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QZ00104-1007-2018-00028
- 备注/文号:泉教高〔2018〕2号
- 发布机构:泉州市教育局
- 公文生成日期:2018-01-22
泉州市教育局关于公布首批泉州市职业教育公共实训基地培育建设项目的通知
时间:2018-02-21 22:03
各县(市、区)教育局,经济技术开发区社会事业局,台商投资区教育文体旅游局,各应用型本科高校、职业院校:
根据《泉州市人民政府关于推动职业教育与产业需求紧密结合的实施意见》(泉政文〔2016〕59号)和《泉州市教育局关于实施泉州市高校中青年学科(专业)带头人培养计划的通知(泉教高〔2017〕22号)精神,为深化校企合作、产教融合,我市结合区域产业发展需求和高校、职业院校专业布局,整合政府、学校、行业企业等各类资源,建设一批市级职业教育公共实训基地。经院校申报、材料审核、专家评审和局务会研究,现将首批泉州市职业教育公共实训基地培育建设项目予以公布(见附件)。
各培育项目单位要建立健全职业教育公共实训基地开放共享机制,面向全市本行业或本区域职业院校、企业和社会提供实习实训、师资培训、技能竞赛、职业培训、技能鉴定、产品生产、技术研发等多种公共服务;要加强职业教育公共实训基地条件建设,配置与行业企业技术要求、工艺流程、管理规范、设备水平同步的实习实训装备,建设一支专兼结合的高水平实训指导师资队伍;要创新职业教育公共实训基地运行机制,完善管理制度,落实工作职责,不断提高职业教育公共实训基地的服务水平和综合效益。
各培育项目单位要结合《福建省职业教育示范性公共实训基地建设基本标准(试行)》,认真编制《泉州市职业教育公共实训基地培育建设项目任务书》(见附件2),明确项目建设目标、建设任务以及时间表、路线图,扎实推进项目建设,并于2018年1月30日前报送我局高教科。项目建设期为3年,各培育项目单位每年要对建设情况进行总结,并于当年底前将总结报告报送我局。建设期满,我局将组织终期考评,通过后给予正式认定及授牌。(联系电话:22799607,电子邮箱:gjk22799607@163.com)
抄送:省教育厅,泉州市职业教育联席会议各成员单位、市卫计委。
泉州市教育局办公室 2018年1月22日印发
根据《泉州市人民政府关于推动职业教育与产业需求紧密结合的实施意见》(泉政文〔2016〕59号)和《泉州市教育局关于实施泉州市高校中青年学科(专业)带头人培养计划的通知(泉教高〔2017〕22号)精神,为深化校企合作、产教融合,我市结合区域产业发展需求和高校、职业院校专业布局,整合政府、学校、行业企业等各类资源,建设一批市级职业教育公共实训基地。经院校申报、材料审核、专家评审和局务会研究,现将首批泉州市职业教育公共实训基地培育建设项目予以公布(见附件)。
各培育项目单位要建立健全职业教育公共实训基地开放共享机制,面向全市本行业或本区域职业院校、企业和社会提供实习实训、师资培训、技能竞赛、职业培训、技能鉴定、产品生产、技术研发等多种公共服务;要加强职业教育公共实训基地条件建设,配置与行业企业技术要求、工艺流程、管理规范、设备水平同步的实习实训装备,建设一支专兼结合的高水平实训指导师资队伍;要创新职业教育公共实训基地运行机制,完善管理制度,落实工作职责,不断提高职业教育公共实训基地的服务水平和综合效益。
各培育项目单位要结合《福建省职业教育示范性公共实训基地建设基本标准(试行)》,认真编制《泉州市职业教育公共实训基地培育建设项目任务书》(见附件2),明确项目建设目标、建设任务以及时间表、路线图,扎实推进项目建设,并于2018年1月30日前报送我局高教科。项目建设期为3年,各培育项目单位每年要对建设情况进行总结,并于当年底前将总结报告报送我局。建设期满,我局将组织终期考评,通过后给予正式认定及授牌。(联系电话:22799607,电子邮箱:gjk22799607@163.com)
附件:1.泉州市首批职业教育公共实训基地培育建设项目名单
2.泉州市职业教育公共实训基地培育建设项目任务书
泉州市教育局
2018年1月22日
抄送:省教育厅,泉州市职业教育联席会议各成员单位、市卫计委。
泉州市教育局办公室 2018年1月22日印发
泉教高〔2018〕2号附件1:泉州市首批职业教育公共实训基地培育建设项目名单
| 序号 | 公共实训基地名称 | 项目牵头单位 |
| 1 | 泉州市智能制造公共实训基地 | 泉州师范学院 泉州信息工程学院 |
| 2 | 泉州市健康照护公共实训基地 | 泉州医学高等专科学校 |
| 3 | 泉州市汽车后市场服务公共实训基地 | 泉州理工职业学院 晋江华侨职业中专学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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