认可度高。积极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在单位或社区具有较高的威信和感召力,社会影响面广,能够有效带动周围群众广泛参与各类终身教育活动。
(3)体现群众性。重点在生产一线从业人员和基层群众中评选"百姓学习之星"。
(4)体现引领性。在坚持读书学习、积极参与成人继续教育,不断提高自身素质和周边群众素质,促进大众创业,万众创新等方面发挥引领作用。
(五)"终身学习品牌项目"
1.评选对象
推荐各地大力发展各级学历继续教育,各类非学历继续教育培训,包括行业企业职工教育培训、农民继续教育、社区教育、老年教育等重点人群的教育培训项目,成人继续教育服务乡村振兴和脱贫攻坚战略、国家级农村职业教育和成人教育示范县建设、学习型社会和学习型组织建设、成人继续教育优质资源开放共享等方面的优秀工作案例和发展成果。
凡是利用各类教育和社会资源,依托一定场所,面向社会,有计划、持续性为广大群众提供终身学习服务,具有鲜明特色和一定学习规模,并在本地区或本行业具有较强的影响力和感召力,具有较强示范作用的百姓终身学习活动和教育培训项目;组织推动本地或本单位教育培训工作与终身学习的项目;以及在各级各类学历继续教育、非学历继续教育培训、学习型社会和学习型组织建设、成人继续教育优质资源开放共享等方面服务终身学习的优秀工作案例等项目均可参加推荐。
2.评选条件
(1)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定位明确,有持续发展规划。学习内容健康,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和地方有关要求。
(2)组织管理规范,计划安排合理,活动组织形式多样,参与方式便捷,学习资源丰富,学习场所、服务内容相对稳定,经费有保障。
(3)拥有一支素质高,热心服务的专家、教师和管理服务人员或志愿者队伍。
(4)组织推动本地或本单位教育培训与终身学习的项目形成了特色品牌,受益人数多,活动范围广,百姓满意度高,社会影响大,参与学习的人数一般每年不少于1000人或4000人次,对促进全民终身学习作出积极贡献。
(5)举办主体不限,优秀工作案例、项目启动或创建时间不少于两年。
(6)品牌项目应有具体的项目名称、活动内容与形式、具体措施与保障,取得的成效与影响等,一般不以单位或院校名称上报。
二、推荐、评选方式
(一)推荐程序
由市终身教育促进委员会各成员单位负责推荐我市参评人选、项目,各县(市、区)终身教育促进委员会及相关单位将计划推荐名单报送到市终身教育促进委员会审核后向省终身教育促进委员会推荐,推荐结果报省终身教育服务中心组织评选认定。
(二)推荐名额
根据《福建省终身教育促进委员会关于开展全省终身教育先进单位、先进工作者、优秀志愿者、"百姓学习之星""终身学习品牌项目"评选表彰工作的通知》(闽终教委〔2019〕2号),计划分配给我市推荐评选终身教育先进单位2个、终身教育先进工作者9名、终身教育优秀志愿者9名、"百姓学习之星"4名、"终身学习品牌项目"4个。各设区市、平潭综合实验区终身教育促进委员会可根据实际情况,在评选名额分配的基础上多推荐1-2名。
经泉州市终身教育促进委员会成员单位研究后决定,根据我市终身教育发展现状,计划向省终身教育促进委员会推荐终身教育先进单位3个、终身教育先进工作者11名、终身教育优秀志愿者11名、"百姓学习之星"6名、"终身学习品牌项目"6个,分配方案如下(具体评选名额分配见附件1):
(三)报送材料
申报单位或个人需填报相应《申请表》(一式两份,见附件2-6),《福建省2019年终身教育评选表彰推荐名单》(一式两份,见附件7,需排序推荐)。其中"百姓学习之星"的每人还需报送相关视频资料(视频时间3-4分钟左右,MP4格式,分辨率1280*720P)和照片(电子版照片2张,其中一张为2寸免冠彩色证件照)。"终身学习品牌项目"还需报送近年来开展学习活动的工作总结(2000字左右)和数张反映活动品牌项目的照片(电子版),报送视频资料(视频时间4-5分钟,MP4格式,分辨率1280*720P)。
(四)报送时间
请各县(市、区)、台商投资区终身教育促进委员会和市终身教育促进委员会各成员单位,于9月6日前将推荐材料纸质版(同时报送电子版)报送至市终身教育促进委员会办公室(泉州市教育局职业教育与成人教育科)。
三、工作要求
各地各单位要高度重视,统筹安排,精心组织。依照评选条件和程序做好终身教育先进单位、先进工作者、优秀志愿者、"百姓学习之星"和"终身学习品牌项目"的推荐和材料报送等工作,确保推荐认定工作公开、公正、公平。
联系人:张进初,电话:0595-22300966,邮箱:zck@qzedu.cn,地址:泉州市丰泽区府东路东海新行政中心二期交通科研楼C栋三层C334泉州市教育局职业教育与成人教育科(邮编:362000)。
抄送:福建省终身教育促进委员会。
泉州市终身教育促进委员会 2019年8月30日印发
根据《福建省终身教育促进委员会关于开展全省终身教育先进单位、先进工作者、优秀志愿者、"百姓学习之星""终身学习品牌项目"评选表彰工作的通知》(闽终教委〔2019〕2号),决定评选表彰2019年福建省终身教育先进单位、终身教育先进工作者、终身教育优秀志愿者、"百姓学习之星"和"终身学习品牌项目",请各县(市、区)、台商投资区终身教育促进委员会及相关单位按规定,认真做好评选表彰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对象和条件
(一)终身教育先进单位
1.评选对象
长期开展终身教育工作的各级各类政府机关、企事业单位、学校、社会团体、教育机构。
2.评选条件
重视终身教育工作,制定了终身教育发展长远规划、近期目标和实施办法,管理机构健全。
建立健全终身教育各项规章制度。
(3)按照有关规定安排终身教育经费,落实到位。
(3)有一支人员相对稳定、能适应终身教育需要的管理人员、师资和志愿者队伍。
(4)经常性开展内容丰富、形式多样终身教育活动,终身学习参与率高。
(二)终身教育先进工作者
1.评选对象
从事终身教育工作的各级各类政府机关、企事业单位、学校、社会团体、教育机构工作人员。
2.评选条件
(1)政治素质良好,坚持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忠于职守、遵纪守法,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勤奋敬业、甘于奉献、拼搏进取。
(2)确立终身学习理念,有较强的学习能力,具备所从事工作岗位必备的文化和专业基础知识,学习掌握、宣传执行《福建省终身教育促进条例》。
(3)积极探索终身教育工作的方法,善于调动周围人员积极开展终身教育工作,有较强推动终身教育工作的能力,效果明显。
(三)终身教育优秀志愿者
1.评选对象
全省热心参与终身教育事业的志愿者。
2.评选条件
(1)政治素质良好,坚持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遵纪守法,甘于奉献,拼搏进取。
(2)热爱终身教育工作,有责任感、能主动积极地协助开展各类终身教育工作,积极参加终身教育志愿服务活动,并得到服务对象的好评。
(四)"百姓学习之星"
1.评选对象
凡坚持读书学习、坚持参与成人继续教育的从业人员和社会成员均可参加推荐、认定。
2.评选条件
(1)事迹感染力强。坚持终身学习理念,长期开展读书学习、持续参加成人继续教育活动,并把学习、工作、创业、创新有机结合起来,学以致用成效显著,学习精神和事迹感人。
(2)群众认可度高。积极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在单位或社区具有较高的威信和感召力,社会影响面广,能够有效带动周围群众广泛参与各类终身教育活动。
(3)体现群众性。重点在生产一线从业人员和基层群众中评选"百姓学习之星"。
(4)体现引领性。在坚持读书学习、积极参与成人继续教育,不断提高自身素质和周边群众素质,促进大众创业,万众创新等方面发挥引领作用。
(五)"终身学习品牌项目"
1.评选对象
推荐各地大力发展各级学历继续教育,各类非学历继续教育培训,包括行业企业职工教育培训、农民继续教育、社区教育、老年教育等重点人群的教育培训项目,成人继续教育服务乡村振兴和脱贫攻坚战略、国家级农村职业教育和成人教育示范县建设、学习型社会和学习型组织建设、成人继续教育优质资源开放共享等方面的优秀工作案例和发展成果。
凡是利用各类教育和社会资源,依托一定场所,面向社会,有计划、持续性为广大群众提供终身学习服务,具有鲜明特色和一定学习规模,并在本地区或本行业具有较强的影响力和感召力,具有较强示范作用的百姓终身学习活动和教育培训项目;组织推动本地或本单位教育培训工作与终身学习的项目;以及在各级各类学历继续教育、非学历继续教育培训、学习型社会和学习型组织建设、成人继续教育优质资源开放共享等方面服务终身学习的优秀工作案例等项目均可参加推荐。
2.评选条件
(1)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定位明确,有持续发展规划。学习内容健康,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和地方有关要求。
(2)组织管理规范,计划安排合理,活动组织形式多样,参与方式便捷,学习资源丰富,学习场所、服务内容相对稳定,经费有保障。
(3)拥有一支素质高,热心服务的专家、教师和管理服务人员或志愿者队伍。
(4)组织推动本地或本单位教育培训与终身学习的项目形成了特色品牌,受益人数多,活动范围广,百姓满意度高,社会影响大,参与学习的人数一般每年不少于1000人或4000人次,对促进全民终身学习作出积极贡献。
(5)举办主体不限,优秀工作案例、项目启动或创建时间不少于两年。
(6)品牌项目应有具体的项目名称、活动内容与形式、具体措施与保障,取得的成效与影响等,一般不以单位或院校名称上报。
二、推荐、评选方式
(一)推荐程序
由市终身教育促进委员会各成员单位负责推荐我市参评人选、项目,各县(市、区)终身教育促进委员会及相关单位将计划推荐名单报送到市终身教育促进委员会审核后向省终身教育促进委员会推荐,推荐结果报省终身教育服务中心组织评选认定。
(二)推荐名额
根据《福建省终身教育促进委员会关于开展全省终身教育先进单位、先进工作者、优秀志愿者、"百姓学习之星""终身学习品牌项目"评选表彰工作的通知》(闽终教委〔2019〕2号),计划分配给我市推荐评选终身教育先进单位2个、终身教育先进工作者9名、终身教育优秀志愿者9名、"百姓学习之星"4名、"终身学习品牌项目"4个。各设区市、平潭综合实验区终身教育促进委员会可根据实际情况,在评选名额分配的基础上多推荐1-2名。
经泉州市终身教育促进委员会成员单位研究后决定,根据我市终身教育发展现状,计划向省终身教育促进委员会推荐终身教育先进单位3个、终身教育先进工作者11名、终身教育优秀志愿者11名、"百姓学习之星"6名、"终身学习品牌项目"6个,分配方案如下(具体评选名额分配见附件1):
(三)报送材料
申报单位或个人需填报相应《申请表》(一式两份,见附件2-6),《福建省2019年终身教育评选表彰推荐名单》(一式两份,见附件7,需排序推荐)。其中"百姓学习之星"的每人还需报送相关视频资料(视频时间3-4分钟左右,MP4格式,分辨率1280*720P)和照片(电子版照片2张,其中一张为2寸免冠彩色证件照)。"终身学习品牌项目"还需报送近年来开展学习活动的工作总结(2000字左右)和数张反映活动品牌项目的照片(电子版),报送视频资料(视频时间4-5分钟,MP4格式,分辨率1280*720P)。
(四)报送时间
请各县(市、区)、台商投资区终身教育促进委员会和市终身教育促进委员会各成员单位,于9月6日前将推荐材料纸质版(同时报送电子版)报送至市终身教育促进委员会办公室(泉州市教育局职业教育与成人教育科)。
三、工作要求
各地各单位要高度重视,统筹安排,精心组织。依照评选条件和程序做好终身教育先进单位、先进工作者、优秀志愿者、"百姓学习之星"和"终身学习品牌项目"的推荐和材料报送等工作,确保推荐认定工作公开、公正、公平。
联系人:张进初,电话:0595-22300966,邮箱:zck@qzedu.cn,地址:泉州市丰泽区府东路东海新行政中心二期交通科研楼C栋三层C334泉州市教育局职业教育与成人教育科(邮编:362000)。
附件:1.泉州市拟推荐参评福建省2019年终身教育表彰及终身学习品牌项目计划分配表
2.终身教育先进单位申报表
3.终身教育先进工作者申报表
4.终身教育优秀志愿者申报表
5."百姓学习之星"申报表
6."终身学习品牌项目"申报表
7.福建省2019年终身教育评选表彰推荐名单
泉州市终身教育促进委员会办公室(代章)
2019年8月30日
抄送:福建省终身教育促进委员会。
泉州市终身教育促进委员会 2019年8月30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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