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QZ00104-1006-2015-00156
    • 备注/文号:泉教职成〔2015〕15号
    • 发布机构:泉州市教育局
    • 公文生成日期:2015-11-30
    关于做好2015年秋季中等职业学校学生会考工作的通知
    时间:2015-12-07 10:30

    各县(市、区)教育局、各中等职业学校:
      根据省教育厅《关于进一步做好中等职业学校会考工作的通知》(闽教职成[2003]12号)和《中等职业学校学籍管理和成绩考核规定》(闽教[2001]职成29号)要求,经研究,决定组织2015年秋季中职学生会考,现将会考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考试对象
      泉州市各中等职业学校在校学生
      二、考试时间
      2016年元月16日(星期六)
      上午8:30~10:30考文化课
      下午2:30~4:00考专业基础课
      三、考试科目
      1.文化课
      科目:《语文》(B类) 科目代码:91
      2.专业基础课
      科目: 《基础会计》 科目代码:15
      科目: 《药物学基础》 科目代码:12
      四、考试内容
      考试内容以国规教材为准,分知识和技能两部分,分别采用考试和考核(测评)的方法进行, 两部分内容的评价成绩之和为该科目会考成绩。知识性考试包括文化课和专业基础课,由市职教中心统一组织实施,技能考核或能力测评由学校根据实际情况自行选择并制定标准组织实施。《计算机及其应用》的考试以取得全国计算机等级考试证书为依据,认定为《计算机及其应用》会考成绩合格。
      五、考务工作
      1.文化课、专业基础课统一考试考务工作,由市职教中心负责组织实施。
      2.考场设置及监考工作要严格按中职会考的规程进行,每个考场设置30人,由学校安排2名非本学科教师担任监考。考风考纪和试卷的保密工作,实行校长负责制,确保考试顺利进行。
      3.我局将派巡视员到考点巡视,对于违反纪律或工作失职的有关人员,按有关规定追究其责任。
      六、收费
      根据闽价[2003]费311号文、闽职教中[2003]38号文及泉教职成[2003]21号文等文件精神,中职会考每生每科的费用是10元(重考、补考依此标准),由实施考试的学校负责收取,其中6元缴交市职教中心作为考试费用(报名时如数交清),另4元由学校留作安排组织考试费用。

    泉州市教育局
    2015年11月30日


    抄送:省职成处、省职教中心、泉州市职教中心。
    泉州市教育局办公室 2015年11月30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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