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QZ00104-0202-2017-00182
- 备注/文号:泉教职成〔2017〕13号
- 发布机构:泉州市教育局
- 公文生成日期:2017-09-14
各县(市、区)教育局、各中等职业学校:
为进一步加强我市中等职业学校师资队伍建设,不断完善教师管理和培养机制,规范和推动中等职业学校名师工作室建设与管理工作,打造一支师德高尚、业务精湛、结构合理、充满活力的高素质、高技能、专业化的骨干教师团队,根据《泉州市人民政府关于推动职业教育与产业需求紧密结合的实施意见》(泉政文〔2016〕59号)精神,我局制定了《泉州市中等职业学校名师工作室建设与管理实施意见》,现印发你们,请各单位高度重视,组织认真研读,广泛发动,狠抓落实,务求实效。
附件:1.《泉州市中等职业学校名师工作室建设与管理实施意见(试行)》
2.泉州市职业教育名师工作室申报表
泉州市教育局
2017年8月23日
泉州市教育局办公室 2017年9月14日印发
附件1:
泉州市中等职业学校名师工作室建设与管理实施意见(试行)
根据《泉州市人民政府关于推动职业教育与产业需求紧密结合的实施意见》(泉政文〔2016〕59号)精神,为进一步加强我市中等职业学校师资队伍建设,培养和造就一批职业教育名家、教学名师、学科专业带头人和校企合作、产教结合的优秀教师团队,发挥名师的示范、引领和辐射作用,特制定本实施意见,请各单位遵照执行。
一、指导思想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深化职业教育改革,促进学校内涵发展,创新工作思路。通过建设和发展名师工作室推进名师引领、立足实践反思、加强团队合作,加快优秀教师的发展,积极探索科学高效的优秀人才成长机制,进而培养出一批有教育思想和教学风格的职业学校专业领军人物和优秀骨干教师队伍,形成以名教师为核心的高层次骨干教师团队和专家型的教师研究、服务群体,促进产学研用的紧密结合,带动我市职业学校教师整体素质的提高。
二、建设目标
(一)总体目标
1.培养一批中等职业教育名家名师。以加速推进名师工作室领衔人专业成长为重点,创优名师成长条件,创新名师成长模式,丰富名师成长路径,培养一批有先进教育理念、有鲜明教学主张、有丰硕产学研成果、在我市乃至省内外有一定知名度的现代中等职业学校名师。
2.带出一支中等职业教育专家型教师团队。以名师工作室为纽带组建教师专业成长共同体,由名师工作室领衔人引领,打造一支有良好师德形象、厚实学科功底、较强产学研能力、纯熟教育技艺和鲜明教学风格,与经济社会发展相匹配的中等职业教育专家型教师团队,带动和促进全省职业学校师资队伍水平的整体提升。
3.培育一批有一定影响力的产学研成果。围绕教育教学改革中的重大课题,结合领衔人的专业追求和工作室成员的教育智慧进行专题研究,深入探索,取得一批在省内外有一定推广价值的教学成果;立足教育教学实际,发挥团队优势,建设一批高质量的精品课程,开发一批可供全省职业学校共享的教学资源;与企业开展产品研发、技术攻关等合作,形成一批有一定影响力的科技成果。
(二)具体任务
1. 名师工作室任务。申报一个市级课题并获得立项。建立一个工作室网页。每年至少举办一次较大规模的市级以上课堂教学展示活动、开展一次较大规模的市级以上教学专题研讨会、组织一次名师工作室联谊教学交流活动、开展一次读书沙龙活动、举行一次专业发展成果汇报会、承担一项校企合作项目。
2. 名师工作室领衔人任务。确定工作室工作目标,制订工作室三年规划及年度计划,工作室成员专业发展的指导,负责工作室日常管理和考核评价。每年开设市级以上(包括校际交流活动)公开课或讲座不少于2次,在省级期刊发表论文不少于2篇,听课评课不少15节。领衔人要彰显自己的教育特质,扩大教育影响,打造教育品牌,以专业高端发展引领工作室成员和学科教师的专业成长。
3.名师工作室成员任务。积极参加工作室活动,每年至少参与一项课题研究或产学研合作,至少开设1节研究课,每年要在市级以上刊物发表论文不少于1篇,每年要在所在学校及以上教学活动中作讲座或评课不少于2次,要制订读书计划,积极参加各种研修活动。每个工作室成员每三年指导学生或亲自参与各级各类教学大赛、职业技能大赛人均获市级一等奖或省级二等奖以上1项;每个工作室获市级以上优秀教学成果(教学案例)二等奖2项以上。周期内专业发展要有明显提升。
4.名师工作室要承担学校信息资源建设任务。名师工作室要建立名师工作室网站(网页),运用现代化的传媒手段及时反映建设成果,自主创新高质量的课程与教学资源,开办名师网上讲坛,进行广泛的专业与教学交流。
二、设立与申报
(一)设立办法及要求
1.名师工作室分为校、县、市三级。名师工作室面向优势专业(学科),采取学校推荐、个人自荐和专家审核相结合的方式,由学校决定设立。专业技能型名师工作室必须要有相适应的企业参与。
2.名师工作室拥有相对独立、规范标准的专用区域空间,原则上面积不少于30㎡,并设有统一醒目的标志标识;配备办公、会议等公共设备设施及与本工作室功能匹配的其他专用设备设施,实现信息化办公;专业(学科)相关图书不少于20种并有计划地逐年增加,每年新购相关图书人均2册以上。订阅专业期刊2种以上,图书资料使用率较高。
3. 名师工作室名称包括层级、领衔人姓名、专业(或特色)等。如泉州市xxx(领衔人姓名)xxx专业(学科、方向或品类等)名师工作室。名师工作室实行领衔人负责制和特聘导师制。名师工作室由其领衔人主持全面工作,可聘请校外同行专家、企业高技能人员担任兼职特聘导师。
4.名师工作室领衔人应从事中等职业教育工作5年以上,具有中职高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或一级国家职业资格(高级技师),专业技能课教师同时具有非教师系列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称或相应行业执业资格,在各类竞赛、教学成果奖评比中获省级一等以上奖项(或开展技术技能革新,发明创造有重要影响并产生较大的经济效益;或具有一定的绝技绝活,在弘扬和传承地方传统文化、工艺上作出杰出贡献)。同时至少具备以下条件之一:省特级教师,或省级以上专业(学科)带头人、名教师、名校长,或省中等职业教育教科研中心组成员,或某一行业(领域)技能拔尖、技艺精湛的高技能人才等。
5.名师工作室一般由6-12名专兼职、校内外骨干教师组成,其中,外聘教师比例不低于20%不高于40%(专业技能名师工作室来自企业的兼职教师不少于20%)。名师工作室校内成员应具备本科及以上学历,专业技能课教师同时具有非教师系列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称或相应的行业执业资格;专业(学科)基础厚实,有较强的教(科)研或技术研发能力,具有校级以上教学能手、技术能手及以上骨干教师称号;工作室校内成员中级专业技术职称比例不低于50%,35岁以下青年教师比例不低于30%。
(二)申报办法及要求
1.名师工作室采用逐级申报制。市级名师工作室在县级名师工作室中遴选产生。
2. 每校每次可申报1个市级名师工作室。申报的名师工作室必须是县级名师工作室(首批名师工作室申报由县教育局推荐申报),专业应是教育部公布的专业目录中的专业(必须有专业代码)。
3. 首批市级名师工作室各县(区、市)教育局推荐申报1个,各省级示范性现代职业院校建设工程中职培育校可申报1个。
(三)申报程序
1.学校申报。市级名师工作室由学校负责申报,于每年10月底前将名师工作室申报材料(申报表及佐证材料一式两份)报教育局职成教科。
2.市教育局审批命名。市教育局将组织专家对申报单位进行资格审核、实地考察、集中评审、网上公示,最终对确定的工作室建设项目予以公布。首批市级名师工作室通过学校申报以及县教育局初评,市级专家评审、现场考察答辩等程序遴选产生。
三、管理与保障
(一)组织管理。市教育局负责组织协调名师工作室日常建设管理及考核评价工作。学校要高度重视名师工作室的建设与管理,纳入学校发展规划及年度工作计划中,建立运行机制,应形成工作室章程,明确成员工作职责,组织开展有效工作,学校要将其作为推动专业建设重要抓手。要成立相应工作领导小组,加强对工作室建设项目的支持和协调,为工作室建设及作用发挥创造良好环境,提供便利条件。
名师工作室应有中长建设期建设方案(一般3-5年),包括具体的工作室建设与工作室成员专业发展目标、研究项目(课题)规划、预期成果设计、主要完成人及进度安排等。工作周期内成员有个人发展规划,阶段目标明确,分步实施扎实有效。每年对工作室成员进行及时有效的考核、评估。工作室成员成长档案袋中过程性资料详实。
(二)经费保障。按《泉州财政局、教育局关于印发<泉州市市级职业教育改革发展专项资金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泉财教[2016]469号)》精神,在市级职业教育改革发展专项资金中安排一定经费支持名师工作室建设,经费主要用于名师工作室的图书资料、师资培训、课题研究、项目研发、调研考察、对外交流、专家讲座、企业实践等工作。学校要提供配套资金,负责经费的日常管理和使用,经费使用要合理规划、建立台账。名师工作室每年要科学确定资金绩效目标,年度结束后向市教育局报送绩效报告,内容包括资金使用情况、绩效目标完成情况、绩效成果等。绩效报告情况将作为年度考核重要内容之一。
(三)监督考核。名师工作室建设周期为3个年度(2018年-2020年)。名师工作室要建立健全日常管理规范和激励考评制度,完善工作机制,制定年度年建设规划和年度实施方案,建立工作档案。市教育局将按照名师工作室的工作任务和建设要求对名师工作室目标达成度及资金绩效进行年度考评和期满验收,年度考核为优秀的名师工作室给予一定奖励,考核为不合格的要求进行整改,整改后进行验收,如果仍然不合格,取消市级名师工作室的称号并予以通报。三个年度届满进行考核验收,验收不合格取消名师工作室称号并予以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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