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QZ00104-1006-2011-00127
- 备注/文号:泉教职成〔2011〕19号
- 发布机构:泉州市教育局
- 公文生成日期:2011-08-25
泉州市终身教育促进委员会各成员单位,各县(市、区)终身教育促进委员会:
去年,我市各地、各部门以"9·28终身教育活动日"为载体,组织开展了主题突出、特色鲜明、形式多样、内容丰富的学习教育活动,在全国"2010年全民终身学习活动周"的表彰会上,泉州市荣获优秀组织奖,成为我省唯一获此奖项的设区市;同时,晋江市、南安市、石狮市也荣获了成功组织奖。
今年,"9·28终身教育活动日" 是我省第7个终身教育活动日,也是《福建省终身教育促进条例》实施6周年纪念日,并且是自2005年以来全国一年一度的"全民终身学习活动周"临近的时间(2011年10月),为贯彻落实国家和省《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进一步推进我市终身教育的深入发展,根据《福建省终身教育促进条列》、《教育部办公厅关于举办2011年全民终身学习活动周的通知》(教职成厅函[2011]47号,见省教育厅网站首页有关栏目)和福建省终身教育促进委员会《关于开展2011年"9·28终身教育活动日"活动的通知》(闽终教委[2011]2号,见省教育厅网站首页有关栏目)精神,现就做好2011年"9·28终身教育活动日"活动的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活动主题
2011年的"9·28终身教育活动日"的主题是:"学以创业,服务海西"。
二、活动时间、形式
9月28日前后,各地、各部门可采取座谈会、论坛、讲座、演讲、展览、知识竞赛、广场活动、文艺演出等形式在全市范围开展终身教育宣传等系列活动。
三、活动要求
(一)各地、各部门要加强领导,高度重视"9·28终身教育活动日",围绕"学以创业,服务海西"的主题,精心组织和部署;要结合本地、本部门实际情况和特点,制定出"9·28终身教育活动日"宣传活动方案,并认真抓好落实。各地、各部门"9·28终身教育活动日"期间的活动方案,请于8月21日前,以纸质及电子文本形式寄市终身教育促进委员会办公室收(通讯地址:市教育局职成教育科 联系人:卢老师 电子邮箱:lujf7772003@yahoo.com.cn)。
(二)要努力拓展终身教育的宣传手段和渠道,进一步用好宣传标语、宣传栏、宣传册(页)等方式,丰富终身教育的宣传内容,扩大宣传面。
(三)要充分发挥大众传媒的职能作用,继续与网络、广播电视、报刊杂志等媒体加强沟通协作,开辟终身教育宣传专栏、专版、专题,制作播出终身教育的宣传新闻和节目,广泛传播终身教育与终身学习的理念。
(四)9月28日前,在科技馆、图书馆、文化馆、博物馆、青少年宫、妇女儿童活动中心、工人文化宫、老年人活动中心等社会公益性场馆悬挂宣传终身教育的标语。
泉州市终身教育促进委员会办公室(代)
二○一一年八月十日
抄送:省终身教育促进委员会办公室
泉州市教育局办公室 2011年8月10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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