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QZ00104-1006-2017-00005
- 备注/文号:泉教民〔2017〕1号
- 发布机构:泉州市教育局
- 公文生成日期:2017-01-05
泉州市教育局关于明确泉州华园艺术培训中心隶属关系的通知
时间:2017-01-31 00:47
泉州华园艺术培训中心:
你中心于2010年8月批准设立,地址位于鲤城区新华路北路51号。为推进依法行政,落实行政审批制度改革,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等法律法规相关规定,按照民办教育属地管理的原则,经研究决定,现明确泉州华园艺术培训中心隶属鲤城区教育局管理。请你中心于2017年1月20日前到鲤城区教育局办理相关手续。
泉州市教育局
2017年1月5日
抄送:市政府办,市民政局,鲤城区教育局。
泉州市教育局办公室 2017年1月5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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