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QZ00104-1006-2014-00018
- 备注/文号:泉教职成〔2014〕1号
- 发布机构:泉州市教育局
- 公文生成日期:2014-03-01
各县(市、区)教育局职成教股,各有关中等职业学校:
为了加强学生职业技能的培养,提高我市服装(模特)专业的教学质量,展示中职学校的教学成果,完善中职学校技能竞赛制度,选拔优秀学生参加福建省职业技能大赛。决定举办泉州市2014年中等职业学校学生服装(模特)技能竞赛,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竞赛类别和项目
(一)服装设计制作
1.服装设计;2、服装工艺。
(二)模特表演
1.模特服装表演;2.平面模特展示。
二、竞赛规程
以2014年福建省技能大赛中职服装(模特)竞赛规程为准。
三、参赛对象和资格
泉州市中等职业学校全日制正式学籍的在校中职学生,年龄不超过21周岁(1993年6月30日之后出生),每个项目每校报名不超3人(承办学校每个项目可增加1人),各类别的两个项目同一选手不得兼报,选手的资格认定由各校负责把关,赛会审定。
四、报名时间
各校于3月10日前将服装报名表(附件1)、模特报名表(附件2)发送至lyyzjzx@163.com。
五、竞赛时间、地点:
1.竞赛时间:2014年3月29日(星期六)。竞赛地点:石狮鹏山工贸学校。校址:石狮南洋路114号(石狮服装城对面)。
2.报到时间:3月28日下午2:30~3:30。
3.报到地点:石狮鹏山工贸学校蔡衍善大礼堂二楼。
4.选手报到时,须交近期免冠正面2寸照片2张(背面需注明学校、选手姓名)和身份证、录取花名册复印件各1份(需加盖学校公章)。
5..选手参赛时,须带身份证原件和佩带贴有照片的参赛卡参赛。
六、奖项设置
1.各项目按参赛人数的10%、20%、30%设一等奖、二等奖、三等奖。
2.对获得一、二、三等奖选手的指导教师颁发相应的证书。如在同一项目中指导学生获得多个奖次的只颁发最高奖。
七、其他事项
1.参赛选手食宿统一安排,费用自理;旅差费等回原单位报销。
2.参赛选手和相关人员如需住宿,应在报到之日5天前向承办校古禹主任联系。
附件:1、2014年泉州市中职学生服装设计制作报名表
2、2014年泉州市中职学生模特表演报名表
泉州市教育局
2014年2月18日
抄送:省职教中心,市职教中心。
泉州市教育局 2014年2月18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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