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QZ00104-1006-2015-00122
- 备注/文号:泉教职成〔2015〕11号
- 发布机构:泉州市教育局
- 公文生成日期:2015-09-28
各县(市、区)教育局,各中等职业学校:
为提高中等职业学校学生技能水平,推进厦、漳、泉职业教育的同城化工作,经厦门、漳州、泉州三市教育局共同研究,决定继续联合举办厦、漳、泉三市中等职业学校学生技能联赛(简称三市联赛,下同),共同搭建专业技能竞赛交流的平台,发挥竞赛对技能型人才的培养、实训基地建设、双师型队伍建设和学生技能水平的提高等方面的导向作用。2016年厦、漳、泉三市中等职业学校学生技能联赛由我局主办,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比赛时间:
2015年12月5-9日
二、比赛地点
由泉州市的5所中等职业学校承办,负责竞赛的场地设备、宣传、接待、住宿、食品卫生、安全保卫等工作,详见附件。
三、比赛项目
共设4个专业大类,15个赛项,具体竞赛项目、承办学校详见附件。
四、组队方式、要求和报名资格
参赛选手须为厦门、漳州、泉州市中等职业学校2015年全日制在籍学生(含五年制高职一至三年级学生),年龄限制在21周岁以下(即1995年7月1日及以后出生),不分性别、年级。厦、漳、泉三市教育局分别负责本地区学校代表队选手的资格审查和汇总统一报名。
厦、漳、泉三市2015年具有中等职业教育招生资格的学校,以校为单位组队向本地教育局报名参赛。
获得2015年全国职业院校技能大赛一等奖的参赛队,可在获奖赛项所在专业大类内增加参赛名额,增加方式为:①若选择增加个人项目名额,则在该专业大类内参赛人数增加3人;②若选择增加团体项目名额,则在该专业大类内参赛组数增加2组;③若同时选择增加个人项目和团体项目名额,则在该专业大类内个人项目参赛人数增加2人、团体项目增加1组。
本次大赛承办校代表队可在个人项目增加1人、团体项目增加1组。
五、命题和裁判选聘工作
命题和裁判选聘工作由我局负责,其中漳州和厦门每个专业大类各派两名裁判参与评判工作,裁判的各项费用由所属地市各自承担。
六、奖项设置与表彰奖励办法
我市中等职业学校的"三市联赛"成绩将作为市赛成绩认定依据。原则上每个竞赛项目按参赛人数(组数)的10%设一等奖,20%设二等奖,30%设三等奖(小数点后四舍五入),对参赛人数(组数)5个及以下的竞赛项目,设一等奖1个、二等奖1个。
泉州市中职学校各赛项指导教师人数、要求等参照各赛项规程;规程中没有明确规定的赛项,每个选手限报1名指导教师,多报的不予认可。
七、注意事项
"2016年三市联赛" 的组织协调工作由泉州市职业技术教育中心具体负责。
(一)联赛各赛项规程、各赛点住宿地点及报到时间等有关事宜另行通知,将发布在泉州职成教网上,各校应充分利用网络平台及时报道比赛情况,加强信息交流。各校务必指定专人定时关注泉州职成教网上有关比赛的信息公告,提高比赛工作效率和管理水平。
(二)承办方原则上参照最新的省、国赛的规程制定三市联赛竞赛规程,在2015年11月10日前发布。
(三)联赛报名截止时间为2015年11月20日,逾期不予受理。
报名采用《关于做好2015年福建省职业院校技能大赛首批赛项报名工作的通知》(闽职技赛组办〔2015〕6号)上的附件2015年福建省职业院校技能大赛参赛队花名册格式,在规定时间内用电子邮件报送,报名材料中的选手电子照片规格:相片格式(.jpg),蓝底2寸(35×45mm),50K以下。
报名信息确实有误的,由参赛队领队在参加领队会时,提交参赛学校的申请报告,参赛学校的申请报告须经属地教育部门审核盖章才有效。
(四)2015年11月15日之前,厦漳两市要报送选派的每个专业大类两名裁判名单。
(五)"三市联赛"比赛期间的食宿由承办校统一安排,费用、差旅费及选手意外伤害保险由各派出学校负责。各地教育局要督促派出学校做好各项安全工作,确保比赛顺利进行,特别是要采取有力的安全防范和保障措施,确保选手交通、饮食卫生等方面的安全。
附件:2016年厦漳泉三市联赛赛项及承办学校一览表
泉州市教育局
2015年9月16日
抄送:省教育厅职成处,省、市职教中心,厦门市教育局职成处、漳州市教育局职成处。
泉州市教育局办公室 2015年9月16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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