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QZ00104-1006-2018-00402
- 备注/文号:泉终教委办〔2018〕1号
- 发布机构:泉州市教育局
- 公文生成日期:2018-08-23
各县(市、区)教育局,市终身教育促进委员会成员单位,市属中等职业学校:
2018年是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的开局之年,是改革开放40周年,是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关键一年。为深入贯彻落实十九大提出的"办好继续教育,加快建设学习型社会,大力提高国民素质"要求,全面总结和展示我市终身教育成果,营造终身学习、全民学习的良好氛围,推进学习型社会建设。经研究,决定开展2018年"9·28终身教育活动日"暨全民终身学习活动周(以下简称"9·28"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活动主题
服务国家重大战略,推动全民终身学习。
二、活动时间
各地各单位要结合"9·28"活动主题,在9月28日前后的一个月内开展系列活动。
三、活动内容
1.广泛开展全民终身学习活动。各地要面向广大社区居民,特别是老年人和进城务工人员等重点群体,开展讲座、培训、观摩、座谈等形式的学习宣传活动。鼓励科技馆、图书馆、文化馆、博物馆、美术馆、纪念馆、青少年活动中心、工人文化宫、老年人活动中心等公益性场馆向居民开放。鼓励有条件的场馆开展"学习开放日""主题活动日""专题讲座""纪念改革开放四十周年"等系列活动。鼓励农村基层综合性文化服务中心、农家书屋、农技站等机构,面向农村社区开展宣讲、咨询和培训服务。
2.推动各类学校和教育培训机构资源向社区开放。要动员组织有条件的普通高校、职业院校、中小学、社区学院、老年大学以及其他社会教育机构积极参与活动,发挥场地、设备设施、教学资源、师资优势,就近面向社区开展全民学习活动,共享教学资源和服务。要组织相关专家,面向社区居民举办若干场社区教育大讲堂。
3.推动全民阅读。鼓励机关、企事业单位、社区、社会组织,以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传统文化、科学技术等为内容,通过开展好书推荐、好书诵读、数字化阅读、书友会、书香之家等学习宣传活动,推动全民阅读。
4.开展"百姓学习之星"遴选活动。组织参加全省"百姓学习之星"遴选活动,推动各地挖掘终身学习的励志故事,寻找感动百姓的学习榜样,宣传终身学习的典型案例。
四、活动要求
1.加强组织领导。各地各单位要高度重视,紧贴群众需求和当地实际,制定本地区本单位活动方案。把"9·28"活动与文化创新、民俗传承、科技前沿、职业教育、法律知识、健康生活等结合起来,办出特色,办成有内容、受欢迎、传播"正能量"的终身教育活动。
2.强化宣传活动。各地各单位要围绕"9·28"活动主题,积极联系新闻媒体做好宣传工作,注重通过各种新兴媒介,宣传展示老年教育、社区教育、继续教育等终身教育发展成果,终身学习典型人物事迹,引导更多的群众参与终身学习。
3.注重勤俭节约。各地各单位要严格遵守中央八项规定,活动开展要坚持健康和谐、节俭实效。
五、材料报送
1.活动方案报送。各地各单位于9月3日前,将本地本单位"9·28"活动方案、活动计划表(见附件1),以电子版形式报送至泉州市教育局职成教科的电子邮箱qzzcjk@163.com,同时推荐1个有影响、群众参与广的重点活动(附具体方案)。
2."百姓学习之星"材料报送。各地各单位于9月3日前,将本地本单位"百姓学习之星"的申报材料(纸质版)一式3份报送至泉州市教育局职成教育科,同时报送推荐人选的彩色生活照电子版(以"地名+姓名"命名)。"百姓学习之星"推荐评选工作方案件(含推荐表)见附件3。
3.活动总结报送。各地各单位于10月23日前,将本地本单位活动情况统计表(见附件2)、工作总结、精选视频(MPEG格式,不超过10分钟)、精彩活动照片(JPG格式,单个活动不超过3张),以电子版形式发送到市教育局职成教育科的电子邮箱。
本通知的附件电子版可在"福建省教育厅""福建终身学习在线(www.fj51e.cn)"网站下载。
联系人:张进初、卢坚放,电话:0595-22782571,邮箱:qzzcjk@163.com,地址:泉州市丰泽区府东路东海新行政中心二期交通科研楼C栋三层泉州市教育局职成教科(邮编:362000)。
附件:1."9·28终身教育活动日"活动计划表
2."9·28"活动情况统计表
3."百姓学习之星"推荐评选工作方案
泉州市终身教育促进委员会办公室(代章)
2018年8月23日
抄送:福建省终身教育促进委员会。
泉州市教育局办公室 2018年8月23日印发
扫一扫在手机上查看当前页面


闽公网安备35050302000329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