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QZ00104-1006-2018-00300
- 备注/文号:泉教民〔2018〕5号
- 发布机构:泉州市教育局
- 公文生成日期:2018-07-15
泉州实验中学、泉州外国语学校、仰恩大学附属中学、泉州市第三实验小学:
为转变对民办教育的管理方式,进一步加强对民办学校的事中事后监管,我局依据民办教育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和国家、省、市关于实施"双随机、一公开"抽查工作的有关要求制定随机抽查事项清单,6月中旬结合年检工作随机选派5名人员组成检查小组,对四所市直民办学校开展"双随机、一公开"检查。现将有关情况通报如下:
一、检查情况
检查组由我局民管科、计财科、党办抽调人员组成,采取实地查看、查阅资料、座谈问询等方式,对民办学校法人治理结构健全情况、学校法人财产权落实情况、财务管理规范情况、学校信息公开情况、党团组织健全情况等项目进行检查。
二、工作成效
各校重视"双随机、一公开"检查工作,对照检查内容认真做好自查,准备相关迎检材料,其中泉州外国语学校、泉州市第三实验小学能按检查内容分类归档。
三、检查结论
经我局检查人员对学校五项工作进行综合评估,认为四所市直民办学校为"合格"。
四、存在问题
在检查过程中,各校均存在一些问题,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一)法人治理结构有待进一步健全。部分学校的董事会人数和成员资格未符合《民办教育促进法》规定。章程应依据相关法律法规进一步修订和完善。
(二)学校法人财产权有待进一步落实。部分学校未能理清法人财产权,学校办学用地还未全部办理使用权证,资产管理制度还不够完善。
(三)学校存在较大的债务风险。根据三所中学近几年会计报表数据反映,均不同程度存在收不抵支现象,学校银行借款较多、负担较重。流动比率远远小于正常值(正常值为2:1),学校的偿债能力低下,存在着一定的债务风险。
截至检查日,部分学校未对2017年市财政核拨的民办义务教育阶段生均公用经费按规定标准减免学生的学杂费。党建工作经费未纳入学校经费预算。
(四)校务公开工作有待进一步规范。部分学校未按照规定设置校内外公开栏,存在公示时间或内容更新不及时、公示内容形式单一、公示材料不完整等问题。
(五)党团组织建设有待进一步健全。有的学校对建立健全学校党团组织和加强学校党的建设认识还不够到位,党组织作用发挥不明显,"三会一课"等党的制度建设落实还不够规范,会议记录、活动记录过于简单。
五、整改要求
1.严格执行财务管理制度。学校所收取的费用应全部纳入学校财务统一核算,并主要用于教育教学活动、改善办学条件和保障教职工待遇;学校应减少负债,提高偿债能力。
2.规范材料建档。各校务必树立规范建档意识,注意保存检查内容的过程性材料,做到每项工作分类归档。
3.全面落实整改。检查组发出《泉州市市直民办学校"双随机、一公开"问题整改通知书》,要求四所市直民办学校限期整改。各校要主动对照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及时制定整改方案,指定专人负责跟踪督促,全面落实整改工作。我局将适时开展"回头看"活动,对各校落实整改情况进行抽查。
请各校于7月31日前将整改方案反馈给我局民管科。电子邮箱:mgk6288@163.com。
泉州市教育局
2018年6月25日
泉州市教育局办公室 2018年7月15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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