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QZ00104-1006-2015-00006
- 备注/文号:泉教职成〔2015〕2号
- 发布机构:泉州市教育局
- 公文生成日期:2015-01-21
各县(市、区)教育局、各中等职业学校:
根据省教育厅《关于进一步做好中等职业学校会考工作的通知》(闽教职成[2003]12号)和《中等职业学校学籍管理和成绩考核规定》(闽教[2001]职成29号)文件要求,经研究,决定组织开展2014年秋季我市中职学生会考工作,并委托市职教中心负责具体实施。为了切实做好该项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考试对象
泉州市各中等职业学校在校学生。
二、考试时间
2015年元月24日(星期六)
上午8:30~10:30文化课
下午2:30~4:00专业基础课(素描1:30~4:30)
三、考试科目
《语文》、《数学》、《英语》三门文化课其中一门,专业基础课根据专业不同统一指定一门,《计算机及其应用》一门。共计三门科目。
四、考试内容
考试内容分知识和技能两部分,分别采用考试和考核(测评)的方法进行, 两部分内容的评价成绩之和为该科目会考成绩。知识性考试包括文化课和专业基础课,由我市统一组织实施,技能考核或能力测评由学校根据自身实际情况自行选择并制定标准组织实施。
《计算机及其应用》(windowsXP office2003)的考试以取得全国计算机等级考试证书为依据,认定为《计算机及其应用》会考成绩合格。
本次开考科目见附件1。其中文化课开考语文B类卷。
五、考务工作
1、文化课及专业基础课的统一考试,由我局委托市职教中心负责组织实施。
2、考场设置、巡视工作、监考工作要严格按中职会考的要求进行,各校应高度重视、安排及组织好每一环节。会考的每个考场设置30人,由学校安排2名非本学科教师担任监考。对于考纪考风和试卷的保密工作,实行校长负责制,确保试卷的安全和考试的顺利进行。
在考试时间内,我局将对有关考点进行抽查,派巡视员到考点巡视,对于违反纪律或工作失职的有关人员,按有关规定追究其责任。
六、收费
根据闽价[2003]费311号文、闽职教中[2003]38号文及泉教职成[2003]21号文等文件精神,中职会考每生每科的费用是10元(重考、补考依此标准),由实施考试的学校负责收齐,其中6元缴交市职教中心(报名时如数交清)作为考试费用,另4元由学校留作安排组织考试等的费用。
附件:2014年秋季泉州市中职会考开考科目及学校
泉州市教育局
2015年1月21日
抄送:省职成处、省职教中心、泉州市职教中心。
泉州市教育局办公室 2015年1月21日印发
泉教职成〔2015〕2号附件:2014年秋季泉州市中职会考开考科目及学校
一、文化课
| 科目代码 | 科目 | 人数 | 开考学校 |
| 91 | 《语文》(B类) | 757 | 南安职校、南安财经学校、安溪华侨职校、安溪陈利职校、永春职校、泉州电子科技学校、泉州闽南工贸学校 |
| 科目代码 | 科目 | 人数 | 开考学校 |
| 15 | 《基础会计》 | 1007 | 泉州财贸职校、晋江职校、南安职校、南安财经学校、安溪华侨职校、安溪陈利职校、石狮鹏山工贸学校、永春职校、泉州电子科技学校 |
| 12 | 《药物学基础》 | 826 | 泉州医高专、泉州闽南工贸学校、泉州梅山工程学校、安溪华侨职校、永春职校 |
| 83 | 《土木建筑制图》 | 475 | 泉州闽南工贸学校、泉州对外经贸学校、泉州理工学校、惠安职校、泉州梅山工程学校、安溪陈利职校、永春职校、丰泽职教中心、泉州电子科技学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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