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QZ00104-1006-2012-00176
- 备注/文号:泉教职成〔2012〕22号
- 发布机构:泉州市教育局
- 公文生成日期:2012-10-24
各县(市、区)教育局、各中职学校:
为提高中等职业学校学生技能水平,推进厦、漳、泉职业教育的同城化工作,经厦门、漳州、泉州三市教育局共同研究,决定继续联合举办厦、漳、泉三市中等职业学校学生技能联赛(简称三市联赛,下同),共同搭建专业技能竞赛交流的平台,发挥竞赛对技能型人才的培养、实训基地建设、双师型队伍建设和学生技能水平的提高等方面的导向作用,2013年厦、漳、泉三市中等职业学校学生技能联赛由我局主办,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比赛时间
除烹饪外,所有专业大类集中在2013年元月4-6日举行,烹饪专业单独于2013年3月7-9日举行。
二、比赛地点
由泉州市的8所中等职业学校承办,负责竞赛的场地设备、宣传、接待、住宿、食品卫生、安全保卫等工作,详见附件。
三、比赛项目
共设10个专业大类,35个赛项,具体竞赛项目、承办学校和代表队参赛人数(组数)详见附件。
四、组队方式、要求和报名资格
参赛选手须为厦、漳、泉三市中等职业学校2013年全日制正式学籍的在校生,年龄限制在25周岁以下。厦、漳、泉三市教育局分别负责本地区学校的组队和报名工作,并负责代表队选手的资格审查。
厦、漳、泉三市2012年具有中等职业教育招生资格的学校,以校为单位组队报名参赛。获得2012年全国职业院校技能大赛一等奖选手所在代表队的相应赛项,个人项目可在规定人数上增加1倍、团体项目增加1组。承办学校代表队,各个人项目增加1人、团体项目增加1组。
五、命题和裁判选聘工作
命题和裁判选聘工作由我局负责,其中漳州和厦门每个专业大类各派两名裁判参与评判工作,裁判的各项费用由所属地市各自承担。
六、奖项设置与表彰奖励办法
我市中等职业学校的"三市联赛"成绩将作为市赛成绩认定依据:
(一)参赛选手奖:原则上每个竞赛项目按参赛人数(组数)的10%设一等奖,20%设二等奖,30%设三等奖,同时设优秀奖若干。对参赛人数(组数)6-10个的竞赛项目,设一等奖1个,二等奖1个,三等奖2个;对参赛人数(组数)不足5个(含5个)的竞赛项目,设一等奖1个,二等奖1个,颁发获奖证书。
(二)指导教师奖:对获得一、二、三等奖选手的指导教师颁发相应的证书。如在同一项目中指导学生获得多个奖次的只发给最高奖次奖。个人项目限1名指导教师,团体项目指导教师数不超过选手数。
(三)团体优胜奖:大赛团体优胜奖以学校为单位设置,按竞赛项目一、二、三等奖和优秀奖获奖人数分别记7、5、3、1分(团体竞赛项目分别记9、7、5、2分)加权累计各参赛代表队团体总分,团体优胜奖取前6名,颁发相应的奖牌。
(四)优秀组织奖: 根据学校在大赛中的总体组织情况,由大赛组委会评定出优秀组织奖,颁发相应的奖牌。
七、注意事项
"2013年三市联赛" 的组织协调工作由泉州市职业技术教育中心具体负责。
(一)联赛具体报名通知、各赛项规程、各赛点住宿地点及报到时间等有关事宜另行通知,将发布在泉州职成教网上,各校应充分利用网络平台及时报道比赛情况,加强信息交流。各校务必指定专人定时关注泉州职成教网上有关比赛的信息公告,提高比赛工作效率和管理水平。
(二)承办方原则上参照2012年我省职业学校技能大赛的规程制定三市联赛竞赛规程,联赛的竞赛规程尽量向国赛规程靠拢,在2012年11月10日前发布。
(三)联赛报名截止时间为2012年11月16日,逾期不予受理(报名之后截止至12月10日之前,各校可以修正报名信息,12月10日之后报名信息锁定)。
(四)2012年12月15日之前,厦漳两市要报送选派的每个专业大类两名裁判名单。
(五)"三市联赛"比赛期间的食宿由承办校统一安排,费用、差旅费及选手意外伤害保险由各派出学校负责。各地教育局要督促派出学校做好各项安全工作,确保比赛顺利进行,特别是要采取有力的安全防范和保障措施,确保选手交通、饮食卫生等方面的安全。
附件:2013年厦、漳、泉三市中等职业学校学生技能联赛竞赛项目、承办学校和代表队参赛人数(组数)一览表
泉州市教育局
2012年9月28日
泉州市教育局办公室 2012年9月28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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