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QZ00104-1006-2011-00128
- 备注/文号:泉教职成〔2011〕20号
- 发布机构:泉州市教育局
- 公文生成日期:2011-08-25
泉州市终身教育促进委员会各成员单位,各县(市、区)终身教育促进委员会:
为表彰在终身教育工作方面做出成绩的先进单位和先进个人,进一步推进我市终身教育事业的发展,根据《关于开展全省终身教育先进单位、先进个人评选表彰和学习型组织创建单位、社区教育实验单位申报确认工作的通知》(闽终教委[2011]3号,见省教育厅网站首页有关栏目)精神,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根据《关于开展全省终身教育先进单位、先进个人评选表彰和学习型组织创建单位、社区教育实验单位申报确认工作的通知》要求,分配给我市的表彰名额为:全省学习型组织先进单位2个、社区教育先进单位(乡镇政府或街道办事处)4个、新市民教育先进单位(社区教育推进机构)1个、终身教育先进工作者22名、终身教育优秀志愿者20名;全省学习型组织创建单位5个、社区教育实验区(县级政府)1个。为做好有关评选表彰工作,各地、各部门要掌握好评选条件,推荐符合条件的单位和个人参评,请各有关单位务必于8月21日前(逾期不予受理),将本地区、本布门推荐的相关名单及《申报表》(一式两份,见闽终教委[2011]3号附件)并公示情况(一份,另推荐上报的福建省终身教育工作先进个人,要按照管理权限,征求本单位监察、计生、综治等部门的意见),报送市终身教育促进委员会办公室通讯地址(市教育局职成教育科 联系人:卢老师),同时将先进事迹材料用电子文档发至:lujf7772003@yahoo.com.cn。在各地、各部门推荐的基础上,将由市终身教育促进委员会办公室负责按分配到我市的指标中评选推荐,并报送省终身教育促进委员会办公室。
泉州市终身教育促进委员会办公室(代)
二○一一年八月十日
抄送:省终身教育促进委员会办公室
泉州市教育局办公室 2011年8月10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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