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QZ00104-1006-2017-00044
- 备注/文号:泉教综〔2017〕10号
- 发布机构:泉州市教育局
- 公文生成日期:2017-03-24
各县(市、区)教育局,泉州开发区社会事业局、泉州台商投资区教育文体旅游局,各民办学校:
根据《泉州市打击和处置非法集资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开展非法集资风险隐患排查工作的通知》(泉处非办〔2017〕1号)的通知,结合我市工作实际,为做好全市民办学校(含民办高职院校、民办中小学和幼儿园)关于开展非法集资风险隐患排查工作,加强日常监管,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排查重点
加强民办教育的非法集资风险排查,重点关注非法集资高发领域矛盾问题,特别是涉众多、影响大、容易引爆的风险,可能存在引发群体性事件和规模性上访等重大不稳定事件。
二、工作步骤
1.各县(市、区)教育局、各民办学校要落实属地责任,结合本地、本部门的实际,牵头组织实施,按照"宁可工作交叉,不可留下空白"的原则,围绕此次排查重点组织开展全覆盖、无盲区、无遗漏的拉网式、抄底试摸底排查。通过滚动式摸排和常态化排查相结合,全面实时掌握本辖区的重点问题,把影响社会和谐稳定的因素查清,把矛盾问题找准,做到底数清、情况明。把风险问题了解情况、把排查工作落到实处。
2.排查出来的矛盾问题要逐件核实情况、梳理归类,严格按照《涉嫌非法集资风险隐患问题登记表》(附件1)的格式要求和标准登记建档,建立台账,做到分类清晰、要素齐全、内容规范、数据标准,便于检查核查和统计分析。
3.在建立台账的基础上,进一步建立问题清单制,逐一列出问题清单、明确责任,提出解决问题的意见建议,做到"项目清单化、清单责任化、责任具体化",并将问题清单及时报当地党委政府,抄送县(市、区)处非办,以统一部署防控措施。
4.各县(市、区)教育局、各民办学校要及时对排查工作开展情况进行总结,做好统计工作,认真填报《涉嫌非法集资风险隐患问题全面摸底排查统计表》(附件2),并于2017年3月28日前将工作总结以及《登记表》《统计表》一并报送我局民管科和高教科。
三、工作要求
各县(市、区)教育局、各民办学校要高度重视此次涉嫌非法集资风险隐患排查工作,结合本地区、本部门实际,研究制定操作性强、便于操作的实施方案,主动深入问题所在地和矛盾多发处,全面了解实际情况。市处非办将对工作开展情况进行检查督导,对工作开展有力、问题解决得好的给予通报表彰,对工作不负责任,该摸排、解决的矛盾问题未能及时发现、解决的,以及瞒报、漏报的,导致风险隐患和矛盾问题激化、失控造成严重危害的,将书面报告市委市政府,追究其相关责任。
民管科 联系电话:22783859 传真:22775315
电子邮箱:mgk6288@163.com
高教科 联系电话:22799607 传真:22799607
电子邮箱:gjk227996074@163.com
附件:1.涉嫌非法集资风险隐患问题登记表
2.涉嫌非法集资风险隐患问题全面摸底排查统计表
泉州市教育局
2017年3月24日
抄送:省教育厅,市政府办,市处非办、市工商局。
泉州市教育局办公室 2017年3月24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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